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有同学提到同学聚会谁买单是个问题,你总是买单吧,有人说你显摆;你总不买单吧,人家说你小气。我说干脆我抽空写篇文章,供大家参考。同学聚会有“四项基本原则”,这属于商务礼仪,不可不慎。
1、地主做东原则
同学聚会一般是“地主做东”,例如大家来惠州聚会正常情况下,是我作为“地主”买单。要是去深圳或者广州,当然是当地的同学买单为原则。我如果过去抢着买单,就会被指责“显摆”。要是他们来惠州我不买单,也显得“小气”。地主做东原则,也就避免了诸多的麻烦。同学聚会本就是讲情感的地方,不可伤情感。
2、召集人做东原则
召集人不一定是“地主”,可以是回老家或者回母校的同学,他邀请一些同学小聚,当然他可以做东。这些召集人往往发展不错,请大家小聚一下,聊聊学生时代的城南旧事,也不能不给他们机会吧?那些从京城、上海滩、广州诚、深圳湾回来的同学,他们召集一下同学聚会,谈谈谈的思乡之情,组织聚会需要注意“善始善终”。
3、大型聚会分担原则
一般聚会当然是地主做东或者召集人做东,但大型聚会还是AA制为好。就像上次同学聚会我说我承担足矣,同学就说这样会“坏了规矩”,以后其他同学还要不要组织聚会?你忘了子贡赎回在外面做奴隶的鲁国人不要政府补贴,孔子怎么骂他的?当然,即使是AA制的同学聚会,如果有哪位同学愿意“赞助”几瓶好酒,我还是欣然接受的——独乐了不如众乐乐。
4、都有买单机会原则
同一个城市的同学聚会,一般是轮流买单,如果总是一两个同学买的,其他同学总是没有买单机会,这些“抢单”的同学也会被诟病,其他同学也就不愿意再出来聚了。此时应该每个人都有买单机会,当然手头宽裕的同学可以多买几次单,可以在高档地方买单;手头紧张的同学可以少买几次单,可以在大排档买单。同学聚会如同官场文宣,切忌“突出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