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J. 萨德勒
布鲁克·萨德勒是南佛罗里达州大学的哲学助理教授。在下面的文章中,她提出了几个论证说明为什么剽窃是错误的。同时,她对学生剽窃的原因及其对作弊学生、学术团体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做了深入的剖析。她得出结论,大学非常有必要制定遏制剽窃的严厉政策,对作弊的学生必须做出惩罚。
剽窃有哪些弊端?
……首先,暂且不考虑版权问题,剽窃可以被视为一种偷窃行为:拿走别人的东西,把它当成是自己的在使用……但是,这种解释并不适用下列两种情况,如室友自愿放弃自己的作品,或者在网上购买的论文。
第二,剽窃涉及欺骗意图……教授给学生的作业评分,前提是学术诚信。学生在作业中故意欺骗教授,从而得以通过,如果告知教授真相,他们是决然不会同意的。
第三,剽窃侵犯了高等教育的立足之本——诚信。学生们深信,教授会尽自己所能给他们诚信的教育——没有不适当的偏见,不歪曲事实,不有意遗漏相关证据,不歪曲该领域的研究发现,不基于偏见、个人感情或主观标准给学生的作业评分。当然,正如我们看到的,并不是所有教授都能做到这些,没做到的教授显然是不道德的。但是,学生也有责任来维护学术诚信。教授花费时间和精力来教育学生,是基于学生乐于接受教育的假设。当一个学生做出任何学术欺诈行为时,他就失去了接受教育的可能性。这个学生没有体验到独立完成作业所需要付诸的努力,也没有从老师给出的积极反馈中受益。教授的评论不能真正地激发学生对课题产生新思考,不能激励学生做出改进,不能帮助他找到写作中存在的弱点,当然也无法为其提供克服弱点的必要方法。剽窃是对那些关注教学的教授的严重打击……学术欺诈行为会严重干扰甚至彻底击垮教育之基础——诚信,尤其是大学教育。
第四,对班里的其他同学而言,剽窃会带来不公平。尤其是当作弊学生剽窃的是一篇专业性研究论文时,剽窃论文的水平会远远高于班里其他同学自己写的作业。如果教授没有察觉学生的剽窃行为,那么剽窃的论文质量更高的事实就会蒙蔽教授的双眼,使得教授无法从学生提交的论文中判断出他们的真实水平。这样就造成诚实学生提交的作业看似比较差。这种现象有两大弊端。其一,它会改变教授的评分标准,不利于诚实的学生……其二,剽窃会使教授很难评价自己的教学效果……因此,剽窃不利于教师调整自己的教学来适应学生的真实能力,而且对那些一直从教师教学中获益的学生而言是一种不公平。
第五,剽窃的学生没有努力凭借自身完成作业,自然无法从过程中获益。他没有真正地学习材料和投入到作业当中,因此他所受教育的质量就会大打折扣。他没有获得作业要求练习或掌握的技能。对于写论文,其大部分价值并不在于最后的成品,而在于写作的过程。
第六,剽窃的学生沉溺于恶习中不能自拔,这种恶习与前面所说的欺骗有所不同。剽窃的恶习依赖学生自身。或许是懒惰,或许是由低自尊带来的某种懦弱……因此,剽窃的学生习惯于懒惰、好逸恶劳、不诚实、懦弱、自卑,导致自己没有能力去做老师布置的作业。
第七,一般来说,那些剽窃却侥幸逃脱惩罚的学生往往认为,要想在人生道路上出人头地,最佳的办法是欺骗、欺诈、违背诚信或者走捷径。这种信念会弱化学生分享各种实践活动内在真谛的能力,将他们获得的奖赏仅限制在诸如金钱或地位这样的身外之物上,并给他们灌输一种信念,一生中的主要成就要通过竞争来获取,而不是合作,也不是通过自己在实践中不断磨砺而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优秀品质……如果大学接纳、忽视甚至提倡这种人生观,那么,学生自然会把这种态度带到其他公共情境以及与陌生人的交往中,处处以自我为中心,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与人竞争。这样便促生了人们的一种想法,像大学这样的公共机构只是教会了学生实现个人成功的方法和途径,而在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或实现其他更大的教育目的方面没有什么作为。
第八,学术欺诈行为不受到惩罚会降低大学学位的价值。雇主都希望大学毕业生在受教育期间掌握了某些显而易见的技能……通过剽窃获得学位的学生并不具备这些技能。他们并非真正获得了学位……当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没有掌握相关的能力或知识,无法明智地参与到公共话语或商业活动中去,那么人们对高等教育的价值心怀疑虑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九,剽窃和学术欺诈行为会使学生失去从创造性的自我表现中获得自豪感的机会,也会妨碍学生接受自己在认识和智力方面的局限性。有时,我们认为,剽窃的问题在于它侵犯了知识或学术诚信的价值;但是,一般的学生(包括大学肄业生)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卷入到了一项长期的、危及诚信的学术活动中。学生仅仅是根据教师布置的大纲来写论文……即便如此,人们也意识到,学生论文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通过激发学生去了解专家学者取得的学术成就,让学生有机会去认识自己在认知和智力方面存在的不足。在写作业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学生们能够坚持谦虚谨慎的态度,继续深造,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勇于探索,最终为自己在知识上取得的进步和创造性的表达方式感到自豪。
第十,高等教育的意义之一在于,学生可以从课程、作业或教授那里学习一些在校外无法学到的东西,这些知识在校外或者根本学习不到,或者很难学到,或者学习效果不如在学校好……高等教育特有的价值之一还包括发生在学生之间以及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人际互动。大学不只是传递信息的渠道:从(匿名的)教师到(匿名的)学生,就像传递包装好的货物那样……虽然分数确实在可以一定程度上评估质量,但是给学生论文打分以及参与到学生作业中的意义远非如此,它涉及某个学生努力地表达自己、运用概念、扩展自己的世界观、逐渐获得认识和理解。如果学生剽窃,这种参与是不可能的。如果我是正确的,那么高等教育最基本和最独有的一个特征在于,它提供了人际互动的机会,然而剽窃完全阻碍或破坏了这一目的。
……剽窃是错误的,因为无论是对学生、教授、大学,还是对整个高等教育这项工程,或是公众对高等教育价值的认识而言,它都是有害的。
认识到剽窃错误的严重性与如何应对完全是两码事。我发现,制定严厉的政策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惩罚措施要起到遏制或威慑的作用,就必须战胜学生认为剽窃对自己有利的想法……在我的课堂上,如果学生剽窃,最低的惩罚便是这门课程不及格,而不仅仅是这次作业不及格。如果对剽窃学生的惩罚力度仅仅是这次作业得F,那么这个学生会理所当然地存在侥幸心理,假如剽窃的文章没有被发现,她可能会得A,而一旦被发现,最坏的结果是得F。为了使剽窃成为一个糟糕的赌注,惩罚措施必须更加严厉。如果学生知道,剽窃会导致整个学期都不及格,而不仅是某次作业,那么剽窃被抓的风险就远远超过了诚实完成作业之后不及格这一后果……也许有其他措施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但是这些措施能够消除学生认为采用不诚实的手段来通过课程是一种明智之举这样的想法。
如果学校制定了严厉的政策,那么准确告知学生,什么是剽窃或哪些行为属于学术不诚信是非常重要的……学校有必要向学生提供相关信息,列举相关例证,告知他们哪些是合适的或不合适的引用,指导学生如何开展研究,如何将他们在其他文章中发现的材料适当地整合到自己的讨论中。
问题
1. 剽窃从哪些方面破坏了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信任?
2. 为什么说剽窃对于班里其他同学来说是不公平的?
3. 剽窃给剽窃者带来了哪些方面的危害?
4. 为何说剽窃危害了大学教育的价值和高等教育的进取精神?
5. 根据萨德勒的观点,为什么针对剽窃制定严厉的政策,给予剽窃者严厉的惩罚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