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的问题在于基金经理和基金投资人立场的不同,存在很强的道德风险。基金经理手中掌握大量资金,可以轻易的影响股价,不论是拉升股价还是进行利益输送都有相当大的难度被查到。这就导致一方面,基金经理老鼠仓案频发。这种基金经理在基金建仓前,提前买入相关股票,待基金建仓完毕拉高股价后再出售手中股票获利的案件一直层出不穷。比如自2009年1月起,原长城基金经理韩刚利用任职优势先于或同步买入、卖出相同个股。最终韩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款31万,成为第一位因为利用未公开信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基金从业人员。原博时精选基金经理马乐买入与基金相同股票等76只,成交金额高达10.5亿元,从中非法获利1883万余元,是当时国内最大的“老鼠仓”案。
另一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基金经理与利益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这里所说的向利益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主要有5种形式。一是基金通过频繁交易向券商股东缴纳高额佣金,进行利益输送。某基金支付给券商股东的佣金高达佣金总和的22.6%,虽然低于证监会30%的上限规定,但是仍然有很大的利益输送嫌疑。二是基金公司利用新产品向老产品进行利益输送。很多时候基金为了保证标杆产品的收益率,会通过发行新产品拉升股价,向标杆性的老基金产品进行利益输送。三是基金经理与外部人员勾结,高买低卖,进行利益输送。之前某基金公司旗下多只基金屡次进行“逆市”操作,基金净值大幅下跌,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
资料来源:如是金融研究院
想要避免这种类型的“坑”,投资者需要对基金公司的过往历史进行详尽的调查,一家经常爆出老鼠仓案件或者长期亏损的基金公司毫无疑问内控和投资能力都有很大的问题,是投资者进行基金选择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