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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崇拜的好处

2018年6月26日  来源: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 作者:尤瓦尔·赫拉利 提供人:chunti......

偶像崇拜的好处

一神教为时两千多年的洗脑,让大多数西方人都认为多神教就是些无知幼稚的偶像崇拜。但这是一个不公平的刻板印象。想了解多神教的内在逻辑,就必须先了解这种同时信仰多位神灵的中心思想。

多神教并不一定认为宇宙没有单一的权柄或法则。大多数的多神论甚至泛神论,都还是认为有一个最高的权柄,高于所有其他神灵、恶魔或是神圣的石头公。在古希腊多神教的神话中,不管是天帝宙斯、天后赫拉、太阳神阿波罗或是他们的同事,都还是得臣服于神威无穷、无所不在的“命运女神”(Moira或Ananke)。至于北欧诸神也逃脱不了命运的掌握,最后在“诸神的黄昏”(Ragnar?k)这场灾难中灭亡。在西非约鲁巴人(Yoruba)的多神信仰中,所有神灵都是至上神(Olodumare)所生,而且臣服于他。印度教属于多神教,但也是以“阿特曼”(Atman,又译“梵”)这个单一的原则主宰着无数的神灵、人类,以及生物和实质的世界。“阿特曼”指的是整个宇宙、每个人或每个现象永恒的本质或灵魂。

真正让多神论与一神论不同的观点,在于多神论认为主宰世界的最高权力不带有任何私心或偏见,因此对于人类各种世俗的欲望、担心和忧虑毫不在意。因此,要向这个最高权力祈求战争胜利、健康或下雨,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意义,因为从他全知全观的角度来说,某个王国的战争输赢、某个城市的兴衰胜败,又或是某个人的生老病死,根本不构成任何差别。希腊人不会浪费祭品去祭拜命运女神,而印度教徒也并未兴建寺庙来祭拜阿特曼。

要接近这个宇宙至高的权力,就代表要放下所有的欲望、接受福祸共存的事实,坦然面对失败、贫穷、疾病和死亡。因此,印度教徒有一种“苦行僧”(Sadhu或Sannyasis),奉献自己的生命,希望能与阿特曼合而为一,达到“梵我一如”的境界。苦行僧以阿特曼的观点来看这个世界,认识到从永恒的角度来看,所有世俗的欲望和恐惧都如梦幻泡影。

只不过,大多数的印度教徒都不是苦行僧,而还是深深陷在世俗的考虑之中,但这下阿特曼就帮不上什么忙了。讲到这种问题,印度教徒还是得找那些专精某些领域的神才行。这些神只专精某些领域,而不是无所不包,所以有掌管福德的象神(Ganesha)、财神(Lakshmi)和智慧神(Saraswati)等等,但这些神都还是各有私心和偏见。这样一来,人类就可以和这些神谈谈交易,靠神的帮助来赢得战争、打倒疾病。像这样的低位神灵数量繁多;因为只要开始把全知全能、位阶最高的权柄开始分类,可以想见必会分出不止一位神灵。于是多神的系统由此诞生。

从多神教的概念向外推导,结果就是影响深远的宗教宽容。一方面,多神教徒相信有一个至高无上、完全无私的神灵;但另一方面,多神教徒也相信有许多各有领域、心有偏见的神灵,所以对于某个神的信徒来说,很容易能相信有其他神灵存在,而且也相信其他神灵同样神通广大。多神论本质上就属于开明,很少迫害异教徒。

就算多神教征服了其他大帝国,也未曾要求属民改变信仰。像是埃及人、古罗马人和阿兹特克人,都不曾派遣传教士到异地鼓吹崇拜冥王奥西里斯(Osiris)、天帝朱庇特(Jupiter)或是太阳神维齐洛波奇特利(Huitzilopochtli,他是阿兹特克文明的主神),当然也就更不可能派军队前往武力镇压。而帝国也各有自己的守护神和宗教仪式,保护着帝国,维系其合法性,所以帝国的属民也应该要尊重这些神灵和仪式,只是无须放弃自己当地的神灵和仪式。以阿兹特克帝国为例,虽然属民必须建造敬拜维齐洛波奇特利的神庙,但这些神庙是与崇拜地方神灵的神庙同时存在,而不是取而代之。很多时候,帝国精英本身也会接受地方属民的神灵和仪式。例如古罗马人,就让来自亚洲的赛贝尔(Cybele)和来自埃及的伊西斯(Isis)都进了他们的万神殿。

古罗马人唯一长期以来不愿接受的,只有属于一神信仰并坚持要传福音的基督教。古罗马帝国并未要求基督徒放弃他们的信仰和仪式,只希望他们同时尊重帝国的守护神,并承认皇帝也有神性。这点可说是在政治上忠诚的声明。然而,基督徒强烈拒绝,并且完全没有任何妥协的空间,这对古罗马人来说就是个在政治上搞颠覆的举动,必须加以镇压。但即使如此,这些镇压多半也只是表面形式。从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到古罗马皇帝君士坦丁改信基督教,这300多年间,古罗马皇帝所发起对基督徒的大型迫害不过四次。至于地方长官和总督也曾经另外发起一些反基督教的暴力行为。

然而事实证明,就算把这些迫害的所有受害者全部加起来,在这3个世纪间,多神教古罗马处决基督徒的人数不超过几千人。64但相对的是,在接下来的1500年间,虽然基督教号称主张爱与怜悯,但仅仅对信仰的诠释有些许差异,就引发基督徒自相残杀,死亡人数达到数百万。

其中最恶名昭彰的,就是在16、17世纪间席卷欧洲的天主教与新教徒之战。所有这些人都相信基督的神性,也相信他关于爱和怜悯的福音,只是对于“爱”的本质意见不合。新教徒认为,神如此爱着世人,所以让自己化为肉体,容许自己受到折磨、钉死在十字架上,从而赎了原罪,并对那些信他的人打开了天堂的大门。而天主教徒认为,虽然信仰是必要的,但光这样还不够。要进入天国,信徒还必须参加教堂礼拜,而且要多行善事。这点让新教徒无法接受,认为这样形同交易,对于神的爱和伟大是种贬抑。如果进不进天堂必须取决于自己的善行,岂不是放大了自己的重要性,而且暗示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人类受的苦以及神对人类的爱都还不够?

这些神学争论愈演愈烈,最后在16、17世纪间,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彼此杀红了眼,造成几十万人丧命。1572年8月23日,强调个人善行的法国天主教徒,袭击了强调上帝之爱的法国新教徒。这场攻击称为圣巴塞洛缪节大屠杀(St. Bartholomew’s Day Massacre),短短24小时间,就有5000到10000个新教徒遭到屠杀。消息从法国传到古罗马的天主教教皇耳里,叫他满心欢喜,立刻安排举行庆典,还委托瓦萨里(Giorgio Vasari)在梵蒂冈的一个房间里将这场大屠杀绘成壁画作为纪念(目前这个房间禁止游客参观)。65不过24小时,基督徒自相残杀的人数,就已经超过了整个古罗马帝国曾经杀害的基督徒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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