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可谓是中国人最喜欢的酒类之一,在酒席饭桌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说到白酒人们可能会想到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国内知名品牌,但在近年出现了一个特立独行的品种,那就是小罐白酒。
小罐白酒分量小,设计精致,一经推出便受到了广大酒友的喜爱,成为了酒桌上的必备品。在小罐白酒行业中,做的最为出色的当属“江小白”,江小白以其独特的情怀卖点和主打年轻受众的市场策略逐步做大,而无论是让“江小白”打响知名度的文案营销,还是其标志性的卡通人物,也都深深烙上了陶石泉的烙印,陶石泉也被视为江小白的创始人。
然而在这款备受好评的网红白酒背后,却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那就是它的“亲生父亲”究竟是谁。
3月30日晚的一篇媒体报道,牵涉出网红品牌“江小白”的商标权归属问题,在业界引起了热烈讨论。
事情要追溯到2018年11月。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津酒厂)对江小白公司的相关商标申请提出了异议,近年来,双方多次对簿公堂。2018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江小白公司持有的第10325554号“江小白”商标申请无效,而这个版号商标正属于其最为核心的33类商标(酒类生产,销售),这让江小白公司严重受挫。
那么为什么“江小白”商标会被判定不属于江小白公司呢?原因还要从这个商标的前持有者新蓝图公司(目前已注销)说起。
2012年,江津酒厂就作为甲方与乙方新蓝图公司签订《定制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甲方对于乙方定制产品采取独家专销;乙方负责产品概念的创意、产品的包装设计、广告宣传的策划和实施等,甲方则给予全力配合。也就是说,“江小白”商标实际属于江津酒厂所有,而新蓝图公司只是其下游经销商。但新蓝图公司却将“江小白”商标转让给了江小白公司,并且江小白公司董事长陶石泉曾与江津酒厂存在关于“江小白”品牌设计稿的邮件往来,其对江津酒厂“江小白”商标理应知晓,却依然在一直使用该商标。
2012年底,陶石泉和江津酒厂终止了合作,并建立起了自己的酒庄和高粱生产基地,但依然延用着“江小白”的品牌。于是2016年,江津酒厂便向商评委提出品牌无效的宣告请求。同年,商评委作出了裁定,宣告“江小白”商标无效。商评委认为,虽诉争商标未以江小白公司名义申请注册,但未经江津酒厂授权,新蓝图公司申请注册与江津酒厂的商标高度相近的诉争商标具有明显恶意。
其后,江小白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重新研究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要求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随后商评委和江津酒厂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直至2018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江小白公司持有的第10325554号“江小白”商标申请无效。
目前,江小白公司注册的“小江白”、“小白江”、“江大白”等也与第10325554号商标一并被宣告无效。
但江小白公司不是没有翻盘的机会。杨静安表示,北京市高院的判决结果出来后,江小白公司能不能继续使用该商标还待定,因为江小白公司还可以提起再审。同时,在其他商标还未被判定无效的情况下,如果江小白公司还有不同图样、不同设计的“江小白”品牌,其还可以继续使用。此外,江小白公司还有注册字号,以后还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宣传使用,只是不能在产品宣传上再凸显“江小白”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