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很少向正规贷款机构借钱,比如商业银行或合作社。我们在印度乌代布尔农村地区的调查中,约三分之二的穷人都借过钱。其中,23%是向亲戚借的,18%是向放债人借的,37%是向店主借的,只有6.4%是通过某种正规渠道借的。银行信贷的低比率也发生在了海得拉巴市区,那里有些家庭的生活水平低于每天2美元,他们的借款渠道主要是放债人(52%)、朋友或邻居(24%)、家人(13%),只有5%的借款来自于商业银行。在我们所调查的18个国家当中,不到5%的农村穷人会从银行贷款,城镇穷人会这样做的也不到10%。
从非正规渠道借钱所支付的利息一般都很昂贵。在对乌代布尔地区的调查中,对于那些每日生活水平低于99美分的人来说,他们平均每月要为来自非正规渠道的借款支付3.84%的利息(相当于57%的年利息)。即使是美国的信用卡透支(因其代价昂贵而臭名昭著),相比之下也变得微不足道了。发行美国标准信用卡的银行,其年利率约为20%。那些日消费在99美分到2美元之间的人可以少付一点儿:每月3.13%。这种利率差距的产生有两个原因。第一,贫穷程度越低的人,对非正规贷款渠道的依赖性就越小,对正式贷款渠道的依赖性就越大,因为正规的渠道更廉价。第二,与不太贫穷的人相比,穷人向非正规渠道支付的利息一般会更高。贷款人所拥有的土地每多出一公顷,他每月要向非正规渠道支付的利息就会下降0.4%。
利率会因国家及地域的不同而不同,但底线常常是相同的:正常情况下,年利率在40%~200%(或更高)之间,而穷人需支付的利率比富人更高。令人惊讶的是,即便如此,很多人依然在以这一利率水平贷款。上百万人愿意接受的这一贷款利率水平,一定是美国的救助者所乐于赚取的。那么,为什么投资者不拿着一袋子钱去找他们呢?
并非没人尝试过。从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晚期,很多发展中国家都有政府主办的信贷计划,通常附带利率补贴,是专门针对乡村穷人的。例如,自1977年起,印度每在一个城市设立一家银行分行,该银行就需在没有银行的农村地区额外设立4家分行。此外,银行根据政府指示,要将其40%的贷款提供给一些“重要领域”:小公司、农业合作社等。罗宾·伯吉斯和罗西尼·潘德表示,在因这一政策而额外开设分行的地区,那里的人却变得越来越贫穷。2
问题在于,这些强制性的信贷计划并非十分有效,违约率出奇的高(20世纪80年代高达40%)。贷款常常受到政治的驱动,而非出于经济需求(在某些地区,大量贷款都是大选之前向农民提供的,因为人们预计这些地区的选举竞争会非常激烈)。3而且,这些钱最终都会落到当地实力派的手中。伯吉斯和潘德的研究认为,要想通过设立银行分行为穷人增加1卢比的收入,就需要花掉1卢比以上的费用。此外,进一步研究表明,从长远角度来看,设立更多分行的地区其实会变得更穷。41992年,在印度自由化的改革浪潮中,政府对于在农村开设分行的要求有所下降。而在大多数其他发展中国家,我们也可以看到一种类似的趋势,即政府取消了对公共贷款计划的支持。
或许,社会银行实验是一次失败,因为政府不应插手贷款补贴的事务。政客们发现,将贷款用作馈赠非常具有吸引力,没有什么能比无须偿还的贷款更好的了。然而,为什么私人银行不愿意贷款给小企业主呢?这些人愿意每月支付4%的利息,是一家银行普通贷款的几倍,贷款给他们不是更合理吗?通过美国目前的一些网站,我们得知,富国的潜在贷方可以向穷国的企业家们提供贷款,这是否意味着他们已弄懂了其他人搞不清楚的问题?
或者,也有可能是,非正式放债人可以做到银行做不到的事情。答案究竟是什么呢?为什么贷款给更富有的人成本更少呢?贷款给穷人——不那么简单的经济学为什么有些人需要支付高利率?一个标准的解释就是,他们违约的概率更高。这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如果仅仅为了维持运营,一位放债人平均每贷出100卢比,他就要拿回110卢比,即如果不发生违约的话,他可以收取10%的利息。但如果半数的借款人违约了,那么放债人就必须向另一半没违约的借款人至少收取220卢比,一共收取120%的利息。然而,不同于那些由政府支持的银行贷款计划,非正式贷款的违约率并不是很高。这种贷款的偿还时间通常会延迟一些,但完全不偿还还是很少见的。一项对巴基斯坦农村放债人的研究发现,放债人所遇到的一般违约率仅为2%。不过他们收取的平均利率高达78%。5
问题在于,这种低违约率绝不是自发产生的,这需要贷方付出很大的努力。加强履行贷款合同并不容易,如果借款人挥霍借款,或是遇到了难处,手头没有现金,那么贷方就无钱可收了。在这种情况下,贷方几乎没什么办法收回贷款。因此,借款人即使在自己有钱时也可能会假装没钱,这对贷方来说则会更糟。如果这种情况不加以制止的话,即使借款人的项目获得了成功,贷方也永远拿不回借出的钱。
为了避免各种故意违约的行为,全世界的贷方保护自身的一个办法就是,收取预付定金。有时还会附加担保,也就是所谓的发起人出资,即倡议人出一部分资金。如果借款人违约,贷方可以通过没收附加担保金来实施惩罚。借款人受到的压力越大,其违约的概率就越小。但这也意味着,借款人所做的担保越大,贷方发放的贷款就会越多。因此,我们看到了那条熟悉的规则(至少在无抵押的投机时期之前),即将可贷款数量与借款人的资金现状挂钩。正如法国人所说的那样,“人们只会借钱给富人”。
也就是说,更穷的借款人所能得到的贷款更少,但这并不能解释,为什么穷人要支付这么高的利息,为什么银行拒绝贷款给他们。这里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为了收回贷款,贷方需要了解很多关于借款人的信息。有些信息是贷方希望在决定贷款之前就了解的,如借款人是否值得信赖、来自哪里、所做生意的性质、收回贷款方面会不会有问题等。贷方或许还想时刻关注着借款人,时常到他家里去看看,确保贷款以承诺的方式使用,并在必要时推动生意向理想的方向发展。所有这一切都要花时间,时间就是金钱,而利率的提升便会抵消这一花费。
此外,很多此类花费并不是以贷款多少来衡量的。即使贷款额非常少,贷方也必须收集某些借款人的基本信息。结果,贷款额越少,作为贷款一部分的监督费用就会越高,而由于这部分费用要由收回的利息来抵消,利率就会变得更高。
更糟糕的是,这会产生一种经济学家所谓的“乘数效应”(MultiplierEffect)。当利率上涨时,借款人有更多理由想办法不偿还贷款。这就意味着,借款人需要受到更为细致的监督,而这又增加了贷款成本。利率会因此而进一步上涨,借款人需要更多的监督,如此循环反复。贷方所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导致利率飞涨。或者,现实中常常发生的情况是,贷方或许决定,贷款给穷人并不可行:他们的贷款额太少,不值得一贷。
一旦我们了解这一点,很多事情便一目了然。贷款给穷人的主要限制在于,收集关于他们的信息会产生费用。因此,穷人大多会向熟悉他们的人借钱,比如邻居、老板、生意伙伴或当地的放债人,这恰恰就是当前正在发生的情况。虽然,这种对于合同执行的强调似乎有些奇怪,但穷人因此会向那些一旦违约就会真正伤害他们的人借款,因为这些贷方无须花那么多时间去监督(借款人不敢犯错),因而贷款会更便宜一些。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印度的加尔各答市,很多放债人都是喀布尔人——阿富汗的高个子男人,他们肩上挎着一个布袋子,挨家挨户地假装卖水果及坚果,其实大多是以此为掩护,推销他们的贷款业务。那么,为什么当地人不去开展这些业务呢?最有可能的答案就是,这些阿富汗人以凶悍无情而著称,这种说法来自于孟加拉邦学生课本中的一则古老的故事,说的是喀布尔人心肠好,但很暴力,他们会杀掉企图欺骗他们的人。由此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美国暴徒对于很多人来说是“最后贷款人”。
在伦敦1999年8月22日的《星期日电讯报》上,可以看到一篇题为“付钱——否则我们就派阉人去见你”的故事,堪称一次对威胁力量的奇特描述。6该报道描述了印度的一些收债者利用人们对阉人的传统偏见,让阉人去找那些长期欠款的人收债。因为人们相信,看到阉人的生殖部位会带来厄运,所以一些阉人会根据指示出现在违约者的家里,威胁他们如果不合作就给他们“展示一下”。
收集借款人的信息会产生高额的费用,这就是即使在每个村庄都有几个放债人的情况下,他们之间的竞争也并未使利率下跌的原因。假如贷方在监督放债人方面有所耗费,那么借债人一旦在贷方心中拥有了良好的信誉,便很难再更换贷方。如果借款人到别处去贷款,新的贷方要重新付出同样的努力,这又要花上大笔费用,会使利率上涨得更高。此外,贷方会对新客户持怀疑态度:他为什么要解除与以前贷方的关系?这样做显然更费钱。在这种情况下,贷方会更为谨慎,而利率也会进一步提高。因此,尽管贷方可以选择,但借款人一般会与自己已经了解的贷方保持关系。而且,放债人会利用这一机会提高利率。
这还可以解释,银行为什么不贷款给穷人。银行职员并不承担必要的监督职责:他们既不住在村里,也不认识那里的人,而且他们的人员流动也很频繁。那些体面的银行是不会与喀布尔人竞争的,他们不会动辄就要打断某人的腿,或是派阉人去找违约者。花旗银行在印度的分行陷入了很大的麻烦,因为有人发现,他们让当地“小流氓”威胁未偿还汽车贷款的人。而且,即使诉诸法律也无济于事。1988年,印度法律委员会报告说,40%的资产清算(破产借款人)
案件都会搁置8年以上。7站在贷方的角度想想这意味着什么:即使他们肯定能打赢与违约公司的官司,他们也要等7年才能收回抵押款(在此期间,借款人有充足的机会转移资产)。当然,对于贷方来说,借款人的资产在贷款发生时就已贬值了。
纳奇凯特·摩尔当时为印度工业信贷投资银行的副总裁之一,他曾向我们描述,他知道一个让农民偿还农业贷款的绝妙好主意:在支出每笔贷款之前,他会要求农民们提供一张等量钱款的长期支票。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如果农民拒绝还款,银行就可以叫警察来取支票,因为不兑现支票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方法起初还颇有成效,但后来便逐渐失效了。因为警察意识到,他们需要追踪上百张空头支票,于是他们礼貌地告诉银行,这其实并非他们的职责所在。
即使银行成功收回了贷款,也会产生一定的反效果:银行并不喜欢同“农民自杀”的头条新闻扯上关系。要解决这一问题,特别是竞选在即时,政府喜欢勾销一些未偿还贷款。因此,银行干脆就避免贷款给穷人,让放债人来填补这一市场空白。然而,尽管放债人在收回贷款上有优势,但他们要为贷出款项支付比银行更多的钱。这是因为,即使银行支付的存储利息很低(或没有),穷人也愿意将积蓄存在银行,很少有人会将自己的积蓄押给放债人。而放债人所热衷的“乘数效应”及垄断力量,恰恰可以解释为什么穷人要承受如此高的利率。
因此,穆罕默德·尤努斯和帕德马贾·蕾迪的创造性不仅体现在以更合理的价格贷款给穷人,他们还发现了实现这一点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