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科举,振兴教育。
自庆历新政以来,士大夫中主张改革的人每每以士风萎靡、吏治腐败、人才不足为患,王安石也持同样的观点。早在嘉祐年间(1056—1062年)的“万言书”中,他就认为革除弊政的当务之急,是解决人才匮乏、吏治腐败的问题,并就人才的培养、选拔、任用等方面提出了系统的改革设想,主张改革科举制度,振兴学校教育,统一思想道德,培养和选拔拥护改革政策、具有真才实学的社会政治人才。当他在熙宁年间执掌朝政之后,便把这些观点和设想付诸实施,对科举选士制度和官学教育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史称“熙宁兴学”。
宋仁宗时期的“庆历兴学”为时很短,由于师资、经费不足,缺乏必要的考选升补制度,加之守旧官僚的反对,很快就停止了。到仁宗末年,科举考试脱离实际的问题更加严重。神宗即位之初,新、旧党中不少著名人士对于改革科举和振兴学校都持有基本相同甚至完全一致的观点。旧党人士程颢、吕公著提出了“一道德以同俗”,渐罢科举,使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悉由学校的主张。司马光也建议废罢帖经墨义,改试经史论策,并要求参加科考的士人必须经由政府官员推荐,以便考察其行为品德。这也都是“熙宁兴学”试图实现的目标。
熙宁四年(1071年),朝廷正式颁布兴学诏令。“熙宁兴学”的内容主要包括:
对科举考试内容及科目进行改革和调整。由于进士科长期以来在各项科目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因而自然成了改革的重点。改革者希望通过罢试诗赋声律和帖经墨义,改试经义论策,使进士科的考试内容更加切合实际,以此来扭转科场浮华不实的毛病。科举士人及选人、门荫子弟并试断案和律令大义,以督促他们留意政事,敦本实学。
科举考试和学校教育的内容有了更加统一的标准,即以王安石的《三经新义》作为出题的依据和衡量的标准,并取消了《春秋》的儒经地位。此举的本意是为了摒除异端杂学,以达到统一思想和道德的目的,为推行变法服务。王安石在经学方面造诣精湛,久为时人所推崇,又是变法的领袖人物,所以宋神宗认为只有他才有资格撰为经说,以为天下取法。但这样做的结果,又使得天下士子趋“新学”若鹜,非王氏不学,思想重新受到束缚,以致旧弊尚未铲除,新弊又已萌生,这大概是王安石等人始料未及的,也成为反对派攻击新学的主要理由。
振兴学校教育的工作比庆历年间更加深入。除了进一步发展地方官学外,最重要的政策举措,就是在太学中严格实行三舍考选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学生考选升补制度。即使在王安石罢相之后,三舍法也一直沿用不辍。三舍法是北宋官学教育不断发展的产物,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有重要的地位。这项制度的特点,一方面表现为对在校学生学业和行为考察的连续性和严密性,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官学的考察课试制度直接与科举取士制度结合起来。在实行三舍法的情况下,太学已取得了部分取士权,使得人才的培养和选拔逐渐连成一体,因而对读书人产生了较大的吸引力。
神宗时期,学校教育全面发展。除太学之外,其他专科类学校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武学已如前述,律学也创置于这一时期,医学更趋完善。凡此种种,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改革派人士求真务实、敦本实学的精神,值得人们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