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审案时,经常把犯人隔离关押,其目的就是不让他们互相勾结,免得他们在一起统一口径、众口一词地用谎言对付法官。法律上把这种行为称之为“串供”,对于法官来说,的确是一件非常麻烦棘手的事,无法取得能充分证明罪犯罪行的口供,给破案和断案却增加了相应的难度。
对于一个造谎者来说,当他的谎言面临被揭穿的危险时,他找到与之相关的同伙,叮嘱大家统一口径,免得各说一套露了马脚,这也是一种有效的圆谎术。
以前,阿杰当警察时,就碰到过这么一件案子:一个工厂的材料仓库被盗。这是一家中日合资企业,大量重要的原料都用高额外汇从国外买入,而且是市场上非常抢手的货物。面对上百万元的原料被盗,在阿杰所在的那个中等城市算得上一件大案了。公安局立即成立了紧急行动小组,对案件进行侦察。
大家根据现场分析,觉得能顺利盗走看守十分严密的工厂仓库的盗贼,第一,很可能是对工厂情况十分熟悉的内部人员;第二,如此大量物资,非一两人可以搬移得动,必是一个密谋已久的犯罪集团所为;第三,犯罪分子窃得这批货物后,一定会尽快设法销往外地。
根据这些分析,干警们做了周密的布置,终于在一条要道上将一辆车截获,车里装有几箱失窃的物资。干警们把司机、搭车的人统统拘留,进行审查,但他们众口一词地否认自己车上曾载过这些物资,说是一定有人栽赃。
当然,干警们并不相信他们说的鬼话,经过调查,他们又把与司机、搭车人平时往来密切的人员一一拘捕到,进行审理。结果,干警们几乎听到他们异口同声地证明司机与搭车人的清白,其中三人还提出当晚他们几人正在朋友家赌博。
案子越发变得扑朔迷离,但阿杰凭直觉知道他们中有人造谎,于是干警们便将司机、搭车人,还有声称案发当晚在赌博的几个人分别关押起来,并严密监视。过了三天,又对他们同时突击提审,要他们交待当晚赌博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使用什么赌具,每个人的输赢情况。结果五个人中有三个人拒不回答,另两个人的说法,除了赌具之外,其余几项都牛头不对马嘴。这一下情况明显了,很显然这几个同伙在事前就抱团结伙,订立了攻守同盟。约定一旦事发,应如何应对,可惜他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没料到干警们一下子搞了个突然袭击。
抓住这些把柄后,干警们乘胜追击,并对可能窝藏赃物的地方进行全面搜查,终于将此案一举破获。
这个案子中的几名案犯不可谓不狡猾,他们竟然在作案之前便订下攻守同盟,可惜聪明而不高明,没有把一些细节设想得更周全、更严密,以至于一追问,便破绽百出。
但阿杰也碰到另外一个狡诈的犯罪团伙,是一个抢劫案。一名客商带着数万元现金住进一家旅店,客商的口音、穿着打扮很容易让人想到他是一位远道而来的大老板,在他登记的时候,坐在登记室椅子上的另两个小伙子见财起意,一个罪恶的阴谋产生了。
他们记住了客商登记的房间,然后二人来到一家舞厅又跳又闹了一个小时,还在台上拿麦克风唱了几支歌。这以后,他们匆匆离开歌厅,冲入旅社,敲开客商的房间,将客商击昏在地,抢走了他的钱物,飞快逃离现场,还将客商手中的表拨慢了半个小时,将装满财物的手提包填上石头沉人市内公园的湖底,并作上记号,然后又飞快地返回歌厅唱歌、喝酒。
客商醒后一看表,立刻报警。警察问他何时发生抢劫的,他按自己表上的时间推测了一个时间,告知警方。
警察赶到现场,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便开始四处调查,对这一地区的重点嫌疑对象一一传讯到案进行审查。两位真正的罪犯也包括在其中,但两人口径完全一致地说案发当时自己尚在歌厅喝酒、唱歌,还让歌厅老板作证,当然没问题了。
整个案子几乎没有一点漏洞,因为谁也没去注意客商的手表被拨慢的事实。当第二天客商在医院里发现这个问题时,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还以为手表未上劲走慢了呢。
案子拖了两个多月,都未能了结。东窗事发乃是因为两名抢劫犯在另外一个案件中出事引发了此案。
造谎,尤其是多人为同一事件造谎,最关键的就是要众口一辞,不能各讲一套。俗话说:“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众人结成伙,“谎”就能御“真”。造谎容易圆谎难,一个人精心编织一套谎言并不难,要众人异口同声地按同一个说法将谎言讲下去,确是件难事,因此,统治者有时候利用强权高压强迫手下人一起造谎,并利用同样的手段让人保守机密。有些时候,“谎”即变成了“真”。
正是由于众口难驳,人多嘴杂,一个谎言如果由一个团体来造,往往是最容易造出来,但也是最容易被揭穿的。让众人真正结成伙,实在是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