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三例不同年龄阶段的夫妻的性经历来看,无论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导致的“性惩罚”,都是得不偿失的。性欲是含有一定生物本能成分的复杂现象,同时受到精神和社会因素的影响。性欲的降低或丧失、性功能障碍、性器官疾病,都会影响夫妻间的性生活。有规律的夫妻性生活,是有益于身心健康,这在古代的房中术里也提到过。一旦失去常态,就会走向反面或歧途。夫妻间关系紧张还常与性欲抑制有关,在彼此发生分歧或冲突时,相互间的吸引力则容易削弱,导致性活动的动力降低或缺失。性学专家指出,夫妻一方有意或
无意地把拒绝性生活作为处罚配偶的一种手段是错误的,它会破坏婚姻,断送良好的情感,造成严重恶果。婚内性活动的终止,还有可能会迫使受制约的一方转向婚外途径,寻求解决性饥渴的替身,这不仅有悖于个人的道德修养,还可能引发出一些社会问题。所以说,用“性惩罚”来对付配偶,只会彻底破坏夫妻的感情与婚姻。由此引起的夫妻离异,家庭解体已屡见不鲜。因此,提醒有这种想法的人,千万别干这种傻事,以免铸成大错而遗憾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