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义
赫胥黎笔下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世界,背后有一项基本生物学假设:“快乐等于快感”。在他看来,快乐就是身体感觉到快感。因为我们的生化机制限制了这些快感的程度和时间,唯一能够让人长时间、高强度感受到快乐的方法,就是操纵这个生化机制。
然而,这种对于快乐的定义还是受到一些学者质疑。在一项著名的研究中,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请受试者描述自己一般上班日的全天行程,再分段一一评估他们究竟有多喜欢或讨厌这些时刻。他发现,大多数人对生活的看法其实会有所矛盾。让我们以养小孩为例。卡尼曼发现,如果真要计算哪些时刻令人开心,哪些时候叫人无聊,就单纯的数字来说,养小孩可说是非常不愉快的事。很多时候,养小孩就是要换尿布、洗碗、处理他们的哭闹和脾气,这些都算是没人想做的苦差事。然而,大多数家长都说孩子是他们快乐的主要来源。难道这些人都是脑子有问题吗?
当然,这是一种可能。但还有另一种可能:调查结果让我们知道,快乐不只是“愉快的时刻多于痛苦的时刻”这么简单。相反,快乐要看的是某人生命的整体;生命整体有意义、有价值,就能得到快乐。快乐还有重要的认知和道德成分。价值观不同,想法也就可能完全不同,例如有人觉得养小孩就像是个悲惨的奴隶,得侍候一个独裁的小霸王,但也有人觉得自己真是满怀着爱,正在培育一个新的生命。113正如尼采所言,只要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几乎什么都能够忍受。生活有意义,就算在困境中也能甘之如饴;生活无意义,就算在顺境中也度日如年。
不管任何文化、任何时代的人,身体感受快感和痛苦的机制都一样,然而他们对生活经验所赋予的意义却可能大不相同。如果真是如此,快乐的历史很可能远比生物学家想象的要来得动荡不安。这个结论并不一定是站在现代这边。如果我们将生活切成以一分钟为单位来评估当时是否幸福快乐,中世纪的人肯定看来相当悲惨。然而,如果他们相信死后可以得到永恒的祝福,很有可能就会认为生活真是充满了价值和意义;相对而言,现代世俗子民如果不信这一套,就觉得人到最后就只有死亡,迟早会被遗忘,没了任何意义。如果用主观幸福感问卷问道“你对生活整体是否满意”,中世纪的人很可能得分会相当高。
所以,我们的中世纪祖先会感到快乐,就只是因为他们有着对来世的集体错觉,因而感觉生命充满意义吗?没错!只要没人去戳破他们的幻想,又为什么要不开心呢?从我们所知的纯粹科学角度来看,人类的生命本来就完全没有意义。人类只是在没有特定目标的演化过程中,盲目产生的结果。人类的行动没有什么神圣的整体计划,而且如果整个地球明天早上就爆炸消失,整个宇宙很可能还是一样这么继续运行下去。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是不能排除掉人类主观的因素。但这也就是说,我们对生活所赋予的任何意义,其实都只是错觉。不管是中世纪那种超脱凡世的生活意义,或是现代人文主义、民族主义和资本主义,本质上都完全相同,没有高下之别。像是可能有科学家觉得自己增加了人类的知识,所以他的生命有意义;有士兵觉得他保卫自己的国家,所以他的生命有意义。不论是创业者想要开新公司,或是中世纪的人想要读经、参与圣战、兴建新庙,他们从中感受到的意义,都只是错觉与幻想。
这么说来,所谓的快乐,很可能只是让个人对意义的错觉和现行的集体错觉达成同步而已。只要我自己的想法能和身边的人的想法达成一致,我就能说服自己、觉得自己的生命有意义,而且也能从这个信念中得到快乐。
这个结论听起来似乎很叫人难过。难道快乐真的就只是种自我的欺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