黄宗智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导读】本文认为,今天中国大多数劳动人民既非传统产业工人,也非传统农民,而是半工半农、亦工亦农的农村户籍人员。他们大多处于劳动法律保护之外,被视为临时性劳务人员,处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之中。他们的境况与中产阶层差别悬殊,两者几乎属于两个不同世界。包含中产阶层的受到法律保护的正规经济,只占总就业人员的少数,而半工半农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正规经济的劳动人民则占多数。“工人”、“农民”和“劳动法律”话语导致了对社会实际的深层误解,亟需重新认识。
本文摘录自《开放时代》2013年第3期,原题为“重新认识中国劳动人民——劳动法规的历史演变与当前的非正规经济”,感谢授权,仅代表作者观点。值此劳动节到来之际,特此编发,供诸君思考,并向千千万万的劳动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话语混合的演变过程中,人们很容易受到一些不符合中国实际的概念范畴的影响。譬如,把“工人”范畴等同于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并把“劳动法”理解为为大多数劳动人民所设置的法律。这是一个源自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许多左派学者因此聚焦于传统概念中的“无产阶级”产业工人的研究,多集中于他们的依(劳动)法抗争。而新自由主义学者们,则倾向把占少数人员的大企业和国有单位的正式全职“职工”想象为占大多数的就业人员,把在中国占少数的“中产阶级”想象为占大多数的人员、把中国社会想象为一个“橄榄型”的、中间大、两头小的社会。在市场经济的抽象理论和想象中,更以为规模庞大的临时性、半正式和非正式员工已经被完全整合于正式职工的单一劳动力市场,以为中国已经进入所谓的“刘易斯拐点”。诸如此类的理论先行和意识形态化想象,促使人们忽视了中国大部分真正意义的劳动人民。
本文先从劳动法律的历史变迁切入,逐步重新梳理出中国大多数的实际的劳动人民。他们既非经典左派设想的城镇工业“无产阶级”,也非经典新自由主义所想象的已经被整合入一个统一的国内劳动力市场的劳动人民,更不是他们所想象的占据“橄榄型”社会大多数的“中产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