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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存在”——“在”在何处?

2016年8月16日  来源:西方哲学课讲义 作者:王东岳 提供人:自诩玫瑰的凋谢

“西方哲学史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

起初是率然追问身外的世界,即‘存在的本体’,如古希腊的自然哲学时期;尽管随之也发现了所欲追问的世界总不免折射出追问者自身的精神痕迹,或‘理念的背景’,如毕达哥拉斯学派、爱利亚学派、尤其是柏拉图;但终究未曾想到或未曾证明:对自然本体的设问本身(即‘本体论’)直接就关联着对精神本体的设问。”(《物演通论·卷二》第六十四章)巴门尼德提出,“存在”是一切具体存在物最基本的属性。亚里士多德说:“存在之为存在,这个永远令人迷惑的问题,自古被追问,今日在追问,将来还会永远追问下去。”

“直至公元十七世纪,笛卡尔敏锐地意识到,所谓‘外部世界的存在’总须被统摄在精神之中才成为可以指谓的‘存在’,从而提出,只有‘我思’是唯一可以证明的存在,由此开创了近代“认识论”的先河。不过,从直觉上,笛卡尔又不能否认外部世界的存在,于是,著名的‘二元论’就此诞生了。”(《物演通论·卷二》第六十四章)笛卡尔探讨的问题与“庄周梦蝶”十分相似。笛卡尔追问,人在梦境里从不怀疑梦境的真实性,可醒来一看发现梦境全是假的,我们怎么知道醒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真的呢?他就从这个起点开始,追问我们所说的世界、知识以及我们的认识历程的可信性。因此笛卡尔提出了一个著名论断——“我思故我在”,就是说我不知道我的知识是不是真的,也不知道外部世界是不是真的。因为我的感知过程很可能已经在扭曲这个世界,我看到的很可能是幻象,所以我不知道世界上什么在,甚至于世界在不在我也无法证明。注意,这里的“我在”不是指我的肉体在,而是指我的思想在,因为我的肉体也是感官达成的,只不过是我感觉到我有一个肉体罢了。我对感官绝不信任,可是我的思想确实在活动着,哪怕我的肉体不存在(比如做梦的时候),所以我只知道“我思”在,这叫“我思故我在”。这个道理不难理解,如果外部世界是我感官扭曲的甚至可能是我感官派生的,那么外部世界在不在我不知道,我说外部世界在或不在都已经是一种武断,因为这只会是我的感觉。就我而言,我唯一知道的“在”就是我那想个不停的思绪在。截至今天,它仍然是纯逻辑哲学上唯一一次对存在的有效证明。但笛卡尔又无法否认外部存在,他因此认为,世界有两个实体,一个叫心灵实体,一个叫物质实体,“知”与“在”由此分裂。这就是著名的二元论。

“然而,一系列问题也由此发生:既然‘心灵实体’是唯一可以确证的存在,那么,怎么能够又说‘物质实体’存在或不存在呢?这岂不是明摆着要为自己认定不能证明的东西予以证明吗?显然,笛卡尔从怀疑出发却走入独断,合理的推论应该是:精神以外的东西到底存在不存在一概不可知。这便顺理成章地造就了休谟。”(《物演通论·卷二》第六十四章)

休谟检讨归纳法和经验原则,发现一切经验知识都是在归纳法的原则上建立的,因此从根本上讲不成立,也就是前文所提到的“从特称判断中永远导不出全称判断”。于是休谟认为,我们的知识统归无效,真正的世界在我们的可知范围以外。可是“既然‘不可知’,何以又会‘有所知’?知性——哪怕是‘纯粹知性’——这时总该探讨一下了吧,否则,说什么‘可知’或‘不可知’不是照例也属于一种新的独断吗?康德就为此思索到老,并成为继亚里士多德之后着意拷问‘知的规定性’的近代第一人,诚然,他的这番努力不可谓业绩不著,但终于还是未能澄清知的规定性如何与在的规定性统一,反倒更弄出一大堆‘二律背反’的麻烦。”(《物演通论·卷二》第六十四章)

康德步步为营地证明,为什么我们所说的时间和空间其实全都是假象,这个世界有没有时间和空间我们不知道。康德认为,时间和空间只不过是人类这个动物为了建立自己的思辨结构,所必须缔造的一个认知形式。如果我们不在主观上派生一个时间和空间,我们就没有办法去把握我们对外物的依存关系。我们的时空观一直在改变,如果时间和空间是客观的,那么就不应该出现牛顿时空观和爱因斯坦时空观的对立。我们仅通过科学史上时空观的变革就可以知道,我们所感觉到的时空不是客观的时空。康德说得对,时间和空间是一种主观感觉的派生方式,只不过它到底正确到什么程度我们永远无法验证。休谟和康德的不可知论,把“在”扔之于“彼岸”。

“至此,必须有人出来收拾这个残局:他既不能又跑到‘精神’以外去独断地大发议论,亦不能全然置精神认知的‘对象’于不顾,同时,他还得设法消解康德及其前人所提出的知性或理性中的种种矛盾和混乱。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即便他运用某种穿凿附会的方法,只要能够一举解决如此复杂的一揽子问题,就值得给以大大的喝彩。于是,黑格尔那‘辩证的绝对的理念’之光辉一时把人照得眼花缭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此后的哲人就是依据这样一部思想史而叹息‘哲学终结了’。”(《物演通论·卷二》第六十四章)黑格尔诡辩说,“在”就是“绝对理念”,“知”就是对这个绝对精神的回归。

二元论一旦出现,就遭到了休谟的质疑。原因很简单,既然你不知道你的感觉以外有没有存在,你怎么能设定二元论呢?你当然只能设定一元论,也就是只有你的‘思’在,其它都不在。因为你一假定外面有一个‘在’,就是独断。在逻辑学史上,最早试图对这个问题作出证明的是贝克莱,他的名言是“存在就是被感知”,“对象是感觉要素的集合”。也就是说,对象其实就是我们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感知的综合。至于这些感觉的要素从哪来的我们不知道,对象和感觉要素的集合是一回事,与其说它是物质的,不如说它是感觉要素的集合。这就是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是最彻底的主观唯心主义,它确实消解了二元论的武断问题,可这马上产生一个严重的问题,叫做“唯我论”。我不知道外部世界存不存在,我就认为它不存在,就认为存在就是被感知、对象就是感觉的集合。那么,“我”和“我思”从哪里来?显然,主观唯心主义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它的逻辑上有一个重大的破绽,于是休谟提出不可知论。

迄于现代,海德格尔的“此在”其实只谈了“知”的自我性和“我”的自知性,此外无他,所以他不承认自己是“存在主义”。

总之,既往的哲人只问“在”与“知”的二元横向关系或逻辑关系,却失察于它们的一元纵向关系或非逻辑关系。本文试图探讨为何西方哲学不能回答这些问题。原因就在于此,所有的西方哲学家都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他们在讨论这类哲学问题时,总是把主体和客体放在同一个平面上的平行的两端或者对立的两极进行讨论,这样是没有出路的。因为我们的感知系统是一个封闭系统,我们根本不知道感知以外的世界什么样子。放在这个平行上讨论“知”和“在”,怎么能够讨论清楚?反过来,把“知”和“在”的问题放在一个纵轴上看,探讨宇宙的物质演化过程,就能发现一个运动规则。“知”或者说精神,只不过是物质的一种属性。比如,电子通过它的负电荷能感应质子,质子通过它的正电荷也能感应电子,两者达成的结构叫氢原子。由此可见,“知”早在宇宙诞生伊始、能量开始转化为质量的时候就出现了。

细胞可以通过各种受体对各种粒子进行感知,所以细胞的感应能力远远大于分子,而分子的感应能力远远大于原子。后来,具备视觉的扁形动物出现了。再后来,具备五官的脊椎动物也出现了。到了灵长目动物,出现了理性。在物质流变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感应逐步膨胀为感知。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把主体和客体放在对立的两面,而把主体和客体都看作是这个“物”,而由于“物”本身的流变,它的属性相应地发生改变。由于它的感应或感知属性发生改变,因此我们的知识和知识结构以及感知能力也相应发生改变。尽管我们通过这种感应方式永远不知道对象的本真,但我们却完成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建立自己的思辨系统,达成和其它物质的依存关系。这也是所有的物质之所以需要感应或感知能力的原因所在。总的来说,我们之所以具有感知能力,是因为“物”的流变,这有点像唯物主义;可是我们的感知却一定够不着本真,这又有点像唯心主义。可见,用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理解知识系统本身乃至整个世界,都是不够的。所以,西方哲学发展到今天,给我们留下的问题和空洞,远多于它给我们的答案。有关这个方面的问题的精深讨论,参考《物演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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