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由于作为原始生物意志的“应向”仅仅是非生命的“自然意志”的直通式衔接,故而“应向”的表现形态既是微弱的,又是平稳的。它微弱到令你不能视其为“意志”的程度,它平稳到令你不能信其为“稳重”的状态,而“物性稳重”正是一切高存在度的无机物和有机物的共通特点。【这与原始单细胞生物的繁衍生存形态完全吻合,它们的裂殖方式呈现为几乎是无生无死的“稳”态,它们的自养或简单异养方式呈现为几乎是分子(或离子)置换的“死”态,因此它们无需悲喜交加以至一惊一乍,更无需意志坚毅以至奋不顾身。】
反过来看,作为“意向”和“志向”之载体的后衍性物种,其存在效价已一衰再衰,其存在本身就是“物性发扬”的代偿产物,也就是说,它们不由自主地把“物性”(物之属性)发展成了“性情”,把“物性稳重”发展成了“性情浮荡”,而“性浮情荡”正是一切低存在度的高等物种的共通禀赋。【这与后生动物的生存繁衍形态完全吻合,它们必须沿着食物链的层级觅得自身特定的果腹之物,必须在身外另找衍续后代的母体或父本,并且还必须忍受“生死轮替”的苦难方可保持族类的永存,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怎能不志坚意昂,怎能不激情烧身,又怎能不哀乐无涯呢?】
如前所述,一切“物之属性”都是使存在效价得以补足在代偿等位线上的某种“阈存在”,表达为“精神存在”的“意志”(含“性情”或“情绪”等)作为“物性之一种”当然也不例外,它实际上同样是“平行”的,但却无论如何不能“稳定”。这个同样平行在那条“代偿等位线”上的“精神平行线”就是“心理基线”的自然定位。
而任何形式的“心理波动”或“情绪跌宕”,就以这条基线作为其抑扬起伏的落实回归线,或者更确切地说,所谓“波动”就是这条基线本身以震荡方式将存在维持在“阈水平”(或“阈效价”)上的后衍代偿质态或具体实现方式。【注意,此处是要强调,“上下波动”(这是一个极粗浅的表象)并不表明可以有任何“阈上”或“阈下”的存在余地,而仅仅表明此刻的“阈存在”是一种失稳的、艰难的阈存在。(参阅第三十八章)】
进一步看,日益壮大的精神代偿或“意志序列”,其增益幅度就是其波动幅度的临界规定,亦即,其代偿增势的扩张幅度就变成心理波动幅度的半径空间。换句话说,导致代偿效价(或曰“心理空间”)得以反比例扩张的那条衍存偏位线就构成了心理波动的限定边缘。(参阅下列示意图)
显而易见,所谓“心理波动”无非是“应式意志”在其日益扩张的代偿性精神空间中寻求感应依存的运动方式而已。
因此,相应地,代偿幅度愈大的依存者其心理波动幅度愈大,正如存在效价愈低的存在者其意志级别愈高一样。
于是,心理动量就是意志级别的直接尺度。
第一百零九章
强化的意志代偿是为了驱动弱化的衍存者在依存条件递繁的自然境遇中保持得以存续的存在力度。结果形成如下局面:
a.存在度愈弱,存在欲则愈强;【笼统地看,这“存在欲”就是“意志”。】
b.然存在欲愈强,实现存在的难度反而愈大。【具体地看,这“意志”已超出于载体自身,而必须实现为对“身外之物”的“应”。】
一方面是具备了强烈的内在冲动,另一方面是陷入了繁纷的依存罗网,两相交迫,内外夹攻,由以酿成本能知性层级的意向性的“焦躁”和自主理性层级的志向性的“焦虑”,而且势必越来越“焦灼化”。【这表明,心理波动是在一个不足以依靠但又不能不依靠的衍存空间内寻求存在的状态,它是失位性精神存在的深刻体现,反映在“感”上就凸显为“多点之知”的茫然,反映在“应”上就凸显为“多向之行”的迷失,所以它的素性规定就是“苦弱”的——苦弱在不稳当的存在者偏偏要追求稳当或不得不追求稳当。换言之,投射在精神上的递增型代偿效价就是神经张力或心理张力的相应递增,是谓“焦灼化”。】
正是这种进行性的“焦灼”状态,构成了无边无际且不可根除的“生存痛苦”,也正是这种无边无际且不可根除的“生存痛苦”一旦稍有波动就又构成了“痛苦的缓解”亦即“幻影般的欢乐或幸福”。【所以,叔本华认定,生命意志只能像钟摆一样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来回晃荡。不过,仅仅囿于这种说法既不符合“苦乐相间”的心理实况,也无助于澄清“痛苦”和“无聊”的自然质素。试问,何以会有“痛苦”与“快乐”的发生?何以一切苦乐终于都要还原为统一的“无聊”?】
这就必须回溯到精神存在的“形而上学之禁闭”质态上去,即必须回溯到后衍性依存者不得不借助于自性封闭的感应中介(也就是“精神代偿”)才能实现依存的客观规定上去。如前所述,“形而中学的知”历来不可能是“对象的真知”,“处于盲存规定中的知者”(尤其是本能阶段的知性载体)更不可能通过“知”本身来达成“知”和“应”的多向度选择,即“感知所得”对于“应式依存”的客观有效性,既得依靠某种“知”以外的主观意欲来引导,亦得依靠某种“知”以外的主观指标来检验,而且该项引导和检验必须是简捷明快的,这种既与“知”紧密钩联又与“知”有所分别的精神要素就是意向性的“情欲”和“情绪”——即它虽然复杂多样(多样化到古人所谓的“六欲七情”远不能囊括的程度)、但却可以当即通约为“苦乐”体验的心理指标。
“意志”就这样使自己变成了“苦乐挑担”的掮客。
由此可见,心理波动及其苦乐体验无非是弱化而失稳的存在者在多向依存的境遇中用以维持自稳的一种精神性超敏调节装置。【它的存在本身及其不可消解性,进一步揭示和证明了“知”的盲存本性。】
而任何一种调节作用,都必定暗含着某个“调节的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