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三段论的标准形式
直言三段论可以写成256种标准形式中的任何一种或组合。虽然“256”这个数字看起来可能显得过于庞大,但是将直言三段论写成标准形式能够极大地简化评价过程,这部分内容将稍后介绍。
当直言三段论转换为标准形式后,用符号表示结论中的两条词项,其中S表示结论的主项(subject),P表示结论的谓项(predicate)。只在两项前提中出现而在结论中不出现的词项用M表示,代表中间项(middle term)。包含结论主项的前提写在第一列,包含谓项的前提写在第二列。由于出现在第一个前提中,主项也被称为大项(major term),而包含大项的前提被称为大前提(major premise)。而谓项也被称为小项(minor term),包含小项的前提被称为小前提(minor premise)。此外,标准直言三段论使用的动词一般是“是”或者“不是”。根据这些准则,前面的论证可以转换为以下标准形式:
所有的老虎(P)都是猫科动物(M)。
一些哺乳动物(S)不是猫科动物(M)。
所以,一些哺乳动物(S)不是老虎(P)。
换句话说:
所有的P都是M。
一些S不是M。
一些S不是P。
如同假言三段论一样,如果直言三段论的形式是有效的,无论用什么内容代替S、P和M,论证都将是有效的。上述论证便是一项有效的直言三段论。如果形式有效并且前提为真,结论就必然是正确的。
数量和性质
在一项标准形式的直言三段论中,所有命题都可以被写成四种形式中的一种,具体哪一种形式取决于命题的数量(quantity)(全称的或特称的)和限定词(qualifier)(肯定或否定)。如果一项命题适用于这一类别的每个成员,那么在数量上就是全称的。“所有S是P”和“所有S不是P”都是全称命题。如果一项命题只适用于这一类别的部分成员,那么数量上就是特称的。“有些S是P”和“有些S不是P”都是特称命题。一项命题的性质(quality)是指肯定还是否定。“所有S不是P”和“有些S不是P”都是否定命题。
命题的数量和性质是由本身的形式决定的,而与哪条词项(S、P和M)作主词和谓词无关。例如,“所有P是M”和“所有M不是S”都是全称命题。
标准形式命题的数量和性质
全称肯定:所有S是P(例如:所有的橡树都是植物)。
全称否定:所有S不是P(例如:所有松鼠都不是鱼类)。
特称肯定:有些S是P(例如:有些美国人是穆斯林)。
特称否定:有些S不是P(例如:有些护士不是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