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层干部的作为表现之三:数字达标
在人均可支配收入、电商交易额这两个扶贫任务的执行中,基层干部即便投入更多精力与资源也难以完成任务,转向采用非正式手段力争在数据上实现任务达标。
1.人均可支配收入
在所有这些考核指标中,最重要的、最“硬”的是那些一票否决的指标,其中贫困人口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又算是“重中之重”。在具体考核中,这个指标又被分成四个部分: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在每个部分下面又分设了3-12个不等的小项指标,共计28项具体的收支指标。这种看上去操作性极强、非常规范严密的统计监测表格在“双联干部”看来,关键并不在于指标有多明确和具体,因为再明确的指标也是很难核实和检验的:
“这个收入的统计其实很灵活,能活动的呢就是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你想让高他就打工,你让低他就没有打工。上头要来检查,你提前买上包好烟拿上去跟老乡说好了就行,人也知道我们做不了啥。脱贫的收入数字有要求,15年有一个标准,16年又有一个,你就按这个数字走就行了,你就按着这个数字编就行。”(Q乡副乡长访谈记录20160812MZQ)
与财产净收入不同,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是更加难以核实的,统计数字基本上靠农户自报。
所以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必须搞好与贫困户的关系,只要贫困户愿意“配合”,这些数字就没有问题。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这种现象很普遍,以至于如果该户按照预定计划是第二年才脱贫的话,即使他今年已经达到脱贫标准了,在收入监测表上也会把他的实际收入降到当年的贫困线以下。
“有些收入都不敢写,你写上了,这个人今年过了‘线’了。领导肯定给你再派别的任务;就算不给你派别的任务,你下一年的考核也不一定凑得够数,那就太不划算了。反正能及格了就行。”(乡政府办干部的访谈记录20160811WHY)
这里所谓的“不敢写”、“不划算”并非是说超额完成任务之后会受到惩罚,而是指参与扶贫的基层干部可能要接受更多的任务量,这与其试图减少额外工作量的利益诉求相悖。
2.电商扶贫交易额
对于最后两项“产业支撑”的任务,电商扶贫和金融扶贫,基层干部采取了不同的策略来完成指标。
就电商扶贫而言,虽然是好事,但基层干部认为并不切合当地实际,也不能解决现实问题:
“任何电商,你首先得有内容可做。咱们的绝大部分农产品都是自产自销,又没有东北黑木耳这种类似的产地优势农产品。咱们的小杂粮白瓜子加工出来基本上政府买了做交流的礼品,外地人真正花钱买这个的几乎没有,更不要说网销了。可你不弄又不行,全国都在放电商扶贫这个‘大卫星’。不要相信报上去的那些数据,我坐办公室一天就能给你编20年的。”(县政府办干部访谈记录20160912ZH)
我们分别于2016年8月21日和9月21日从甘肃省的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上调取了M县和Q乡的电商扶贫数据分别见图1与图2。
分别对比图1(a)、(b),图2(a)、(b),在开设的网店数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前后两个月所查询到的M县和Q乡2015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数据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我们在8月21日查询时,M县2015年第三季度交易额为144.1万,9月查询时同一季度交易额则为4147.3万元,相差约29倍;同年第四季度交易额两次查询时分别为59.4万元、4250.1万元,相差约72倍;Q乡2015年第三季度8月21日查询时交易额为0元,9月查询时同一季度交易额为86.3万元;同年第四季度交易额两次查询分别为3.8万元、93.28万元,相差约25倍。而两次查询时M县和Q乡2016年第一、第二季度的数据均没有作任何调整。
那么造成M县和Q乡2015年三、四季度交易额前后查询所发现的巨大出入的原因是什么?新修正的数据所依据的标准又是什么?
这显然不是统计指标的变化所能解释的。如果我们分别对比图1(a)、(b)和图2(a)、(b)的数据波动变化,直观上图1(b)比图1(a)、图2(b)比图2(a)的数据波动明显平稳得多,从经验的角度看数据的变化似乎更为可信。
但是我们在Q乡蹲点近一个月并没有看到有任何快递、物流来送货、取货。实际上Q乡与M县距离仅7.5公里,乡上的农民每月也都会去县城“赶集”,对于网购的需求几乎为零。很显然,Q乡的电商交易额完全是根据考核指标落实在纸上而并非是实际的交易额。县扶贫办的一位干部说道,“那些大数据本身就是错的,都是泡沫。”而令人唏嘘的是,这些数据最终被作为官方的统计数据层层上报,成为了决策层制定下一步电商扶贫计划的参考。
(五)小结
上级政府之所以要将某些指标变成“一票否决”的硬性指标,一是为了激励基层干部全力以赴做好这些工作,同时要施加巨大的压力来确保任务得以完成。但是由于基层扶贫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的存在,为基层干部运用各种策略来“应付”任务提供了空间。
我们看到了比较明确的这样一种关系,即压力越大、指标越明确、任务越“硬”,基层干部用各种策略“应付”任务的动力就越大,办法也越多。在M县的三个“硬性”任务指标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指标“可见性”、“透明度”最差,这就给基层“虚报”留下了空间;“安全住房”和“安全饮水”的“可见性”最高,很难弄虚作假,基层干部的一个策略就是与贫困户一起挪用扶贫款项,如果连挪用款项也不好办的话,基层干部就只好动员自己与村干部的社会关系来“形式化”地完成任务。
实际上,我们仔细比较这三项任务,会发现权重最低的任务(安全饮水,占15%)相对做得最“实”,而权重最高的任务(人均可支配收入,占30%)却相对最“虚”。
这样看来,任务是否完成得好,与其是否被“量化”、“细化”,指标是否被赋予最高的“权重”并没有真正的关系,反而是与这些任务的“简单”化有关。
即使上级政府将指标量化到极端,也很难消除基层干部的自主行动空间,而且由“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复杂“收入监测”表来看,其行动空间反而是增大了。“安全饮水”任务之所以被形式化地执行,就是因为指标简单明确,可以说“只顾一点、不及其余”。当然,这类简单指标往往带来形式主义的问题。至此我们看到了指标任务下达的一个困境:量化、细化带来了基层干部的操作余地,而简单化、明确化则容易造成形式主义。
进言之,单靠在任务指标上下功夫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将注意力转移到具有主体意识的人上面来,既然这些自主行动空间很难从外部消除,基层干部的理念和行动方式也是扶贫任务得到有效执行的主导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