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至此,我们又回到了最初的佯谬上,即代偿既是无效的又是有效的。
代偿的无效性使之表达为这样一种糟糕的矢量相关关系:要么进化而呈递弱趋势,要么灭归而告失存之局;前向是一个减量,后向是一种取消。倘若一定要给它界定一个可以定量的“代偿效价”的话,那么,他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似乎都是负数,或者说,似乎都只能趋近于零。因为,代偿效价之所“偿”是针对着存在效价之所“失”而言的,如果作为补偿的结果居然超过了损失量,亦即代偿效价呈现正值,则事物的跃迁与灭归已无区别,这是悖理的,因而不能成立;如果这一补偿的结果刚好等于损失量,亦即代偿效价呈现零值,则事物的跃迁等于保持原位,跃迁成为多余的一举,代偿与无代偿没有差别,是为代偿的无意义效价;如果这一补偿的结果趋近于损失量而终归不能补足,亦即代偿效价呈现负值,则事物的跃迁得以实现,代偿的作用充分表达,此乃代偿唯一有意义的状态。
代偿的有效性使之实现为失之于弱而非骤然失之于存的存续之流,而且唯因其弱化才有所代偿,唯因其代偿才得以活化,活化不是存续的目标却铸成目标——即从言说存在到拥有存在无所不为其用;弱化不是存在的追求却促成追求——即从自在存态到自为存态无所不用其极;于是,存在终于在递弱代偿的有限区间内实现为存续,一如存续终将在递弱代偿的有限区间内实现为失存一样。
这个代偿存续和代偿失存的趋势,给代偿落实形态或代偿演化方式以如下规定:
a .愈原始的代偿属性,其总体分布范围愈广,亦即它得以落实的普遍性愈大,局限性愈小;【譬如,电磁感应属性遍布于粒子、原子、分子和生物等一切分化物之中,而感官感觉属性仅为多细胞后生动物所具备。】
b .愈后衍的代偿属性,其总体分布范围愈窄,亦即它得以落实的普遍性愈小,局限性愈大;【譬如,电磁感应属性的普遍感应范围可以涉猎世间一切分化物的对应属性,而感官感觉属性的局限感性范围,若以视觉为例,则仅仅对应于某一狭隘频谱的发光和反光属性。】
c .由此导致,代偿扩展的内在要求愈来愈迫切(与a 项相通),而代偿聚焦的外在效果却愈来愈尖锐(与b项相通),从而令代偿进程的实现概率倾向于逐步递减。【因此,越后衍的物种,如人类者,其代偿花招越繁,意志及欲求也越强,然而他们多向思维的逻辑分化和多种愿望的志向分化,又使任一思想成果或意志追求的覆盖面日趋狭隘,并使其得以落实的几率日趋下降。(详见卷二)】
一言以蔽之,代偿就是自然体系为自身循序建构存在的形式,然而,为了撑起这个非此不可的“花架子”,它又必须付出自身存在稳定性趋于沦丧的代价。假如二者之间真还具有某种“等价关系”或“代偿效应”的话,那就是,存在的形态愈繁华,存在的稳势则愈凋零,或者反过来说也一样,存在效价之所失与存在招数之所得成反比,亦即存在本性的失量与存在属性的增量相等,这就是“代为补偿”的偿还值——一个虚有其表的“等价原理”。
这个代偿虚化和代偿弱化的趋势,给代偿实现形态或代偿运动方式以如下规定:
a.愈原始的代偿属性,其代偿效力愈强,且对后衍代偿运动具有潜在性的决定作用;【譬如,理性活动弱于知性情感反应(故有康德斯言:“理智不过是激情的奴仆而已”),而情绪反应又弱于更原始的生理需求(弗洛伊德“性决定论”的合理之处就在于此)。】
b.愈后衍的代偿属性,其代偿效力愈弱,且对前体代偿形态具有遮蔽化的抑制作用;【譬如,理智通常成为情绪的克制要素,而高尚的情感其实大多不过是卑下的生理需要的变态焕发和实现媒介罢了。】
c. 由此导致,代偿运动方式也呈现出逐层递弱的倾向(与a 项相通),而且,相反地,代偿形态本身却恰恰使这种代偿效应的递弱倾向遭到掩盖(与b项相通)。【因此,常人总不免肤浅的认定,理性以及与理性相关的其他德性是人类最伟大的禀赋,可那些真正深刻的思想家却动辄就要揶揄或嘲弄人性的轻薄,然而,即便如此,它也丝毫无妨于我们盲目的人类在整体上将自己视为是自然万物最有力的征服者,尽管他们其实不过是宇宙物演进程中一个临时寄托的弱化衍存形态而已,故,庄子的如下警句历来很难得到真确的领会:“生者,假借也。”(见《庄子·外篇·至乐》)】
第四十二章
一般说来,“自然事件”总是在“人为事件”以前某个十分遥远的地方被划出一道深似鸿沟的终止线或割裂带,所以,自然哲学——其实就是“哲学”,因为一切哲学不外都是在“自然(非观念)中的人”和“人(的观念)中的自然”之间探询人的存在或人的自然存在位置的学问——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大抵止于(博物学意义上的)物理学,在笛卡尔大抵止于机械力学,在康德大抵止于天文学,在黑格尔大抵止于化学,显然,这道令“自然”与“人”隔河对垒的鸿沟一直在移动。如今这道鸿沟正以生物学的状态移至人的脚下,致使站在“自然”之彼岸的“人”跌落其中,这就是存在主义哲学以及种种所谓“后现代”哲学的落汤鸡形象。
如何把“人”从这道鸿沟里打捞上来,使之毫无隔阂地立于“自然”之此岸 (即立于与“自然”相统一的同一境界)的苍茫天地之间,并使之自觉自身无可违抗的自然存在位置,就是本卷自然哲学和全卷哲学论题的使命——即彻底阐明“存在”的自然而然之原理,还“自然”就是将一切质态的存在或存在者自然而然地熔炼于自然之一炉的本来面目。【在人类思想史上,真正有重大建树的哲学家无不谙熟当代的自然科学进展,这既是“哲学无真”的悲剧所在(因为自然科学也决非一般“符合论”意义上的“真理”〈详论见于卷二〉),又是哲学无可选择的唯一学术基础。而今,学科趋于分化、理性趋于褊狭的现状,弄得研究哲学的人大多不懂自然科学,而研究自然科学的人又很难涉猎哲学,致使哲学越来越倾向于空泛化,这大约才是造成“哲学的贫困”或“贫困的哲学”的真正原因。】
为此,我们不得不哪怕是极简略地回顾一下物理物质、化学物质以及生物物质的自然演续状况,因为所谓“人性”就潜涵在这“物性”之中,或者说,“人性”就是“物性”自身绽放出来的娇艳而柔弱的花朵。
也为此,我们必须首先打消一个常见的误解,以为只有“人”或“活物”才有求存的问题存在,其实非生物亦有,只不过是以另外的方式——即自在的方式——求存而已,这个求存的方式就是在面临失存之际变换自身的存在形态,从而也变换了自身的求存方式。换言之,物之变态盖由于物亦有“不变通即不足以存在”之“苦衷”,人类的通权达变之能无非是秉承了“识时务者为俊杰”的物性之狡黠罢了。
但有一点始终不变:那就是使一切存在物均得求存且须调动出愈来愈多的物之属性方能求存的那个物自性或存在性不变。【只在这个不可分割的非时空的意义上,芝诺(ZenonofEleates)的“飞矢不动”的逻辑演绎才能成立。然而,如果无空间可以分割,则芝诺据以进行演绎的逻辑基础也就消失了。由此暗示“物质的非定位运动”(指运动的不间断无目的性)和“观念的非运动定位”(指逻辑不能挣脱的间断目的性)的不对应通约关系;也由此暗示“自然时空”与“观念时空”的本质性差异。】
第四十三章
依据爱因斯坦质能互换的著名公式:E =Mc2 (E 代表能量、M 代表质量、c代表光速),物质与能量的分别被消除了。【基于爱因斯坦的质能互换方程,宇宙的爆发和形成,是能量总系统部分地衍生为质量物态系统或质量时空系统的过程。这一过程始终遵循热力学第二定律,即熵增定律。但热力学第二定律的缺憾在于,它没有把信息增量与熵增量总结为一个具有内在关系的同一过程。(注:此处的“信息”一词,较日常用语或信息论中的概念大为扩延并涵盖其范畴,可定义为:一切物质,即一切分化物之间,借以发生任何联络或依存关系的所有能量效应、作用力和信号之总称,亦可简称为“分化边际效应”或“边际耦合效应”。如电子与质子之间的电磁作用力或电磁信息感应,由以形成原子结构,等等。)即,熵增量与信息增量成正比,或者说,有序能量的递减与信息总量的递增成反比。前者是宇宙或前宇宙的物质和能量转化运动的“本性”规定(在此特指“自然总体存在效价”);后者,即那个信息增量及其转化形态(在此泛指“一切感应代偿结构”),我们把它总称为质量物态的“属性”。】
也就是说,物质存在原本即没有固定性态的质料可言,所谓“质料”不过是不知“对象的总体”为何物的一种抽象的假设,或者说是对一系列“存在状态”的表象化误读。因此,相对于观念形式的“对象”而言,质料是“存在的内容”;相对于物质自身的“存在性”而言,质料是“存在的形式”。其实,从本质上讲,物质的存在形式直接就是物质的存在内容,亦即“存在”直接就是“存在性”的体现,它被间接裂化为“内容”与“形式”之别,乃是感知运动或“感”“知”分裂运动的逻辑需要。(详见卷二)
进一步讲,“质”的规定性与“态”的规定性是同一规定性,即被规定在存在性的同一“度”位上(如前所述,存在度与代偿度实际上源于偏位线的同一位点上,因此可简称为“存在性”的“度”),基于此,“质”就是“态”,“态”亦是“质”,故应将存在物的“质料”、“内容”与其“形态”、“形式”等词项统合称谓为该存在物的“质态”或该“质态”的存在物(文中凡涉及如上词组,均在此“质态同一”的意义上沿用之或批判之)。如果一定要人为地(即从“感知”角度上)分割“质态”,则勉强可以说“质”大约主要表达了存在度的规定,“态”大约主要表达了代偿度的规定,而代偿度就是存在度的实现,故任何分割终究不能成立。
所以,“能量”在其不同的“度”的势位上就呈现为不同“质态”的物,这一特点在亚原子以及原子层次以下得到了最充分的表达。【亚核基本粒子是高能质态的存在,即在物理实验中变革基本粒子所需的能量最高,故谓之“高能物理”;原子核是降位能量的存在质态,即变革原子核所需的能量在原子层次内居中(如从核里打出一个质子),故谓之“中能物理”;原子的核上结构是低能质态的存在,即变革原子所需的能量最低(如打掉原子外层的一个电子),故谓之“低能物理”。】
而且,舍去其他物理学上的有关内容和条件不谈,可以发现在原子层内部,存在着物质微观质态的结构强度自下而上渐次减弱的现象。进一步往后看,这种结构耦联力度倾向减弱的趋势从此一路发展下去,即:原子结构(内构力度逐层渐减)→分子结构(入水电离、辐射解构等)→单细胞结构(自然生存条件下的极低成活率)→多细胞有机体(机体结构的脆弱性大于细胞结构)→社会结构(动荡不止且永无宁日),其间,结构形成的能量分布也呈流失趋势,即从内含能量的释放递减状态渐次发展为外摄能量的消耗递增状态。【怀特海(A·N·Whitehead )看到了当代物理学关于质能同一的存在关系,于是他敏锐地提出,事物是由非感知的性质和关系在某种条件下构成的“机体”,并将存在视为纯粹的活动或物之间相互“把握”的“事件之流”,可问题是:事件“为何”以及“如何”成为“机体”或流为“过程”呢?】
第四十四章
体现着存在性的“度”的物质是一个在代偿机制作用下趋弱的“本质”之流,同时也就是一个在分化机制作用下趋残的“本态”之流,“弱质”与“残态”同一,有如“弱态”与“残质”同一那样是毫无区别的表述。
由此提示,在既往的哲学概念中,与“物态”或“现象形态”相对应的所谓 “本质”,其实是不存在的,或者至少可以说它不是一种独立的本体性存在。它在不同层级的表象中幻化为某一现象系统的内核,并不表明它是外在分立的,而恰恰表明或体现着主体自身存在性的“度”的移位,以及由此引发的主体内“质”的变动和感应外“态”的相应递变(这个问题的深入讨论另见本书卷二第八十八章)。
目前,我们姑且仍旧单纯地着眼于主客无分的“物态”层面,即首先确认“残”与“弱”自始至终都是自然物演的同一“质态”。【以原子以上层次为例。如果不加比较,氢原子就显得是一个自体圆满的小宇宙,它的原子核仅由一个带正电荷的质子构成,其外有一个带负电荷的电子环绕运转,并不显出任何弱或残的表征。然而,与由它造化的其它原子比照,唯有氢核内不含有中子,也唯有氢原子第一层电子壳上的电子数不得满足,它的残质和它的存在一样深沉,因此它就成了其他所有原子的始祖核质,而且,它也就成了化学上较活泼的元素之一。由氢原子结合中子聚化而成的其他大多数元素,不但在核质上愈发不能稳定,而且还继承了氢原子外壳层电子不得成全的先天“残疾”,以其K层之外电子壳层的不圆满性为特征,为建立起不同元素之间相互补充的广泛化合奠定了基础。在这里,其他元素的形成其实是对氢原子残弱本性的代偿,尽管代偿者本身可能因此而处于更为不宁的代偿期待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