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任务执行中的基层干部“作为”
2012年2月甘肃省委省政府启动“双联行动”,在省级层面做出扶贫攻坚决策部署,以联村联户为载体,为民富民为目的,要求省市县乡四级1.5万多个机关单位、40多万党员干部与1.6万多个行政村、67万特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不脱贫不脱钩。2013年9月开展“‘1236’扶贫攻坚行动”,以《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为标志开展新一轮扶贫开发计划。其基本内涵是:
“一个核心”即紧扣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持续增加收入这个核心;
“二个不愁”即贫困户不愁吃,不愁穿;
“三个保障”是指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三个保障;
“六大突破”是指要在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异地扶贫搬迁、金融资金支撑、公共服务保障和能力素质提升六个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2015年6月8日制定和实施《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及17个专项方案,对“1236”扶贫攻坚行动深化和拓展。2015年11月30日启动的“‘853’挂图作业精准管理”,要求精准扶贫实践要做到“平台建设八个准,村级作战五张图、贫困农户三本账”的精准管理办法。我们所收集的实证材料主要是第三、四阶段以来的扶贫实践,采用深度访谈与参与观察法。调研期间,我们着重访谈了M县县长助理、县扶贫办主任、一般干部、其他县级事业单位的一般干部、Q乡的领导班子成员、该乡HW村包村干部以及若干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村民,并实地观察了M县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的信息收集、录入和修正过程以及Q乡包村干部在HW村所进行的扶贫日常事务性工作。依照学术惯例,本文对所涉及的人名、地名等进行了化名处理。
(一)精准扶贫任务布置与考核指标设定
2015年6月,甘肃省出台了“1+17”的精准扶贫工作方案,M县所属的市政府在“1+17”方案基础上对富民产业进行了细化,分成“草畜、瓜菜、苗林、苹果”4个专项实施方案,形成市级“1+20”精准扶贫方案。M县则依据上述方案制定出台了该县“1+20”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作为指导“十三五”脱贫攻坚的纲领性文件。
其中“1”指的是M县《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是该县精准扶贫实施的总纲;“20”是对《意见》的总体要求和实施内容的具体任务分解,涵盖组织、发改、交通、住建、水务、教育、扶贫等26个相关部门,包括水、电、路、房、教育、卫计、文化、金融、电商等在内的20个专项扶贫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项扶贫任务的主管部门、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完成时间和考评指标。
在20个有具体任务指标的专项扶贫方案中,除了“组织保障类”属于组织性工作之外,基础设施类、富民产业类和社会事业类的17个方案都离不开基层干部的配合和落实。为激励基层干部完成各项任务,县政府设置了动态、清晰又有所侧重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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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是考核指标,将17项扶贫任务具体化、数量化为9个指标,这9个指标又按照重要性分为“核心目标”、“基本保障”与“产业支撑”三类。“核心目标”包括3个最为重要的指标,分别占百分考核的30分、20分和15分,都是“一票否决”的指标。“基本保障”与“产业支撑”的7个指标除了“无因贫辍学学生”占10分之外,其他6个都只占5分。这9项指标都对应了具体的量化标准,三个“核心指标”集中在收入、住房和饮水三个方面,其中住房和饮水在西北地区来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产业支撑的2项考核指标则是M县政府根据市政府精准扶贫政策部署中的阶段性工作重点设置的,具有临时性和动态性。
应该说,从扶贫总纲到具体方案再到可以考核的具体指标,县政府把握住了贫困问题的主要矛盾,完成指标应该能获得明显的扶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