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同样,有了表达下倾动势的偏位线,存在效价就成为可以测量的变项参数,即从存在度下倾线上取任意一点向下垂直于坐标横轴,其反映在坐标纵轴上的高度,就是处于该存在度位点上的存在物所具有的存在效价或存在度的测定值。
从上述测量关系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存在与代偿的真切含义:
a .所谓“有功代偿”或“无功代偿”的“功”,是将潜含在属性中的代偿之 “效价”转化成某种体现于存在或服务于存在的“作功”,亦即让自为的功效得以在存在性的构成中显现,此种显现仍须沿着存在阈的恒定基准进行。即是说,上述有关存在度的测定值直接就是该存在物自在程度的参数,由于存在度与代偿度呈反比相关,因此,在存在阈的平行线下对存在度参数的补充值就是代偿度的参数,亦即直接就是该存在物的自为程度的参数。
b .随着衍存偏位线的逐步下移,衍存者的自在性日趋萎缩,代偿性的自为空间相应增大,这个自为空间就是自为者的活动空间或行为空间,也就是自为者的活化样态的总和。换句话说,如果从自在的感应性发展出自为的感知性,则这个自为空间的扩张态势就构成感知此岸的扩张空间;如果从自在的被动性发展出自为的能动性,则这个自为空间的具体容积就构成能动者当时自由度的框范;如果从自在的物理波动发展出自为的心理波动,则这个自为空间的递增幅度就构成心理波动的振幅增势;最后,如果从自在的物类聚合发展出自为的社会整合,则这个自为空间的逐步拓展就构成社会结构的繁化进度。
总而言之,代偿所作的“功”将随着代偿度的扩张而在自为者的各个存在领域或生存领域展现出日益光怪陆离的自为属性,尽管正是这些自为属性本身将存在者从强态的“存在领域”带入了弱态的“生存领域”,由以令“有功”终成“无功”。
第三十八章
“存在阈”也就是“阈存在”,即“存在”在“存在阈”的规定中存在,这一点容易理解;再之,“阈下存在”导致“灭归”,“阈外存在”导致“非存在”,因而现实的存在还是皈依于仅仅变换了存在度和代偿度之内涵的同一存在阈而存在,这一点也容易理解;一般的谬误大多发生在“阈上存在”的假相里,故此有必要专门予以澄清。
存在阈作为一条平行而恒定的基线,是由不平行的存在度下倾线以及相应上升的代偿效价递补而成的。然而,除非站在存在阈这条理论基线上权衡,否则代偿效价本身并不成立,因为代偿过程正是存在度下倾的实现过程,或者说,代偿函项所表现的“强势”正是存在度趋弱本质的裸裎,二者在运动上汇聚为同一个点,因而代偿的气焰愈张扬,提示存在度的跌落愈迅猛。一句话,所谓“发展趋强”无论如何都不成立。
因此,即使将代偿演历设想成一条围绕着以存在阈为中值线而上下波动的回归曲线都是不恰当的,因为这样一来,仿佛存在还可以在存在阈的上下保留某种“非阈”余地似的。须知在与物理运动显然不同的演化运动中,所谓“波动”只不过是弱化物质保持自身处于阈存在的一种特定动荡存在方式而已。
也因此,即使将“波动”视为一种现实,它在实质上仍可被还原为“无波动”的现实,或者,它的波峰以其上限与存在阈的基线相切,它的波谷以其下限与存在阈的基线相切,不是存在阈的基线在上下跳动,而是相对于存在阈而言波动本身无从波动。【譬如生物的繁殖量与其生存之间的关系,过低有灭种之险,过高亦因环境中赖以为生的食物等必须品必遭耗竭而同样使之面临灭种之险,即它不可能在自然以及自身规定的另一低点或高点上实现自存。】
第三十九章
于是,从存在度偏位线以及存在阈等位线的同步演动态势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代偿的矢量,仿佛存在度的流失终将获得完满的补偿,仿佛自然界永远守恒着同一个最低也是最高的存在阈而存在。
之所以将这个守恒存在阈视为最低存在阈,乃由于它是现实存在中存在效价最大的那个宇宙本原都坚守不住、因而才需要借助于“补偿”或代偿以攀越存续的一道门槛。也就是说,没有这道门槛就无须代偿,而一旦有所代偿则表明确有这道门槛暗中存在——由此确立了代偿的真实效价;
之所以将这个守恒存在阈视为最高存在阈,乃由于它是现实存在中存在效价最大的那个宇宙本原都不能逾越、因而才导致其后的“补偿”或代偿越发不能逾越的一道门槛。也就是说,设有这道门槛就必须代偿,而任何沿着这道门槛所进行的代偿终于都未能恢复日益丧失的存在效价——由此又勾销了代偿的真实效价。
代偿的真实效价体现在不得不维持的存在阈的规定中;而代偿的虚假效价体现在愈要维持愈维持不住的存在度的规定中。
存在度在其逼近于1 的原始启动点上规定着存在阈限,又在其趋向于0 的递失流程上规定着代偿效价,因此,说到底是存在度构成了“存在”及其“存在性”的核心。
于是就形成了这样的存在格局:存在阈决定存在者能否存在;存在度决定存在者能否稳存;结果,代偿度不过是存在度失量的虚性递补,从而令趋于失稳的衍存者得以维持在作为存在基准的存在阈之上继续存在;而存在性的概念内涵至此充实起来:即前述的所谓“存在性”,实际上就是“存在度”、“代偿度”和“存在阈”之间相互关系的内在整合,由此确立任何存在者的存在本质。
第四十章
可见,无论对于抽象的存在势态抑或具体的存在事物而言都有三个不同的视角需要剖析,否则,囫囵的存在概念不免照旧是一团迷惘:
a .基于存在阈(Ts )的合成状态,可以明察代偿的十足效价,即对于一切自身存在度必失的存在者来说,非代偿则无以存续,而且代偿的幅度反比于存在度的失量而递增,代偿的形迹从此可以测度,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由于存在度与代偿度以等价互补的方式相混淆,致使代偿现象直接显现为存在性的本体而无从区分,结果造成所有存在者之存在阈在总体上延展成一条平行等位线的假相,即站在这条代偿等位线上看,万物的存在(特指“可存在性”)似乎是无差别的,因此甚至湮灭了存在性的概念本身。于是,“存在”僵化为客观的或主观的“对象”,殊不知“存在”本来是“存在性”弱化代偿的展开过程,这是既往所有哲学浑然不能自觉的痼疾所在。海德格尔对此似有所悟,故将“存在”注解为“临场”或“此在”,然而,此在者何以要“临场”?临场者何以能“澄明”?却是海氏本人以及存在主义哲学讳莫如深的基底悬惑。
b .基于代偿度(Pb )的扩张态势,代偿过程分外夺目,它直接呈现为整个存在系列的舒展过程和丰化过程,即对于一切表达为代偿产物的存在者来说,代偿就是存在本身,亦即代偿度的增势就是存在性的体现。于是,在对代偿的底蕴缺乏探究的前提下,代偿的效价就呈现出自我膨胀或趋于强化的倾向,由此造成这样一种幻景:仿佛代偿度的扩张就是存在性的扩张,一切存在者之所以能够继发性地衍化出来和拓展开去,就是凭借了自然存在体系中某种固有的自强本性,至于造成表面上的存在性如此自发扩张的深在原因是什么,却完全被显而易见的代偿增量或代偿“强势”所屏蔽,换句话说,站在代偿进程的单方面看,万物的存在和演化不免呈现为达尔文式的进化论形态,这就是哲学性的进化论观念得以在人类文化的各个领域广泛扩散的原因之一。
c .基于存在度(Ed )的萎缩态势,代偿所表达的演动矢量才变得可以理解,由于存在力度的单纯萎缩或单向流失使存在本身难以成立,代偿过程必须随之为其张目,倘若代偿不足,即造成灭归形式的失存后果,反之,充分代偿则支持着存在得以衍续。代偿由此达成存在性的内涵和外延的统一,亦即代偿过程就是存在度趋于衰变的展开过程,换言之,代偿度是存在度的实现,存在度是代偿度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讲,代偿度与存在度原本属于同一回事。因此,它们以同一的倾角或斜率推动着衍存偏位线的延展,站在这条趋于下倾的偏位线上看,正是代偿过程本身使存在性或存在度的递弱进程成为现实,即是说,代偿过程既是存在度的载体,又是存在度的失落,它使存在得以续存,也使存在趋于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