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性婚姻的观点
在美国,同性婚姻是否能够得到法律承认是近些年来热议的话题,美国人也就此分为了阵营分明的两派。虽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同性婚姻的支持率持续上升,但2008年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大多数美国人(58%)仍然持反对意见。大多数美国人认为,同性恋关系违反了道德准则,并有悖于宗教和文化规范。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2003年劳伦斯诉得克萨斯州案中宣判,禁止同性之间发生性行为的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而在此之前,一些州立法明令禁止同性之间发生性行为,最严重的甚至可判处25年有期徒刑。
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们认为,婚姻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并不能仅仅因为个人的性取向而被剥夺。同性婚姻在世界上的很多国家都已经合法化,例如加拿大、比利时、荷兰、西班牙和南非。在美国,实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只有马萨诸塞州和康涅狄格州,而联邦政府和除罗德岛与纽约之外的其他各州都拒绝承认同性婚姻。然而,包括佛蒙特州、新泽西州和新罕布什尔州在内的几个州都已经为同性婚姻立法,还有其他一些州则承认同性之间的同居伴侣关系。
1996年,在比尔·克林顿执掌美国政府期间,国会通过了《婚姻保护法》。法案中规定“‘婚姻’这个词只意味着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分别作为丈夫和妻子的合法结合”,从而禁止联邦政府承认同性婚姻。2004年,国会收到了一项提案,该提案要求在美国宪法内增加《婚姻保护修正案》,内容包括将婚姻定义为仅限于一名男性与一名女性之间的关系,并禁止各州的法律和法院承认同性婚姻。这项提案最终未能获得通过。(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美国成为全球第21个全境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译者注)
在下面这篇文章中,迈克尔·内瓦和罗伯特·大卫杜夫针对支持与反对同性婚姻的论证展开了讨论,并得出结论,认为婚姻作为社会制度,无论是同性恋伴侣还是异性恋伴侣,对于其实现人生目标都是重要的。在第二篇文章中,罗伯特·索科沃夫斯基表达了相反的观点,他认为,允许同性之间结婚将会破坏婚姻现有的理想形象,以及婚姻与繁衍的联系。
同性婚姻案例
迈克尔·内瓦和罗伯特·大卫杜夫
迈克尔·内瓦是圣弗朗西斯科的律师,同时也是一名小说家。罗伯特·大卫杜夫是加利福尼亚州克莱蒙市克莱蒙研究生大学的历史学教授。在这篇文章里,两人详细分析了支持与反对同性婚姻的论证,并得出同性恋者应当拥有合法的婚姻权利的结论。
……婚姻是社会对两个人亲密而持久的结合关系的认可,同时婚姻也成为了美国家庭的基石。奇怪的是,美国家庭在我们自己看来并不是“传统的”,而是富有革新精神的。美国家庭在早期形成的婚姻观中既不包括财富的继承,也不在乎血脉的延续,更不存在家长的绝对权威,全凭男女双方自愿结合,不需考虑父母之命,门当户对……
在美国,婚姻被理解为两人共同做出在一起生活的决定,成为伙伴,组成整体,建立家庭。双方家庭或宗教势力都与婚姻的法律仪式无关,宗教婚礼需要获得的法律效力来自于民间社会授予牧师的权力,宗教仪式只是对民事婚姻的确认。能够或希望生育下一代并不是婚姻的必要条件。对于婚姻,除了传统习俗,其他任何方面都没有要求结合双方必须是不同性别的……而在当今社会,婚姻机构似乎更倾向于将一夫一妻制作为个人生活方式的基本形式,并作为家庭的基本特征。但是,如果我们能够仔细考虑婚姻的目的,便会清晰地发现,婚姻是为了帮助人们过上更加有序的生活,彼此分享生活;婚姻是为了建立更稳固的家庭生活单元以及稳定的亲密关系结构。
婚姻是大家庭、亲属、朋友所组成的正式与非正式网络的一部分,它是社会上法律所承认的准许成年人将生活结合在一起的首选方式。社会承认,人们拥有获得这种联系的权利和需求,并可以按照自己的信仰为这种联系举行隆重的婚礼仪式。因此,各种形式的宗教结婚仪式,无论是人们广泛接受的还是家庭内部举行的,都成为民事结合的附加物。但是,正是因为民事结合不但获得法律上的承认,而且得到了社会各个方面的鼓励,也就不用奇怪很多同性恋者将婚姻视为他们应该享有的平等权利了。对于想建立永久的亲密关系、分享生活中的快乐与财富、组建家庭的人们来说,婚姻是他们追求轻松和美好生活的一种重要方式。
婚姻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社会对婚姻的承认也并非只停留在空洞华丽的表面,而是能够给人带来实质的好处,比如享有优惠的纳税政策、婚姻社会保障和福利、宽松的移民政策、离婚时的财产和抚养权以及无遗嘱继承权等。此外,阿丽莎·弗里德曼指出,“无论是州政府还是联邦政府都赋予了已婚人士相当多的权利,有力地刺激了个体的结婚动机。此外,诸如保险公司等私人实体也常常为已婚人士(包括法律承认的同性恋伴侣)提供特别的优惠和更低的保费。因此,对结婚权利的限制影响到了许多相关权利以及多种社会福利。”……
同性恋者渴望拥有婚姻权利的原因同其他美国人一样:获得已婚夫妇尤其是其家庭单元被赋予的道德、法律、社会和精神上的益处。婚姻所带来的物质利益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其精神利益对于很多伴侣尤其是同性恋伴侣来说更具吸引力。婚姻是(或者可以是)夫妻双方互相做出的精神承诺。结婚誓词让伴侣铭记互敬互爱,互相支持,并给予人们资源和社会承认,这些都有助于强化两人的结合。同性恋者的成长环境以及所受到的社会影响与大多数美国人并无二致,所以他们对婚姻的态度与异性恋者一样虔诚而恭敬。因此,抵制同性恋者结婚,甚至加以嘲笑,其实是对婚姻制度的抵制和嘲讽。同性恋者渴望结婚的需求与异性恋者一样强烈,他们也同样有能力将婚姻经营好,惟一本质的区别只在于结婚者的身份。
当然,同性恋与异性恋婚姻的显著不同在于他们得不到社会给予异性恋者那样的支持、鼓励和福利。相反,同性恋者却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建立永久的依恋关系而时时遭受斥责和辱骂。当然,对于不得不保持秘密关系,或者无法获得法律和社会习俗承认的同性恋者来说,要维持两人之间的关系显然要困难得多。但是现实却是,同性恋者之间的关系总是在非常不利的条件下得以延续,尽管这种不利条件不是同性恋者本身制造的;而异性恋者的婚姻却常常以失败而告终,即使他们得到了来自社会、家庭、法律和道德各方面的支持和鼓励。
《人口统计学》杂志最近发表了一项研究结果,这项研究以未婚同居与婚姻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历时23年;研究表明“未婚同居可能削弱了婚姻作为一种制度的承诺”。该项研究的作者认为,结婚前共同生活可能无益于建立稳固的婚姻关系;相反,婚前同居通常会滋生“促使离婚率升高的态度和价值观。”……如果正像《人口统计学》中的研究所显示的,婚姻是保持亲密关系长久和稳固的关键因素,那么由于性取向不同而剥夺一部分公民如此重要的利益则是极不公平的……
摆在同性婚姻面前的有两个主要障碍:法律对于婚姻的定义,以及主张婚姻的主要职能是繁衍或养育后代。在法律方面,可以归结为这样的论证:婚姻只能是男女之间的结合,因为人类历来如此。民法中有关婚姻的条款根源于教会法,而教会法则反映了圣经中禁止同性恋关系的教义。既然法律和教条中规定婚姻只能是男女之间的结合,那么婚姻就只能如此……
即使人们认为养育后代是传统婚姻的重要目的之一,而如果非传统的养育方式可行的话,婚姻模式中也理应为其留出一席之地。无论过去如何,如今同性恋者为人父母已经非常普遍,这里并非仅仅指同性恋者与异性结合生育下一代,而是指公开的同性恋者一起养育孩子……人们一直宣称婚姻可以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最好的环境,如果社会要认真地对待这一主张,就应该将不断增长的、即将为人父母的同性恋者纳入婚姻中。
此外,针对同性恋者养育子女情况的研究表明,他们也可以成为非常称职的父母;同性恋家庭培养出的孩子与普通家庭的孩子同样优秀。如果说这些孩子面临着其他孩子所没有的烦恼的话,那就是像有些人所指出的,对于同性恋的负面态度,而此时明智的解决办法应该是通过教育来纠正这种态度。允许同性恋者结婚将是纠正这种态度的重要一部分,也会促进家庭的稳定。实际上,如果家庭稳定是婚姻存在的原因之一,那么只鼓励部分家庭的婚姻而限制同性恋者结婚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反对同性婚姻的人还有最后一条论证的防线,那便是声称如果允许同性恋结婚,将会置《反鸡奸法》于不顾,助长非法性活动……这种说法暗示了同性之间的性行为是不符合道德评判的(即使在没有实施反鸡奸法的地区),那么允许同性婚姻便是对现有道德观念的践踏。当然,同性恋行动主义的全部目的就是在同性恋道德评判方面推翻这种根深蒂固的错误前提。判定一种行为非法并不意味着这项行为天生就是犯罪……
同性恋者的政治活动和公开化已经20多年,但这并没有导致同性恋者数量的大幅增长(虽然这使很多同性恋者意识到了自己的性取向,也增加了公开同居的同性恋者数量)。这表明,同性恋者的数量是稳定的,并且始终是少数。因此,限制同性恋的法律没有任何积极的作用,只能对这一部分美国公民造成恐吓和威胁,并剥夺宪法赋予他们的合法权利。否认同性婚姻并不能消除同性恋者之间的亲密关系,而只能使他们忍受更大的痛苦……
人们不应当再继续伤害同性恋者,同性婚姻能够给予渴望家庭的同性恋者在不违反自己本性的前提下实现愿望的机会。同性婚姻合法化能够使同性恋者在面对各种抨击和非难的困难情况下得到一丝尊重,并帮助他们过上正常的生活……
我们想要什么 同性恋者想要什么?一个正常人想要什么?生活上的温饱;基本的安全感;爱,家庭,自由。除了这些基本条件以外,同性恋者还渴望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政治权利以及纳税方式。更进一步来说,同性恋者需要的是作为个体的平等地位。我们认为,同性恋者目前的行动议程还没有超越平等和自由。但可以想象的是,还存在和人类受到的法律保护一样重要的东西。
如果家人能够以正常的眼光看待自己孩子身上呈现的实际情感,那将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有时一个男孩如果有些女孩子气,或者女孩有些男孩子气,即使他们不能代表所有的同性恋者,也常常会成为被攻击的目标,如果这时他们能够得到鼓励和赞扬以及应得的爱,而不是嘲弄、恐吓和失望,那么他们的生活将会大大改善。如果这些孩子在关爱和尊重下健康成长,他们将不必耗尽精力去克服曾经遭受的创伤,而是为文化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如果同性恋者的朋友和同事少一些异样的目光和劝告,更多地关注他们的生活,如果人们心灵上的隔阂能够消除,彼此展现人性的本质,那将是多么美好……在这样一个乌托邦的世界里,一切似乎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但是人类却因此减少了痛苦和压抑,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和安康。
问题
1. 美国人对于婚姻的传统观念是什么?
2. 婚姻为什么对社会如此重要,婚姻能带来哪些道德、法律、社会和精神上的利益?
3. 同性恋者为什么渴望得到婚姻的权利?剥夺他们在婚姻方面的权利会导致哪些后果?
4. 同性婚姻合法化所面临的主要障碍或批评有哪两个,内瓦和大卫杜夫是如何回应的?
5. 根据内瓦和大卫杜夫的说法,同性恋者的最终目标是什么,为什么婚姻是实现这些目标的必要条件?
同性婚姻之祸
罗伯特·索科沃夫斯基
罗伯特·索科沃夫斯基是华盛顿特区美国天主教大学的一位哲学教授。他在文章中提出,同性婚姻这一概念本身存在矛盾,因为它违背了“婚姻的自然结果”。
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坚持认为,婚姻秩序应当服从于人类繁衍的目的,婚姻获得的法律支持与这一目的不可分割。婚姻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是因为社会必须考虑本身的维系和下一代的延续。
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声称,两个人之间持久的亲密关系应该得到法律的承认,同性恋者也可以获得婚姻的合法权益……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本质观点就是,婚姻是社会对亲密关系的认可,而这种亲密关系并不局限于生育关系。
同性婚姻的辩护者常常质问,反对者究竟在害怕什么。同性恋关系获得法律的承认会给社会带来哪些伤害?这种承认会对正常的婚姻关系带来哪些威胁?本人将围绕如果给予同性婚姻完全的合法地位会导致哪些后果这一话题进行讨论。
一、假设法律承认同性婚姻,那么,如果我提出这样的要求:“我的叔叔和我(或者我的婶婶和我,或者我的姐姐和我,或者我的母亲和我,或者我的父亲和我,或者我的朋友和我)住在一起,我俩相依为命,但是我们之间没有性行为。我俩希望能够结婚,这样可以获得婚姻的合法权益,例如财产权、低税率和保险等等。”
答复一般是否定的,至少起初是否定的。法律会做出判决,“你俩不能结婚。”为什么不能?“因为你们之间没有性行为。”……
但是假设法律对我和叔叔或婶婶结婚的要求给予了肯定答复:“好的,我们将为你们办理结婚登记,那么法律已经将婚姻与生育分离开来,从现在开始婚姻与性没有任何关系了。任何住在一起的两个人都可以结婚。”毕竟,如果同性伴侣由于不能结婚而受到歧视,那么任何住在一起的两个人都不应该因此受到歧视,即使这两个人已经拥有了“家族”关系,例如叔叔和侄子、舅舅和外甥。任何组成家庭的两个人都应该获得结婚的权利。
这将给婚姻的意义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另外,一旦形势发展到这个地步,为什么不能允许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制?如果说一起生活是婚姻的惟一条件,为什么多人组成的团体就应该受到差别对待?……
人们甚至还能够更进一步,为什么住在一起的人就应该结婚?如果结合能够带来法律利益和经济利益,为什么不能够提供给任何想要获得这些利益的人?在一起居住有太大的偶然性,是否有权获得利益不应当以此作为判断标准,否则只要是人们之间存在哪怕一丁点儿的承诺和友谊,他们就可以结婚并因此而获益。
如果“婚姻是个人关于爱和承诺的决定”,那么为什么婚姻不能向任何一个或多或少地爱上其他人,并做出无足轻重的承诺的人开放,无论是以个人还是集体?为什么那种爱必须是引起性欲的?同性婚姻给传统婚姻带来的最大威胁在于它们完全颠覆了婚姻的本来意义。
二、传统观点一直认为婚姻关系的根本目的是繁衍。婚姻的“结果”是生育后代。为了理解这一论断,了解结果与目的之间的区别非常重要。
目的是什么呢?我认为,目的是指人类从事某一行为时心中的目标;目的是渴望得到的满足感,是预期的意图,是人们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的事物。目的只能出现在有能力思考和行动的人类身上。而结果与人类的意图和思想无关。结果属于事物;当事物按照本身的自然规律运行,在恰当的条件下趋于完善时所起到的作用便是结果。药物的结果是维持或恢复健康,斧子的结果是切断。结果是脱离人类意志而存在的。即使是斧子等手工制品,人们也无法用意志力驱使它变成其他什么东西……
现代文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元素是,事物没有结果,只有目的。这一信念的名称之一是“对自然的支配”。我们认为我们能够重新定义所有制度、关系和事物,因为任何看似自然的事物都是先前选择的结果,这些选择是由其他行动者做出的。表面上的“自然”只是我们投射的意义。我们可以提出新的目的,重新定义政府、性、生与死、教育、婚姻以及家庭。我们可以重新发明任何事物,因为任何已经存在的事物都是由其他人发明的,而非发现的。自然没有结果,因此我们可以根据自身的目的使用任何事物,以满足我们的需求,而自然界中没有任何事物可以规定我们应该需要什么……
认为人类可以重新定义包括自身在内的一切事物是一件振奋人心的事情,如果那样的话……人类就可以自由选择价值观,重新界定幸福的含义。此外,由于人们已经逐渐习惯于认为事物一般没有本质或结果,所以也很难想到性行为和婚姻有结果。由此,重新定义婚姻的建议令许多人蠢蠢欲动,尤其是文化精英。
三、性行为的结果是生育子女,但是现代社会中避孕方法的广泛使用和性行为的呈现方式已经将大众观念中的性与生育完全分离开来。在大家的理解中,性行为本身就是结果……
目前存在一种极为流行的说法,即认为我们对性和婚姻有了全新的认识或不同的领悟,实际上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性和婚姻的本质并未发生变化,有些人认为,对于婚姻而言,双方之间的爱情与繁衍后代作为结果同等重要,这种观点是一种危险的误导。爱情显然非常重要,但是不能简单地将其与繁衍后代相提并论。在某种程度上,生育后代是婚姻关系中明确规定的,是婚姻的自然结果,是婚姻最本质的特征,而性则被认为是生育的动力。那么,在如此界定之后,这一关系被赋予了友谊和爱情,更确切的说是双方的互相扶持,但是爱情的形式必须要受到婚姻关系的限定……
四、人类之间的友谊关系多种多样,但是政府并没有在法律上对这些不同关系一一界定。为什么唯独对婚姻关系特殊对待?这是因为婚姻与社会的下一代息息相关。人口的延续是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生存的条件。正是这种对人口和繁衍的重视迫使法律关注婚姻。即使有些人之间的婚姻无法生育后代,例如老年人,但是这些婚姻的意义和法律地位与能够生育的婚姻没有区别。社会希望看到下一代的出现,盼望下一代能够成长为正直善良、遵纪守法、勤劳能干的中坚力量。因此,政府已经以实际行动表明对传统观点的支持,也就是承认生育后代是婚姻的结果。
同性婚姻的支持者希望将婚姻与生育分离开来,并要求法律承认同性恋之间的友谊关系,并不是因为这种关系是能够生育的。但是,一旦国家在法律上认可这种友谊关系,形势便会变得一发而不可收,人们可以进一步要求法律认可所有能够获得承认的友谊关系。
同性婚姻的观念本身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只能引向死路。同性婚姻的支持者没有意识到矛盾的存在,因为他们认为事物没有自然的结果,尤其认为婚姻和性没有自然结果。他们认为,惟一重要的只有选择和目的,他们自己做出的选择,他们“个人做出的关于爱和承诺的决定”必须得到公共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问题
1. 根据索科沃夫斯基的说法,为什么婚姻需要得到社会的保护?
2. 为什么索科沃夫斯基担心如果将同性婚姻合法化,就无法阻挡其他形式的婚姻合法化?
3. 根据索科沃夫斯基的说法,婚姻的“结果”或目的是什么?
4. 在反驳将婚姻与生育分离开来的观点时,索科沃夫斯基的理由是什么?
* 1954年5月,居住在白人区的黑人布朗由于女儿无法去附近的白人学校上学而提起上诉,认为政府这种“隔离但平等”的做法违反了宪法的平等原则。最高法院最终判定当时的公立学校将黑人和白人隔离开来的做法属于非法行为,由此制定出在公立学校废除种族隔离的政策。——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