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层干部的作为表现之二:名义达标
在参加新农合、电商扶贫服务站的扶贫任务执行中,基层干部虽然投入了一定精力,也完成了上级政府交代的政策任务,但任务完成仅限于指标达成,在扶贫效果上并不突出。
1.参加新农合
在M县的考核指标体系里,“基本保障”类的四个指标是针对贫困户的、但是权重不如“一票否决”的三个指标高的部分,分别是无贫困户学生辍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城乡养老保险。其中第一项指标由于免费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当地早已实现了无贫困学生辍学的目标,用M县扶贫办主任的说法,这个考核指标就相当于“送分题”。第三项指标,劳动力技能培训,由于比较“虚”,负责这一任务的基层干部只需按时完成必要的文字、图片资料归档和新闻推送即可。比较“实”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分别要达到村95%以上的农户(包括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参与。这构成了基层干部完成“基本保障”类指标的主要内容。
根据甘肃省的扶贫政策规定,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可以在参保、参合时享受相关政策补贴,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政府补贴,无需个人负担。而非贫困户则要自己缴纳。对于基层干部而言,为了完成村95%以上的农户参与的任务目标,就需要动员非贫困户参加。所以这两项扶贫工作的主要对象反而是“非贫困户”而非“贫困户”。这导致了基层干部对这两项工作的认识与上级不太一致:
“老百姓参不参加新农合、交不交养老保险本来就是个自愿的事,不是公事,不该咱们管。上头硬要给摊派,想出成绩,咱们差不多能交代过去了就行。划不来为了公家的事情得罪人。再说谁受得了那个麻烦,天天打电话催,跟个讨吃的似的。但你完不成也不行,领导会上老是敲打,动不动点名批评你一下,也麻烦得很!脸皮厚点的,你骂就骂去,也无所谓。”(乡包村干部访谈记录20160808DXF)
可见,基层干部并不认为动员农户参加新农合和养老保险是其职业角色所应当履行的分内职责,而是农户基于自愿的个人行为。
所谓“公事”也不是就政府应当承担的公共责任而言,而是把这看做领导干部“想出成绩”的个人利益。因此,“划不来为了公家的事情得罪人”所表达的实质是基层干部不愿意为了领导个人的晋升诉求去执行不属于自己分内的任务。换言之,基层干部在动员农民加入新农合、养老保险时缺乏内在激励。就外部激励而言,主要是避免被领导“在会上敲打”。而这种“敲打”的效用大小却取决于基层干部对获取领导认同的主观意愿与完成分派任务所需成本的考量,实质上并不具有强激励性。
因此我们在参与观察中发现,基层干部运用“目标修正权”完成领导所要求的任务最低限,以“能交代过去就行”应付了事。他们一般只是将动员非贫困户参合、参保的任务直接委派给村支书、村主任来完成,并不直接介入。而对于那些坚决不参加的,一般也不会亲自动员说服或者强制执行。
2.电商扶贫服务站
为了应对上级政府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基层干部除了修改数据,还要布置好检查场所。根据省、市电商扶贫的方案要求,每个县要有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对暂不具备开办网店条件的贫困村,可以在乡镇服务站、县服务中心或电商扶贫产业园内开设扶贫网店,代销农特产品。
“村上还有个电子商务,也是硬性指标。你不做不行。乡政府大门外面那排平房就有一个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里面放了些豆豆,小杂粮,主要是这些东西能放得住、不容易变质。不过全部都是些摆设,乡上买来一放,门一锁,到了上面检查的时候有东西就行。”(Q乡干部访谈录20160809ZXX)
即使直接上级了解情况,一般也就是在“会上敲打几句”,并不会作出实质性的处罚。因为在面对更上级的检查考核时,作为利益共同体的一部分,直接上级一般也会参与“共谋”,采取默许、庇护的态度,“考核检查的游戏规则成为大家的共享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