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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情结

2015年12月25日  来源:生育制度 作者:费孝通 提供人:自诩玫瑰的凋谢
摘要:女子的生命史一生有两个时期,一是从父时期,一是从夫时期。从父时期,她们在父母家总是处于暂住的性质。既是别家的人,受父亲的管教的认真的心情不免要减少一些;而且因为她们和父亲不是同性,有很多事倩父亲是管不着的;加以在乱伦禁律的规则下,父亲对于女儿的私事,多少要回避三分。她们出嫁之后,在她们头上来了个和她们并没有感情、但有权力的婆婆。发生权力关系的,是婆媳。婆媳的冲突很可能是女性情结的社会根基。

当我们说家庭的三角结构时,子方实是男女两性的通称。我们要分析这三角结构的内容时,子方的性别实是很重要的。可是在弗洛伊德的寓言中的孩子很清楚是男的。在他的理论里女孩子并不占重要的地位,她们并不是执行权力的父亲的竞争者,她只是属于父亲所制控的女性群中的一个,可以在父亲的保护下活下去,甚至可以获得宠爱。她们的母亲,假定是妒妇的话,因为没有权力,尽管在醋缸里翻身,也不容易把女孩子放逐出去,引起杀母恋父的悲剧来。弗洛伊德虽则造下了一个伊列克特拉的名词来指女孩子心里的情结,可是这只是和俄狄浦斯情结造一个对称,并没有详细的发挥,更没有用来解释重要的文化现象。

虽则在事实上现代社会中患精神病的是女多于男,可是生长在男性中心社会中的学者,忽略女性并不足奇。他们的忽略绝不是说女孩子的问题较为简单,哪一方面她们的心肠会比男子直一些呢?

从另一方面说,女子的社会关系到了结婚之后才比较复杂,在亲子关系中因之显得不重要。在我们这种父系,父居,和父权的社会里,女子的生命史和男子有很大的差别:她们一生有两个时期,一是从父时期,一是从夫时期。在结婚前,在父母身边过她们的童年,一旦出嫁就得离开老家,加入到丈夫的家里去住。因之,她们在父母家总是处于暂住的性质。“女儿是替别家养的。”泼出去的水,怎能收得回?”在童年时她们虽受父亲的管教,可是既是别家的人,认真的心情不免要减少一些;而且因为她们和父亲不是同性,有很多事倩父亲是管不着的;加以在乱伦禁律的规则下,父亲对于女儿的私事,多少要回避三分,所以她们不像她们的弟兄们一样感受到父亲的严厉。可能管教她们的是母亲,而母亲又不是个太配作这项事务的人,所以女孩子的幼年,仇父的心理不易发生确是事实。但是像弗洛伊德一般以为父女之间没有仇恨的心理,反而有恋爱的趋向,则又似乎过分了些,她多少也受父亲权力的控制,只是程度上浅一些,对于母亲,女儿虽则比男儿容易发生冲突,但是因为早期的亲密系联,以及母性的不易严厉,使母女间亲密的友好关系易于维持。我在以后还要说到父权社会中,儿子是从父亲手里获得权力,“取而代之”的,所以父子间的冲突容易发生。女儿是要出嫁的,她不是她母亲的承袭者,母女的仇恨,除了弗洛伊德所想象的妒妇式的母亲之外,是不易发生的。

女性的情结,若是有的话,不是养成在她们的从父期间,而是发生在从夫期间,她们出嫁之后,在她们头上来了个和她们并没有感情、但有权力的婆婆。发生权力关系的,在这种社会中,是婆媳。婆媳的冲突很可能是女性情结的社会根基。在父居的社会中,即使并不和丈夫的父母同居,不受婆婆的控制,在成年时代突然加入一个陌生的社会团体,总不免是生活的一个危机。这在现代社会中还是如此的。男性中心的社会中,做了一个男子的妻子,不能不和素不相识,又不是出于自己选择的,丈夫的朋友亲戚们发生频繁的接触。这是一件不太愉快,同时也很容易发生心理上疲乏和病态的情景的事情。

在母居的社会中,女孩子在居处上并不必因婚姻而流动。她可以维持从小熟识的社会团体,不再是“泼出去的水”了。她和父母的关系可能是怎样的呢?是否会发生弗洛伊德所谓的伊列克特拉情结呢?这是一个极有意思的问题,可是我们现有关于这类社会的知识太少,至少,我自己还没有看见或读过关于这问题的详细分析。一个原因是在母居社会中,大多数还是男子执着社会的权力,女性既不是执权的人,做女儿的也不致和她母亲有深刻的冲突。她和母舅又是属于异性,不易感受权力的严厉。至于母舅是否有特殊权力和管教责任,我们又不很知道。以父居而舅权的特罗布里恩德岛来说,女孩于长大了在没有搬回母舅村子里去时,已经独立和同年的男女们住入公房中去了,母舅对她无从发生管教的作用。关于这个问题,让以后的人类学家再去详细讨论罢。


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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