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进化论遇上智能设计理论
学校课堂上宗教与科学之间的法律冲突,可一直追溯至1925年的斯科普斯案。当时法官判决,不准公立学校教授任何与圣经中的创世故事相矛盾的内容。1987年,在爱德华兹诉阿奎拉德一案中,这一判决被推翻,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神创论”属于宗教理论,在学校中教授宗教理论违反了宪法中关于政教分离的原则。科学与宗教之间的战争最近又重新燃起了硝烟,打的旗号是智能设计理论与进化论。20世纪80年代,一些科学家开始苦苦思索,DNA分子编码中的数字信息根源究竟在何处,并发展了现代智能设计理论。智能设计理论的支持者们提出,诸如细菌的鞭毛等生物的结构如此复杂,不可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惟一的解释就是存在一位智能设计者。但是,他们并没有指出这位智能设计者是谁。
智能设计理论的支持者将其作为一种有证据支持的科学理论而提出,并进一步向科学假设——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完全是物质产生的结果——提出了挑战。从另一方面来说,进化论的支持者认为,智能设计理论根本谈不上是一种科学理论,只能算是一种宗教观点,因为它需要对生命的起源进行超自然的解释。此外,自然选择的进化论在解释发现的化石和DNA证据时更具有说服力,也得到近150年来的大量研究的支持。
尽管进化论是科学研究中占统治地位的范式,但大多数美国人仍然认为,达尔文关于进化的科学理论是错误的。主流科学家和公众的信仰之间存在重重矛盾,并且人们担心,美国学生在科学课程中的表现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学生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这些引发了关于科学课程应该教授哪种理论的论战。
美国有几个州的立法机关正在考虑改变科学课程表,将智能设计理论等“可供选择的理论”包含到课程体系中去。最近的一起公开审判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起诉宾夕法尼亚州多佛学校董事会。原因是,董事会要求高中生物老师在教授进化论的同时也必须教授智能设计理论。2005年12月,历时6周的审判结束。法官约翰·琼斯做出了不利于学校董事会的判决,提出存在“压倒性的证据”证明智能设计理论不是一种科学理论,并且“智能设计理论不能与创世记完全割裂,因此与宗教存在渊源。”这本身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要求政教分离的条款。
作为专家证人,迈克尔·贝希和肯尼斯·米勒两人出席了多佛学校董事会的审判。本书对两人的观点进行了摘录。在第一篇文章中,迈克尔·贝希提出,智能设计理论和不可简化的复杂性概念是对生命最好的科学解释。肯尼斯·米勒的文章则对贝希的主张做出了回应。在文章中,米勒指出,科学证据并不支持智能设计理论,而是与进化论一脉相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