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减冗兵,整顿编制。
熙宁变法的另一主要目的是强兵,希图扭转北宋王朝长期以来的“积弱”局面。这一时期在军事方面的改革举措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裁减冗兵,整顿编制;二是实施将兵法,加强军事训练;三是推行保甲法,强化地方治安,并寻求恢复征兵制的途径与方法;四是军备物资方面的改革,如设置军器监,推行保马法等;五是设置武学,重视军事人才的培养。
仁宗末年宋军员额冗滥,素质低下。神宗即位之初,全国兵额仍保持在一百一十六万二千人,其中禁军员额为六十六万三千人。将校们吃空额、中饱私囊的现象也相当严重,以致编制虚浮不实。这种状况若不加以扭转,富国强兵只能是一句空话。有鉴于此,神宗在位期间始终致力于整顿军制,以求裁减冗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
在王安石担任参知政事的前一年,即熙宁元年(1068年),宋神宗就颁布诏书,令“诸路监司察州兵拣不如法者,按之。不任禁军者降厢军,不任厢军者免为民”。同年七月,又对各路的“半分”禁兵(又称“小分”:北宋拣汰禁兵,凡不任征战者,减充小分,供军中杂役,因其只领半饷,故谓之“半分”)作了厘整和汰减。
熙宁二年(1069年),又诏令裁并各处禁军编制,确定每营兵额。这件事先从聚兵最多的陕西路开始实行,此后扩展到其他各处。在大约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全国各地的禁军人数都做了重新裁定,一部分禁兵、厢兵的番号被撤销。
通过裁减冗员和整顿编制,到熙宁末年,禁军人数为五十六万八千有余。厢军到元丰(1078—1085年)末年整编为八百四十指挥,计二十二万七千余人。大体说来,神宗时期禁、厢军的总人数不超过九十万,比英宗治平年间减少了约三十万,还是很见成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