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
  • 会员

五、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修改

2021年1月7日  来源:新华社 作者: 提供人:meihan72......

五、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涉及版权,请著作权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或支付费用事宜。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