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新闻的“报道说”还是“信息说”,都向我们昭示了“新闻”不等于“事实”。更进一步说,新闻是传播者通过有规则、有主旨、有序组织的一整套有机符码,是对新闻事实进行符号化、文本化与媒介化的产物,其本质是一种符号文本,也称为新闻文本。
鉴于每一个叙述背后的事实都只能通过文本叙述构成的某种主观逻辑加以呈现,文本作为事件认识的直接来源,意义的解读只能通过文本才得以实现,因此,作为新闻传者符号编码终点的新闻文本,同时也构成了新闻收受者感知、理 解 甚 至 认 同新闻意义与价值的起点,充当着新闻传受主体之间沟通、交流与互动的中介和桥梁。新闻收受者的不在事实现场与只能通过文本接受新闻,使得文本成为新闻收受者辨别新闻真伪的主要对象,这从根本上决定了新闻真实在收受者那里只能是依托于新闻文本来实现的“符号性真实”,是社会文化体裁规定下的“信任性真实”,是依赖于收受主体的经验认知与逻辑推理能力的“想象性真实”与“推理性真实”。因此,对收受者来说,证实一个新闻是困难的,但是要证伪一个新闻却相对容易。
经研究发现,新闻文本的融贯与否,是收受者辨别新闻真伪性的首要考量标准。所谓文本融贯,指文本中各成分在逻辑上一致,在意义上相互支持,反之,文本不融贯,则是指文本内各成分存在逻辑上的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与背离的情况。鉴于“文本内真实性,必须符合融贯原则” ,因此,文本的融贯虽不必然导向新闻为真,但文本的不融贯却常常能成为新闻被质疑为假的基本线索。需要注意的是,文本的融贯与否并不能自我呈现,而是需要在收受者与文本的关系中才能被检视,需要依托于收受者个人的能力元语言来对之进行鉴别,因而,本部分的重心,看起来虽是在探讨“文本”,但却始终是在“收受者”个人的视野下、在“收受者-文本”的关系中来探讨“文本”的。
从表现形式上看,容易引发收受者质疑的新闻文本不融贯主要有:
(一)新闻核心要素不齐全,时间要素严重缺位
一个完整的新闻事实的呈现,常常需要对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等进行明确交代,而“5W+1H”这几大核心要素,就共同构成了新闻符号文本的对象层、外延层、指称层,构成了新闻文本表意实践的第一个层次。因此,对于那些没有明确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的新闻,一看就要对它心生狐疑。其中,假新闻最容易缺位的,是衡量信息能否成为新闻的时间要素。在这些假新闻报道中,时间要素要么被忽略不提,要么被模糊化处理为“日前”、“近日”、“目前”、“近来”、“最近”等,据分析的110个假新闻中,没有明确时间的就高达45篇,占比41%。此外,地点因素的不清晰也是假新闻中比较常见的,本文的统计结果显示,没有明确地点的有26篇,占比24%。比如在2016年的假新闻“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中,引发网友质疑的点之一,就是地点因素的不清晰,除上海、江西之外,再无任何具体的地点、单位与姓名等信息。
(二)新闻信源的不可靠,模糊化、匿名化、单一化特征明显
新闻的信息来源,不仅是新闻写作引述的形式要件,它更是至关重要地影响着引述内容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不可靠的信源通常呈现出模糊化、匿名化与单一化等特征。在假新闻中,信源常被模糊化为“据了解”、“据传”、“更有消息称”、“据有关接近该消息的人士称”、“有专家指出”、“中国权威部门”、“据调查显示”、“一项权威机构最新调查显示”、“据网友爆料”、“业内人士爆料”等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中立性的“表面信源”,容易迷惑新闻收受者。而在另外一些报道中,“相关人士”则充当了关键角色,其身份既权威又神秘;既可以透露内幕信息,又不必为此负责任;既打着新闻的招牌,又让人无从核实,真是虚虚实实,亦真亦幻。仅以2012年《新京报》的假新闻“广电总局出台六禁令”来看,在这篇不足400字的小消息中,“国家广电总局相关人士”、“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等字眼就出现了4次。虽然说,“相关人士”是政务不够公开透明的情况下,媒体和“相关人士”博弈的结果;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像是记者没有确凿新闻源状态下的一种杜撰。单一信源很容易使新闻报道出现偏颇与不实,因而对持单一信源的新闻报道也需持必要怀疑。正如比尔·科瓦齐所指出的,真正可信的信源,至少应该包含“相互独立的多重信源”,真正可信的叙述,应该是经过“三角化处理”之后且完全一致的论述。
(三)新闻文本与收受者经验常识、知识信念的不协调
依据李智的观点,作为新闻话语在叙述实践中建构出来的新闻,其真实往往是以话语符号之间及其与经验事实之间的内外双重融贯为判定标准的。但是,由于经验事实、知识信念也是话语符号建构的产物,因而话语符号与经验事实之间的融贯同样是在话语实践内在指涉中的自我融贯。因此,当新闻文本中所涉及的事实细节,与收受者的经验常识或知识信念出现不协调时,该新闻文本的真实性就很容易引发质疑。
其中,新闻文本中的事实细节与收受者日常生活中的经验常识的不协调,最为容易引发质疑。比如,2017年的假新闻“温州一女生因迟到2分钟被拒进高考考场”中,明确写到“上午9点17分”,对照人们的经验常识,高考是9点开始,显然是迟到了17分钟,而非2分钟;2018年的“高速列车3秒钟可跨越长江大桥”,照这么算下来,火车的速度达到了超音速飞机5倍多,这显然不符合经验认知;而在2016年的“上海女逃离江西农村”这一假新闻中,引发受众质疑的点中,照片像素不符合手机拍照上传、HR身份竟不知可以电话订票,返程时间太短太快,都是网友依据各自的生活经验来推敲与判断的。相较于经验认知的日常生活性,新闻文本与知识信念的不协调,则常常需要具有相应资质与能力的专业人士、依靠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作为参照才能够辨识。如在2007年的“华南虎伪照事件”中,无论是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傅德志从秦岭植物生长的特征而对照片提出的质疑,还是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的“照片中华南虎的反应不合常情”的声明,都是基于专业知识信念来做判断的。
(四)聚焦同一事实的系列新闻文本间的不一致
鉴于新闻事实本身的变化流动性、主体认知的循序渐进性,在单篇新闻报道中,记者或许无法超越表面准确的层面,因而需要第二篇报道来对第一报道中错误的和疏漏的事实进行补充,以此类推,可能还有第三篇、第四篇。不仅如此,记者个人认知视角的相对有限性,也使得对同一事实的新闻报道常常需要其他媒体与记者的加入,来促成对事实全面完整的再现。因此,对新闻文本融贯与否的判断,常常无法在单一文本内完成,往往还需要在与系列文本(甚至全文本)的对照与比较中完成。
在这一点上,陈力丹教授的一段经验描述颇具代表性:“我订有多家北京的日报,经常被几家报纸对同一事实的报道弄得不知道发生了怎样的事实。例如,北京延庆某景点的缆车半途出故障,各家报纸头版新闻标题,有的说风雪中18人悬空1小时,有的说25人悬空2小时;通州发生命案,有的说一人被砍死,杀人者与被杀者是近亲,有的说一人被捅死,杀人者与被杀者是远亲;九华山庄一单轨小火车出故障,约20人被救出,没有一家报纸说对发生事故的游乐项目是什么(大多说是悬浮列车),被救人数、抢救时间和细节,说法均不一样。” 也就是说,当聚焦于同一事实的系列新闻文本在事实的细节描述上存在显著不同时,它们就都应该被列入新闻失实的质疑范围。
综上,正如比尔·科瓦齐在《真相:信息超载时代如何知道该相信什么》一书中对“信息的完整性”、“信源的可信度”以及“证据的可靠性”的重点强调,本文也发现,新闻核心要素的不齐全、新闻信源的不可靠、新闻文本与经验认知之间的不协调,以及聚焦于同一新闻事实的系列新闻文本之间的不一致,都足以促使收受者得出新闻文本不融贯的判断,进而引发他们对新闻真实性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