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刘歆理论的修正
刘歆的理论,在详细情节上也许是错误的,但是他试图从一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寻求各家起源,这无疑代表着一种正确观点。我大段地引用他的话,是因为他对各家的描述本身就是中国史料学中的经典文献。
对中国历史的研究,在当代,特别是正在1937年日本侵入的前几年、已经有很大的进步。根据最新的研究,我才得以形成自己的关于各家哲学起源的理论。这个理论的精神与刘歆的相合,但是一定要以不同的方式表达。这就是说必须从新的角度看问题。
比我们想象一下,古代的中国,比方说公元前十世纪的中国,政治上、社会上是什么样子。当时政治、社会结构的顶点是周王的王室,他是天下各国的“共主”。周王之下有成百的国家,为其国君所有、所统治。有些国家是周朝建国的功臣们建立的,他们又把这些新占的领土分给他们的亲属作采邑。另一些国家则由周室以前的敌人统治着,但是现在他们已经承认周王是他们的“共主”。
在国君统治下,每个国家内的土地再分为许多采邑,每个采邑各有其封建主,他们都是国君的亲属。当此之时,政治极力和经济控制完全是一回事。土地的所有者,既是领地的政治、经济的主人,也是居民的政治、经济的主人。他们是“君子”,其字面意思是“国君之子”,但是已经用作封建主阶级的共名。
另一个社会阶级是“小人”阶级,或曰“庶民”即普通人民群众。这些人是封建主的农奴,平时为君子种地,战时为君子打仗。
不光是政治统治者和地主,就连那些有机会受教育的少数人,也都是贵族的成员。于是封建主的“家”不仅是政治、经济权力的中心,也是学术的中心。附属于它们的有具有各门专业知识的官吏。但是普通人民没有受教育的份儿,所以他们中间没有学人。这就是刘歆理论所反映的事实:周朝前期官、师不分。
这种封士建国制度被秦朝始皇帝于公元前221年正式废除。但是在正式废除以前的几百年,它已经开始解体了,而在几千年后,封建的经济残余仍以地主阶级权力的形式保存着。
这种封建制度解体的原因何在,现代历史学家们仍无一致意见。要讨论这些原因,就超出了本章的范围。在这里只要说明这一点也就够了,就是,在中国历史上,公元前七至三世纪,是一个社会、政治大转变的时期。
我们现在也不能肯定,这种封建制度开始解体的确切时间。不过早在公元前七世纪已经有些贵族成员,由于当时的战争或其他原因,丧失了他们的土地和爵位,因而下降为普通庶人。也有些普通庶人,由于具有特殊才能或受到特别宠信,变成了国家的高级官吏。这些事例表明了周朝解体的真实意义。这不只是某个具体的王室的解体,而更为重要的是整个社会制度的解体。
随着这种解体,各门学术原来的官方代表人物流落在普通庶人之中。他们或者本人就是贵族,或者是服事贵族统治者室家而有世袭职位的专家。前面引用的《艺文志》中,另有刘歆引用孔子的一句话:“礼失而求诸野”,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些原来的贵族或官吏流落民间,遍及全国,他们就以私人身份靠他们的专门材能或技艺为生。这些向另外的私人传授学术的人,就变成职业教师,于是出现了师与官的分离。
上面所说各家的“家”字,就暗示着与个人或私人有关的意思,在没有人以私人身份传授自己的思想以前,不可能有什么思想“家”,不可能有哪一“家”的思想。
有各种不同的“家”,也由于这些教师各是一门学术、一门技艺的专家。于是有教授经典和指导礼乐的专家,他们名为“儒”。也有战争武艺专家,他们是“侠”,即武士。有说话艺术专家,他们被称为“辩者”。有巫医、卜筮、占星、术数的专家,他们被称为“方士”。还有可以充当封建统治者私人顾问的实际政治家,他们被称为“法术之士”。最后,还有些人,很有学问和天才,但是深受当时政治动乱之苦,就退出人类社会,躲进自然天地,他们被称为“隐者”。
按照我的理论,司马谈所说的六家思想,是从这六种不同的人之中产生的。套用刘歆的话,我可以说:
儒家者流盖出于文士。
墨家者流盖出于武士。
道家者流盖出于隐者。
名家者流盖出于辩者。
阴阳家者流盖出于方士。
法家者流盖出于法述之士。
以下各章将对这些说法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