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公式
在《真实的幸福》一书中,塞利格曼首次提出了“幸福公式”116。他认为,幸福是人固有的基因赋性、为提升幸福感而自觉采取行动的意愿,以及环境或多或少地影响共同造就的结果。塞利格曼指出,这个简洁的公式凝聚了关于人类幸福本质的突破性发现,而人类幸福的本质恰恰是他创立积极心理学的根源所在。这三个因素中,基因作用占了一半;意志力、认知与情感因素占40%;而生活环境和其他外部因素(收入、教育、社会地位等)只占10%。另外,塞利格曼进一步说明,所有这些“环境因素”可以当作一个整体来考虑,因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它们之中没有一个对幸福产生显著作用”117。
尽管这个公式的科学性有待商榷,但它却汇集了积极心理学三个尤为关键的前提假设。第一个假设是人类幸福90%的部分应归功于个人因素和心理因素。第二个假设与第一个假设相悖,即只要个人选择正确、有意愿获得幸福、努力完善自我、拥有手段技巧,幸福是可以得到的。第三个假设是非个人因素对获取幸福来说无足轻重。塞利格曼指出,至关重要的是对这些环境条件的个人主观领悟,而不是这些环境条件本身。这样说来,“金钱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赋予钱的重要性”118。尽管他承认客观环境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影响幸福,但是他最终下结论说这种影响十分有限,以致我们没必要花费精力去改变这些因素:“一些环境因素确实会对幸福起到良性作用,然而尝试改变环境因素往往是不切实际且代价高昂的”119。
40%的幸福提升空间
积极心理学的信徒们立即将“幸福公式”奉为圭臬。索尼亚·柳博米尔斯基[4]也深以为然,她在自己的畅销书《幸福又如何》中表示,这个简单明了的公式有理有据地解释了幸福真正的决定因素:“当我们最终接受并承认生活环境不是幸福的关键所在时,我们将能够更好地从自身出发去体验幸福”120。因此,柳博米尔斯基鼓励读者要更多关注他们自身,而不是纠结于他们所处的环境。这就是她所谓的“40%的幸福提升空间”。柳博米尔斯基认为,获得幸福最立竿见影的方法在于努力改变日常生活中自身思考、感受以及行为的方式,这不仅是因为人们改变不了也没必要去改变遗传基因和外部环境;更是因为在个人没有作出改变的情况下,无论他的生活有多么幸运或是不幸,他似乎都会迅速回到自己的幸福原点。[5]书中先提到了积极心理学的科学伦理观及它具有革命意义的研究成果,接着作者花了大量篇幅传授读者如何最大限度利用自己的提升空间,也就是书中著名的“40%的提升空间”。柳博米尔斯基告诉读者,要学会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培养乐观心态,“掌控”焦虑,活在当下,“享受生活中的小美好”。
对“幸福公式”最严厉的批评之一来源于芭芭拉·埃伦赖希。在《笑不出来,不如死:积极思维是如何愚弄美国人和全世界的》一书中,埃伦赖希强调塞利格曼“令人质疑的公式”缺乏科学严谨性,同时她还指出如此贬低环境对人类幸福的作用可能会引发某些社会后果和道德后果。121埃伦赖希在书中提出了几个简单的问题:如果积极心理学所言千真万确,那么为什么还要提倡更出色的职业、更优秀的学校、更安全的街区或更全面的健康保险?我们真要赞同收入对幸福毫无贡献这样的观点吗?假设收入上涨或者更加稳定,收入分配更加公平,这些改变难道不能够改善社会排斥现象吗?难道不能减轻无数勉强维持收支平衡甚至入不敷出的家庭的重担吗?
被积极心理学家列入“环境因素”范畴的收入问题成为争论焦点。积极心理学对收入问题的看法非常坚决:金钱对人类幸福不会起到显著作用(这让我们想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的看法正好相反)。以理查德·莱亚德为代表的许多幸福经济学家也持同样立场,不过在细节上略有不同。莱亚德认为,当收入越低时,金钱对幸福的作用就越大;当收入超过一定的门槛时,金钱的作用将显著下降;当收入到达某个峰值时,金钱、幸福与满足感之间将不再有任何关系。122不过,这个门槛和峰值尚未明确,根据研究结果,是在每年15000—75000美元之间。123贝琪·史蒂文森和贾斯汀·沃尔弗斯对此深表怀疑,他们表示“这个论断缺乏数据支撑”124,并且他们还以令人信服的方式指出,“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时代,收入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不仅十分显著,而且非常稳定”,因此我们要“摒弃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主观幸福感”的观点125。和埃伦赖希一样,史蒂文森和沃尔弗斯强调了关键的社会政治问题:
如果经济增长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微乎其微,那么将经济增长作为制定政策时优先考虑的目标就毫无意义了。[……]有些人声称,公共政策不会对人类幸福产生积极作用,而我们的结论已明确推翻了这个观点:经证实,生活条件的改善会对主观幸福感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会提高生活水平。126
如果积极心理学所言不假,那么批评社会结构、制度和不尽如人意的生活条件有什么意义呢?为什么还要设法明确优越的生活条件对主观幸福感的作用呢?难道这种世界观不是在传达“任何人最终都会得其所应得”的唯才是用假设吗?在这种世界观里,一切难道不都是建立在个人功绩、努力和坚持不懈的基础之上的吗?积极心理学的这种立场因其短浅的目光及其在社会和道德层面产生的负面影响而不断受到严厉批评。达娜·贝克尔和简·马尔切克很好地总结了积极心理学家上述言论引发的不适: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过上幸福生活的。社会阶层、性别、肤色、种族、国籍、种姓等差异,所造成的地位不平等或权力不平等都会显著影响个体的主观幸福感。这些结构差异极大地影响着个体获得医疗保健的情况、教育和职业轨迹、司法系统中的公正待遇、日常生活条件、子女的未来甚至是死亡率。没有了这些基本条件,人们还会寄希望于自我实现吗?企图通过灌输自助者天助的观念来弥补社会改革的缺失,这种做法不仅缺乏远见,也在道德层面上令人反感。127
尽管如此,积极心理学家还是固执己见:他们要么刻意回避这个主题,这就是为何我们很难在他们的学术成果中找到关于社会因素对人类幸福潜在作用的深入分析;要么通过贬低非个人变量的重要性来提升心理变量的地位。尽管有些积极心理学家承认,外部环境因素对个人幸福的影响大致占10%的论断是“有悖于直觉的发现”128;但他们仍然认定,所有这些结构、政治、经济变量与个人幸福之间不存在显著关系。129
柳博米尔斯基和其他积极心理学家会说:“40%的幸福提升空间”给想要幸福的人们提供了重要的行动余地。不管生活条件如何、身处哪个时代,人们总是需要在自己身上找寻获得幸福与提升自我的关键。塞利格曼提醒人们,试图改变无法改变的外部条件只会徒劳无功,最终不可避免地导致失望,但是努力改变自我将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可持续的幸福成果。130尽管颇值得怀疑,这个讯息还是在近年来引发了巨大反响。也许是因为它能让一些人在被不确定感和无助感包围时重新找回对生活的控制,暂时摆脱快要吞噬他们的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