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辩证逻辑——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一个不典型的“理性逻辑”。说它是理性逻辑,乃由于它确实是出于对“知性逻辑”陷入迷惘的一种整顿,并且深知自己的对象不是感性表象,而是知性本体;说它是不典型的理性逻辑,乃由于它终于未能把握住知性的本质,从而也未能把握住理性的精髓,当他将“理性实体”(其实是“精神或智质虚存”或“高度代偿的感应属性”)视为“绝对存在”(其实是“相对衍存”),并以对立循环的方式来规范知性运动之时,他只不过是以建立起一个克服感知结构之矛盾与混乱而不可得的有限逻辑模型来实现从知性到理性的逻辑过渡而已。【哲学界对黑格尔的狂热崇拜近乎于是一场“皇帝新衣”式的瞎起哄,即很少有人从根本上弄通过他的学说,但每个人都要造作出一副欣赏不已的扭捏姿态,结果,本来是“理性对知性玩弄机巧的尴尬”,又闹成了“群氓对投机者玩弄机巧的无聊”,唯有叔本华像个纯朴的小儿,当时就不忍旁观这赤裸裸的表演,却照例不免受到众人的冷落。】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论是蒙昧于感应属性的发生学原理的独断产物。【在当时——即研究理性的哲学正从康德批判知性的哲学中萌芽之时——他全然无法设想“精神与其载体的代偿性衍生关系”,因此他只能沿袭旧式哲思的那种或者排斥物质、或者排斥精神的对立方式来处理整个存在系统。实际上,辩证逻辑是与感性表象最接近的初级理性思维模式,是知性失判断或知性动摇的继发性逻辑代偿阶段,因而也就是形成初级概念、以及达成初级概念之内涵与外延的初级命题摸索方式,由此注定了它那游移不定、首鼠两端的运动形态。】黑格尔的“矛盾转化”论是蒙昧于精神存在的有限性和失位性的专断产物。 【如果精神存在真是无限的和全方位的,则它就没有必要立足于像地球这样的狭小天体上去为相对无限的宇宙设定诸如“上”和“下”、“高”和“低”等如此无稽的对立性定位标志。也就是说,“矛盾”的观念纯属愈益有限化的存在者寻求自身存在位置的应景举措,“转化”的观念纯属愈益动摇化的存在者求解自身存在位相的浅显之谈。这样的东西在黄老时代尚可以算作简化处理认知表象的有用模型,而在黑格尔时代就未免有点儿像是过时的儿戏和自欺了,这也就难怪擅长研究现代数理逻辑的罗素会对他的哲学体系作出如此恶评:“黑格尔的学说几乎全部是错误的”(见罗素所著之《西方哲学史》卷三第二十二章)。所以,在黑格尔时代前后的真正有成就的科学家——亦是继神学家和哲学家之后的人类第三代思想家——中,没有多少人会认真地把花架子式的“辩证逻辑”当做可用的思想方法,倒是古老的“形式逻辑”仍然是当代理性思维必须继承的重要遗产。(详见随后两章)】
黑格尔的“对立同一”论是蒙昧于自然存续之递弱代偿法则的臆断产物。【因为世界根本就不是在概念的对立两极上来回跃迁以达成同一,而是在元存的一脉相承上弱化代偿以实现统一。两极的同一不过是古老的“中庸”论的翻版,俨如在以孤立的自身作为参照系的视野中,“前”、“后”、“左”、“右”等一切区分都可以同一于那个“狭隘的中点”上一样。】
一言以蔽之,黑格尔的逻辑学不是理性逻辑的成熟表达,而是理性逻辑的幼稚体现。如前所述(参阅第十五章),黑氏的功劳就在于他居然能够将如此稚嫩的逻辑思绪给出如此淋漓尽致的逻辑阐发。【有史为证:在人类还没有文字以前,辩证法就已经通行于世了,所以,中国人历来把老子的辩证思想称为“黄老之学”,即从东方的第一个文明先祖“黄帝”开始,所使用的基本思想方法就是辩证逻辑。再看,中国最早的一部经书《易》,里面充斥着阴阳辩证的所有花样,那是后人对原始部落惯用的占卜巫术所作的文字化整理,其中的基本符号“爻”,实际上就是原始人用折断的树枝或吃剩的残骨(尔后改用蓍草之棱茎),摆出来代替文字的卜筮图形。西方也不例外,早在古希腊,大多数哲人或智者都是辩证思想家,如赫拉克利特、芝诺、以及苏格拉底等等,只不过,严肃的希腊人更倾向于把它看作是一种不登大雅之堂的“诡辩术”,因此,当时的学者大约不屑于将它视为研究的宗旨,顶多偶或借来穿凿一下暂时实在说不清楚的难题,所以,亚里士多德精心研究逻辑学,却反而给出了被我们称为“形而上学方法论”的“形式逻辑”(即“知性逻辑”),也就是说,亚氏认为,在逻辑上出现矛盾是不允许的,是思维混乱的表现。不过,公允地讲,辩证逻辑一定是高于知性逻辑的后衍代偿逻辑质态,它那摇摆不定的动荡情状正表达着人类在自然物演进程上的失位存态,为了纠正这种失位之危局,其后的理想逻辑才必将取代辩证逻辑,从而使理性逻辑发展到它的最高代偿境界,尽管这样一来,理性逻辑的运动形态及其落实效应不免更趋失稳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详论见于本卷随后各章,即第九十八章至第一百零三章)。如果把这个过程简略地浓缩在哲学史上,也可以这样来看:在哲学诞生之初,巴门尼德只能将整个宇宙实存和精神虚存笼统地归结为“存在是一”(略如老子之“道生一”);随着理性的渐次发育,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哲学家稍稍前进了一步,即把那作为“一”的存在,剥离成“一分为二”或“二而为一”的闭合系统,从而使那浑沌的“一”终于分化为“动荡的结构”(略如老子之“一生二”);而今,我们的使命是要窥探这结构“为何必然分化”以及“如何成就分化”的堂奥(略如老子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全序列)。】
由此也可以见得,从知性逻辑的坚硬板块中发育出理性逻辑的繁华体系是一个何其艰巨的进化历程。实际上,这个哲学的进化历程仅仅是从知性逻辑到理性逻辑的极为漫长的自然代偿演化历程的瞬间重演,须知那个“自然代偿演化历程”至少要经过亿万年以上的岁月磨砺和百万种以上的物种交替才能完成,或者说才有望实现。
有必要重申,黑格尔的逻辑学是对加速流变的理性层次与相对稳定的知性层次之间所发生的紊乱或“矛盾”(即“错动”)的敏锐觉察,不过,他也同时被这个动态的紊乱拖入了五里雾中,因此,他以思维浅层的“矛盾运动”作为逻辑学基础,自然只能缔造出牵强而又粗略的辩证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