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指标能更有效判断人口流动趋势?
1.1 非普查年份常住人口存在统计偏差、数据缺失
常住人口变化可直接反映人口流动,但在非普查年份存在统计偏差、数据缺失问题。常住人口一般指实际居住当地半年及以上的人口。扣除出生死亡的自然增长后,常住人口增长即为反映人口流入流出的机械增长。
中国年末常住人口是由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基于每年11月1日零时的人口调查或人口普查统计的时点常住人口推算。其中,尾数逢0的年份为人口普查,迄今已分别在分别于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开展六次,数据比较准确,但仍存在漏登,比如2000年、2010年人口普查漏登率分别为1.81%、0.12%。尾数逢5的年份为约1%人口抽样调查,俗称“小普查”,数据相对准确;其他年份则为约1‰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偏差相对较大,一些地区会根据小普查和人口普查数据对中间的非普查年份数据进行调整。比如,根据《北京市统计年鉴2011》,2010年北京市常住人口增量达207万,远高于2006-2009年54万的年均增量;但《北京市统计年鉴2012》则将2006-2009年年均增量上调至81万,2010年常住人口增量下调至102万。并且,为提高数据准确性,部分地区开始提高对非普查年份的抽样比例,比如北京、上海在2015年小普查时采取3%抽样,北京在非普查年份采取3‰抽样。
由于抽样比例、数据调整及协调等问题,地区常住人口加总可能会与上级行政单位公布的常住人口有一定出入。比如,因全国总人口包括现役军人数和难以确定常住地的人口,一般会大于分省人口之和;2005-2010年末各省年末常住人口加总平均低于全国人口近1842万,2011-2016年平均低约510万。《辽宁省统计年鉴2017》公布的常住人口数据质量较差,市辖区数据与县数据加总明显不等于全市。郑州市统计局公布2016年市区常住人口为496.8万人,但依据《河南省统计年鉴2017》统计2016年郑州市市辖区常住人口加总为471.1万。
非普查年份常住人口数据存在一定缺失,比如2016年全国地级、县级行政单位的常住人口数据缺失率分别为13%、22%。2016年,在全国338个地级行政单位中,有43个未公开常住人口数据,占比12.7%;在2850个县级行政单位(不含福建金门县)中,有617个未公布常住人口数据,占比21.6%。从地域看,2016年数据缺失地区主要为黑龙江、吉林、新疆、西藏等省的多数地区,和河北、内蒙古、山东、江西等省的部分地区,多次与地方统计局沟通无果。
地方政府不公布常住人口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地方政府认为基于1‰抽样样本估计的常住人口准确性较低,无公布必要。二是当常住人口减少或低于自然增长率时,一些地方政府可能担心对经济社会产生不利影响而不愿意公布。在常住人口减少或低于自然增长率时,如确需公布常住人口数据,一些地方甚至可能存在调整抽样样本及抽样比例以调整常住人口结果的动机,尽管当前统计作假被严厉防范和惩治,但调整抽样样本、抽样比例偏技术,存在模糊地带。
1.2 户籍人口、小学生数可辅助深化判断人口流动趋势
1)户籍人口来自公安部门,比较准确,虽不直接反映人口流动,但仍可间接推断部分情况。户籍人口是指在某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口,不管是否外出和外出时间长短。1949年后,中国逐渐形成了当前户籍管理制度,1958年《户口登记条例》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并逐渐与地区粮食供应、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经济社会资源挂钩,由此控制了人口自由迁徙。1978年末改革开放后,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户籍管理逐渐松动,人口开始跨越户籍限制大规模流动。根据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当前100万人以下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基本全面放开,100-500万人大城市落户需一定条件,500万人以上特大和超大城市落户仍被严格限制。2017年末,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52%,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42.35%,尚有2.25亿农民工及家属子女未享受市民待遇,户籍制度改革依然任重道远。
由于早期手工操作、分散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及部分不法行为等户籍管理问题,多重户口及无户口情况一度存在,导致户籍人口统计也存在一定偏差,但当前已基本消除。据新华社报道,在2014-2017年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中,全国公安机关共清理注销重复户口314.7万个,清理因死亡、入外籍等应销未销户口578.6万个,并为上百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从数据完整度看,2016年全国只有7个地级单位未公布户籍人口,占比2.1%;有91个县级单位未公布户籍人口,占比3.2%。但考虑地级市市辖区多存在汇总的户籍人口数据,缺户籍人口的县级单位个数降至3个。
户籍人口间接反映人口流动情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户籍人口机械增长情况判断。把户籍人口增长分解为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当户籍人口增长超过自然增长时,该地区户籍人口面临净迁入;反之,则面临户籍净迁出。在不考虑落户限制的情况下,某地户籍人口净迁出,表明该地区缺乏吸引力,常住人口大概率面临净流出。比如,2001-2010年户籍人口流出且常住人口流出的地区数占户籍人口流出地区数的87%,2011-2016年为77%。不过,户籍人口净流入,则不一定意味着常住人口流入,比如外来人口规模减少、常住人口净流出,但同时外来人口中落户增加、户籍人口净流入,2001-2010年、2011-2016年在户籍人口流入情况下常住人口流入的概率分别为53.1%、40.9%。
二是通过与常住人口的比较。常住人口大幅超过户籍人口,反映人口总体净流入,当前主要是东南沿海及京津地区;而常住人口小于户籍人口,反映人口总体净流出,主要是川渝贵、湘鄂赣皖桂、冀豫、陕甘等中西部省份。但需注意,人口总体净流入流出与边际净流入流出存在差别,后者依据近期变化判断。
此外,公安户籍部门还存在暂住人口登记,按暂住当地时间可分为一个月以下、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上等,但现实中不少外来人口并未去登记,暂住人口规模与外来人口规模差距较大。
2)小学生数据来自教育部门,准确度较高,不仅代表着年轻人口潜力,也代表着背后的家庭,可通过地区与全国比较、城市分组大致控制人口结构、入学政策等差异,从而对比分析人口流动。小学生人数为教育机构的登记上报数,一般比较准确。中国学龄儿童入学率先后于1987年、1994年超过97%、98%,1999年后基本在99%以上,2016年达99.92%。尽管部分地区可能存在为获取义务教育补贴而虚假登记的动机,但比例较小。在学术研究中,小学招生数可用于修正人口普查对出生人口等低龄人口的漏登,2016年我国普通小学招生数1752.5.6万人,比6年前2010年人口普查时的出生人口多出164.5万人,意味着当时0岁人口漏登率不低于9.4%。从数据完整度看,2016年全国地级行政单位中仅有3个缺失小学生数据,占比0.9%:有358个县级单位缺失数据,占比12.6%,但考虑到地级市辖区存在汇总的小学生数据,缺失的县级单位个数降至3个。
除人口流动外,在读小学生人数变动也受人口结构变化、地区入学政策及教育资源供给等影响。从人口结构看,与1949年建国后三波婴儿潮对应,中国小学在校生数经历了1960年、1975年、1997年三次高峰,此后由1997年的13995万逐年下降到2013年的9361万,后触底回升至2017年的10094万。该时期,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小学生数持续下滑,如北京从1994年降至2006年,上海从1993年降至2007年,因此不可能简单通过数据纵向比较判断人口流入情况。从地区入学政策及教育资源供给看,除少数大城市外,大部分地区并不严格限制外来人口子女入学。2013年开始,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出于人口控制需要,严格收紧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政策。2013-2016年,北京普通小学招生数从16.6万降至14.5万,其中2013-2015年非京籍招生比例从45.2%降至31.7%;上海从18.1万人降至16.1万。此外,2011-2016年北京和广东惠州的小学生在校数年均增长率均为4.9%,但这并不意味着两座城市的人口流动趋势相近。北京收紧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政策以严控人口,而惠州为发展制造业满足了大量外来人口子女的入学需求。因此,小学生数对人口流动的指示意义不能通过单个城市纵向比较、或城市两两之间横向比较得出,可通过地区与全国比较、城市或地区分组大致控制相关差异,以研究人口趋势。
3)对房地产市场,当某地常住人口减少或增长低于自然增长、但户籍人口和小学生明显增长,则该地区的购房需求不一定下降,甚至可能会上升。其中的逻辑在于,户籍人口的置业需求一般高于常住人口中的常住外来人口。不少常住外来人口收入较低、只是来当地挣钱,并没有购房能力及需求,因此常住人口增长只是在个体同质化假设下代表名义购房需求上升。当外来人口在当地落户或将家属子女随迁后,真实购房需求或将上升。反之,若某地常住人口增长超过自然增长,也即常住人口流入时,如户籍人口和小学生都减少,则该地区的购房需求也不一定必然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