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善者,善之敌。
伏尔泰
并非所有值得做的事情都值得做好。
肯尼思·派克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赫伯特·西蒙曾将“追求最低程度的满意”的概念引入解决问题的科学当中。其观点是,企业偏好的、纵贯整个人类历史的以及思想本身采取的解决方案通常不是最好的,而是刚刚好的解决方案——“刚好能满足”需要,但并不完美。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进化。就语言而言,这意味着人类语法和声音系统并不要求最佳——事实上,它们从来都不是最佳的。语言把任务完成得还可以,但从来不完美。赫伯特·西蒙响应了伏尔泰,声称:“优秀是完美永恒的敌人。”
语言的这一特点有力地表明,语言是一个古老的发明,在整个人类历史中不断被修补。基本沟通策略通常是有效的,但也经常失败——例如,一个人省略了自认为对方共享的信息,或是在将一种文化、个人或者语言中的概念翻译成自己的母语时,由于不记得或者缺失一个词,甚至缺失一个句子,导致交流失败。人类语言有漏洞。人类语言不是数学的、完全合乎逻辑的代码。
如果有人喊道,“在停车标志处停车!”,这个人假定他指示的人知道“停车”是什么意思,知道如何开“车”,也知道停车标志是什么,停在停车标志处而不是悬崖边上是什么意思。(人们停车时,前轮可能略微超过停车标志。在悬崖上这么做不会有好结果。)这个人在选择词语时用到了这些假设。我想这本书的大多数读者,作为一个基本上统一的驾驶文化的成员,都知道如果他们在停车标志前200米或10英尺处停车,哪怕是让停车标志与后座平齐,都不是“在停车标志处停车”。规范的停车应该使车辆停在停车标志前1~5英尺处。这种理解当中包含了部分文化知识和词汇(词)知识。“常识”不过是经验和习得的文化信息罢了。
下面来举一个更复杂的例子。2016年《纽约时报》上发表了一篇关于俄罗斯黑客涉嫌窃取总统候选人电子邮件的评论文章。这篇评论中蕴含的大部分价值观很容易发现,不过有些值得指出来加以讨论,因为人们往往会在没有注意到这些未言明信息的情况下理解这些信息。我在方括号内做了一些简短的评论,以揭示未言明的文化、语境信息和价值观,这些文化、信息和价值观对每个北美文化圈的读者来说应该都是能够领会的。想象一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报纸上经常看到这样的社论会产生什么样的潜在影响,虽然人们也许是在早餐桌上喝咖啡时,或者在乘坐火车或公共汽车时随意阅读的。这些社论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潜意识的,每一篇具有类似价值观的报道都会强化这种影响,某些特定的报纸就是如此,其中《纽约时报》通常是为自由主义发声。
《反对美国的真实阴谋》
蒂莫西·伊根2016年7月29日
回想起来[作者回首过去,呼吁读者了解将要发生的事情],它[因为使用了代词“it”,作者告诉读者:“我假设你知道这一点。”——这将变得清晰]比计划中的好得多。[作者在谈论什么依旧不明确。这种认为读者分享作者知识的假设构建了一种潜在的纽带——“我们联系在了一起!”]谁曾想过一个贱民国家,[作者假设读者知道什么是一个国家。而使用“贱民”这一世俗的字眼是一种价值判断,可能并不被所有读者所认可,但是由于作者假设自己和读者之间建立了联系,读者可能会认同作者对一个实际上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关系的主权国家所做的判断]由独裁者统治[这指的是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他在俄罗斯民众中享有80%的支持率——“独裁者”是一种并非所有人都认同的价值判断],他令自己的政治对手消失,[普京是个凶手]就能如此轻易地劫持一个伟大的民主国家?这并没有耗费他太多精力。一个有才华的书呆子可以打倒一个国家的小人物,但是这种程度的政治犯罪需要更精细的机制——你需要每个人都扮演其指定的角色。首先你需要启用一名走狗,一个躲在伦敦的逃犯,以“公开透明”的名义,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前夕发布被盗的电子邮件。网络窃贼依靠犯罪同伙获取赃物。维基解密一直是俄罗斯这个没有公开透明的国家的帮凶。[这篇文章充满了价值判断,这些判断并没有被普遍接受,但作者认为《纽约时报》的读者能够接受]……
这里的重点不在于报纸上的文章具有深刻的共同文化知识(尽管何谓深刻可能因文化和读者而异),而是在于作者和读者必须共享文化知识,最好也共有一套相似的价值观,这篇评论的内容才能发挥作用。或者,如果没有共有的价值观,他们至少应该擅长解释“隐藏”在这些词语中的价值观。
任何一篇文章或评论都像这篇文章一样,充满了没有陈述出来的判断、观点、价值观和知识。这种信息的“语义欠明”及其隐含的性质,使我们对本书开篇的巴纳瓦人的对话有了完整的了解。在人际交往中,没有陈述出来的内容总是至关重要的。没有文化,就没有语言。
英国哲学家保罗·格莱斯(Paul Grice)提出了一些有用的概念,以便理解作为所有人类交流基础的文化和交际前提,他把这些概念统称为“合作原则”。正如格莱斯在总结其想法时所说的:“根据你参与的谈话的交流目的或方向,在需要的时候做出你的贡献。”格莱斯说的话好像建议或命令,但实际上只是对交流背后的文化习俗的描述。这些东西我们不用教就能会。这就是我们的行事之道。
更准确地说,如果我们确实希望我们正在与之交谈的人理解我们,格莱斯的交流合作原则就是我们如何运作的准则。每个熟练的说话人和每个熟练的听话人都遵循合作原则。他们的假设进一步建立在他们没有说出来的文化知识上。格莱斯将其合作原则分成了几个“准则”,遵守或违反(尤其是违反)这些准则时,就会产生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称之为“会话含义”的东西,也就是对我们所听到或所说的意义至关重要但未说出来的东西。格莱斯合作原则的四条准则很快就被语言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科学家所接受。这些准则是:质的准则、量的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它们堪称完美的发现——简单、直观又准确。
质的准则假设每个人都会说真话,假定听话人和说话人都不会相信任何明知虚假而当作真实来呈现的东西。该准则还假设,如果没有足够证据,没有人会说某事是真实的。当然,互联网上有许多不实的言论和许多捏造事实的虚假帖子。所以格莱斯并不是说人们不能撒谎,他说的是听话人认为他们在正常的互动过程中不会被欺骗。
事实上,在许多语言中,如皮拉罕语,句子中的实际动词必须有一个后缀,以告诉听话人,说话者所说的话(来自推断、道听途说或直接观察)证据有多充分。所以如果有一个皮拉罕人问另一个人“某某人是不是离开了村庄”,另一个人可能会回答,“是的,他离开了”,动词“离开”会附加一个后缀,这可能表明“我看到他离开了”或“有人告诉我他离开了”,或者“他的独木舟不在这里,所以我推断他已经离开了”等等。
因此,用任何语言撒谎都是无视质的准则。当然,由于每个人都撒谎,有时我们会故意违反合作原则。但即使我们知道其他人违反这个准则,甚至我们自己也违反它,在其他所有条件对等的情况下,你告诉别人的话,一开始他们还是会相信的。事实上,与皮拉罕语一样,英语也有动词形式可以表明我们言论的真实性程度或确定性程度。在英文中,我们称这些标记为“语气”。有陈述语气:“约翰去了城里”;有虚拟语气:“如果约翰要去城里”;有条件语气:“我希望你能离开”;还有祈使语气:“约翰!干活!”所有这些都以其自身的方式表达了词义与应用于周围世界的这些词义的真实性之间的关系。如陈述语气意味着世界就是描述的这样。虚拟语气意味着说话者想象这个世界有时可能会是描述的样子。条件语气意味着人们希望以某种方式看待世界,或者不想以某种方式看待世界。祈使语气是说话者想让听话者以某种方式变得与现在不同。
格莱斯列出的四条准则中的下一条是量的准则。这又分两部分。首先,不要提供比交流要求更多的信息。其次,传达当前交流所需的所有信息。假设有人经过大厅问道:“嘿,你好吗?”你回答说:“在8:30我有一个牙科预约。今天我肠道不太舒服。我昨晚担心自己的财务状况。除此之外,还不错。”或者有人问:“你是如何遇见你的另一半的?”你告诉他你遇到配偶的那场音乐会的所有细节。在这两种情况下,英语都有一个短语来形容你的答案:TMI——too much information(信息过多)。这些答案的信息超出了要求!当说话人混淆了相关信息与无关信息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TMI违反了量的准则。但是提供的信息过少同样违反量的准则。比如有人问:“你今晚想做什么?”回答是:“无所谓。”虽然这样的回答并非不存在,但它毫无帮助。这种模糊的回答未能提供交流中预期的信息量。故意提供太多的信息或太少的信息是违反关系(或相关性)准则。
违反准则的一个更著名的例子是推荐信。有人写了一封推荐信,却很少提到候选人的资质。他们可能会给出一些判断,比如“约翰字写得很好”。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明白作者违反了质的准则,暗示约翰并不合格。这里发生了什么?回答中的词语的字面意思是如何产生这种含义的?
或者想一想配偶间违反关系准则的例子:
丈夫:“你还要多长时间?”
妻子:“给你自己调杯饮料。”
为了解释妻子的回答,丈夫首先要假设她遵循了关系准则。她的回答虽然似乎不相关,但其实一定是相关的。她在违反这条准则(也可能也在违反她丈夫的期望)。为了理解这个不相关的回答是如何相关的,丈夫必须经过一系列基于文化和个人的推论。丈夫的结论是,他的妻子听到了他的话,理解了他的问题,她的回答虽然不是对问题的回答,但表明他应该放松,她会有充足的时间做好准备,他不应该担心或进一步打扰她。而那位妻子则必须凭借她对丈夫的了解,确保丈夫能够理解她话里的意思。这两个例子(写推荐信和制作饮料)都起了作用,因为它们违反了关系准则。会话含义,即人们如何解释违反准则的行为,在认知上十分复杂。它们依赖许多背景文化知识。因此,根据合作原则来解释会话是与特定文化高度相关的。而这些准则本身可能在所有语言中都可以找到。格莱斯的准则并不取代文化,而是依赖文化。
现在想一下格莱斯的方式准则。对话者假设每一个人都想在交流中表达清楚。从这个意义上讲,“表达清楚”包含四个子组成部分。首先,避免晦涩难懂。人们相信,说话人正在努力避免含糊不清,尽可能简短,同时尊重质的准则,并且讲话有条不紊。再次强调一下,这些准则不是说话礼仪的规则。格莱斯声称,每个人说话时都以他的准则为前提。因此,如果有人使用模糊的表达方式,而听话人期望的却是清晰的表达方式时,他们一定是指非字面意义上的东西——他们一定是为了某个目的而违反这个准则的。所以听话人会推断说话人的意思。如果他们来自相同的文化或彼此了解,听话人很可能会做出正确推断。然而,并非总是如此。经常有糟糕的推论导致混淆或误解。
人们也会以善意或者恶意诠释他人。这意味着,我们以善意诠释他人时,我们相信这人心存善意。这是对他们有利的偏见,也可能是情景中的某种含义。如果有人说,“那是一个雄心勃勃的陈述”,而听话人以善意诠释其话语,那么听话人会认为这意味着:“你对自己的领域很精通。你前途无量!”但是,如果人们以恶意诠释相同的言论,他们很可能会认为:“你好高骛远,你的陈述失败了。”人们在政治上经常使用这些诠释模式。他们倾向于以善意诠释自己的候选人,而对对手则毫不留情。这类诠释在婚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工作等方面随处可见。人们诠释某人所说话语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大学管理者中间流传的一个笑话是:“哎呀,如果我对某某说‘早上好’,他们会问自己:‘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员工不信任或害怕他的主管,这将影响他对主管所说的话的诠释,无论主管的意图多么无害。如果一个人相信某人,信任并珍视他们的友谊,那么如果那个人说,“我会找到你,无论你在哪里”,听话人至少会相信说话人会尽力找到他们。如果有人说,“我当选总统后,会让美国更加安全”,人们就可能不太相信他们。这部分是因为他们并不相识,同时也是因为没有人相信有关政客的任何事情。至少,不管他们在谈论什么,政客都不像“普通人”那样可信。
同样,文化经历(无论在智性层面多么有效)会影响一个人对群体和个人的理解。如果有人认为所有的富人都是腐败的,那么他们不太可能相信富人的如下说辞:赚钱能力对整个社群都有好处,即使只有一个人赚了很多钱。如果有人认为任何接受政府援助、福利的人都是懒惰或不负责任的,那么如果这样的人说“我必须躺下”,他们会更倾向于认为这个人是因为懒惰而不是因为疾病或疲惫不堪,即使他们对说话人一无所知。
这和语言进化有密切的关系。即使直立人只能说“吃。喝。男人。女人?”这样的话,另一个直立人也必须知道说话人在想什么样的女人或女性群体,什么时候可能想吃东西,说话人是否在告诉他不要妨碍他的计划,以及其他许多假设的信息。语言对意义的规定不足。无论是智人还是直立人,没有文化就没有交流。格莱斯在提出合作原则时揭示了一些关于语言进化的信息,即使他几乎没有意识到。只有遵循合作原则的生物才能拥有语言。没有必要为我们用善意原则解释他人进行辩护或批评,这只是许多文化中一个重要的心理学特征。
上述一切与语言进化相关的地方在于,直立人、尼安德特人、丹尼索瓦人和智人都会在逐渐构建关系、角色和共享知识库的过程中,从人们说出第一个音节或做出第一个手势时就开始根据他们对他人的看法和对语境的理解,来解释人们所说的话。直立人它们会像智人一样“填补言语的空白”。这都是语言的一部分,许多语言学家称之为语用学——语言使用的文化制约。这些制约指导着我们对他人的解释。它们帮助我们,正如它们帮助其他人属物种一样,解决言语语义欠明的问题。
证明语言“刚刚好”的另一个例子是“言语行为”,即通过使用语言来实现特定类别的文化目标,这取决于语言使用的文化知识。牛津大学教授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和其学生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哲学教授约翰·塞尔将言语行为的分析和术语引入人类语言的讨论中。每当人与人之间相互交流时,他们都在从事一种非常特殊的活动。事实上,他们同时采取许多不同的行为。奥斯汀谈到了言中行为(所说的话)、言外行为(什么意思)和言后行为(由于所说和所指而发生的事情)。其中每一项对理解语言的性质和使用都很重要,因此对理解语言的起源也很重要。而且每一项都是语言自诞生以来便具备的一个特征。
言中行为就是说话本身。如果有人问,“比尔在哪里?”,其嘴巴的移动、肺部空气的排出以及所使用词语的排列和选择都是言中行为的一部分。但是任何执行这种言中行为的人都会同时进行言外行为。言外行为是人们想要其话语产生的效果。如果一个人承诺了什么,他们希望听话人认识到其承诺就是承诺。这就是人们想要其话语产生的效果。一个人的言语可以完成的言外行为包括陈述、命令、疑问或施为行为。一位被合法授权主持婚礼的牧师结束合法(非伪造、非好莱坞式)婚礼时说“我现在宣布你们成为夫妻”,这便是施为行为。许多文化认为,正确的权威(哲学家们称之为行为的“满足条件”)在正确的背景下说出这些话可以使夫妇的婚姻合法化。这属于施为行为。这些行为需要比陈述或疑问更具体的文化支持。因此,它们很可能是在进化晚期出现的。
随着语言的发展,各类言外行为出现了。一种叫“阐述行为”,这种行为让说话人对自己所读或所说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例如证人在法庭上宣誓,或者所有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集体宣誓。还有一种被称为“指令行为”,旨在让听话者做某件事。指令行为包括规劝、直接命令、建议和请求。然后是“承诺行为”,指说话人的承诺举动,包括许诺和就职誓言。“表达行为”传达态度和情感,如祝贺或道歉。“宣告行为”是仅凭执行就能产生效果的行为,如法官宣判。研究者认可的言语行为种类因作者而异。但是对于语言进化来说,言语行为的重要之处在于,它们展示了语言的使用是如何根植于文化之中的。直立人很可能使用过阐述、指令、疑问和承诺行为。
最后是言后行为——听话人说话时脑海中的反应,或者说话人希望发生的行为。在劝说某人的尝试结束后,被劝说者被说服或未被说服,这种效果就是言后行为。因此,一本书的译者可能会说,一个好的翻译应该在读者中产生与原作相同的言后效应。换句话说,我们交流是为了有效果,得到言后行为。如果一个人说话、翻译或从事交际活动,则此人意在选择正确的言中行为,来实施正确言外行为并产生期望的言后效果或行为。
请注意,根本不存在没有言后行为、言外行为和言中行为的语言。如果直立人会讲话,那它们也会实施这些行为,它们最终也得学会礼貌。
一个尼安德特人可能只要嘟囔一声,就意味着要一块肉。这甚至可能是它们大多数人的行事风格,因为它们可能没有像我们那样发展出完善的请求形式,至少最初没有。人们对礼貌的解释是,以温和的口吻让他人知道你想要他们做什么。礼貌还可以用来表示一个人的身体状况(比如“我们已经很久没吃饭了”,或是“洗手间在哪里?”,这两者都间接反映了一种需求),并且似乎非常微妙,在语言发展的较晚阶段才出现。当人们意识到与群体成员进行互动时使用武力通常效率低下,他们会开始尝试以说服他人来获得想要的东西。让对方想要帮助我们,或者至少觉得不是被迫帮助我们,这就需要礼貌、机敏和先见之明,这三者的出现导致了间接言语行为的发展。其形式可以是言语、手势或肢体语言,但其功能是一样的——让别人去做一些事情,而不明说出自己想要他们做什么。这是前面提到过的关于语言核心真相的另一个例子:我们往往不会说出我们真正的意思,而且我们所说的通常也不是我们的本意。
例如,一个男人可能喜欢将空调设置得很冷,以便晾生肉,但他妻子却想把温度调高。假如他妻子往往比他更礼貌,她可能会问“你不冷吗?”,或者“你设置的空调温度是多少?”,甚至是“我很冷”。
很明显,这个男人应该从温度这个话题上推断出,妻子感到不满意,请求他对此做些什么。这种间接请求可能伴随着肢体语言,这使得话语背后的目的更加清晰。妻子可能会夸张地把自己裹在毯子里。但其中蕴含的主要原则我们早已司空见惯——人们从不会说出他们的全部意思。听话人必须使用语言知识和文化知识(在上面这个例子中是空调温度)来回应。如果那个男人问他妻子:“你想让我把空调温度调高吗?”她可能会回答:“不,我没事。”但是,如果那个男人不能迅速明白妻子的真实意思是“那还用说,难道需要我教你怎么做吗?还不快把温度调高”,那么他就惨了。当然,她传达请求的间接方式比直接命令有效得多。
我无意中听到一位声名显赫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在一所著名大学解释说,如果一个人真的生了气,他可以在不担心法律后果的情况下狠狠地教训他人。他略带幽默地进一步解释说,如果现场有目击证人,而且当事人想逃脱惩罚,他们应该说与所做完全相反的话。例如,把别人推倒,然后说:“哦,你怎么摔倒了!让我扶你起来吧。”然后他可能会踢摔倒的那个人的脑袋,同时说:“哦,不,我绊到自己了。”然后他会肘击那个人的鼻子,说:“小心啊!你怎么又摔倒了。我护着你呢!别担心!”法院可能会看穿这一点,但有可能在证人报告其看到的情况时,被告的律师会问他们听到了什么。然后这个起诉可能就没用了。为什么?答案并不难。法院系统经常预设一个不充分的语言理论,这个理论不重视没有说的话,只关注实际说出的话。但是,没有说的话往往仍然能有力地传达,而实际说出的话只是个诱饵。
这个教训也许有些过头了,不过它再次强调了语言是与整个人和整个文化相关的。事实上,情况比这还要严重。人们可以找到例子证明没有人能完全理解别人所说的话。我们对话语的理解程度也就能应付而已。或者,正如赫伯特·西蒙所说,语言只是“刚刚好”——它“刚好能满足”我们的要求,但绝不是完美的交流系统。然而,与文化密切合作时,语言会显得极其复杂、包罗万象。这种复杂性和深度只能是数十万年来身体、大脑与心理、语言、文化一起进化的结果。
然而,会话含义并没有充分利用语境对话语、隐含信息和言语行为的解释所做出的贡献。但是会话含义允许语法指定比所需更少的信息,让说话人从交流的语境和文化中推断剩余的含义。语法和文化在现代语言中是共同作用的,这种结合对于早期人类语言向现代语言的发展几乎可以肯定是至关重要的。语法有助于说话人的推论和解释,但并不决定其推论和解释。
随着语言学家、哲学家和心理学家更多地思考格莱斯关于合作原则的研究,他们发现了合作有助于将语言结构化的其他方式。20世纪90年代中期,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的认知科学家丹·施佩贝尔(Dan Sperber)和伦敦大学学院语言学教授戴尔德丽·威尔逊(Deirdre Wilson)合作提出了被称为“关联理论”的人类互动理论。关联理论探讨了合作原则在会话之外的应用。关联理论与格莱斯的研究一样,认为语言形式和互动是由基于文化的语用学所支配的。
语用学(研究主题之一是交谈的语境如何决定哪些解释是合适的)、社会语言学(语言和社会如何相互影响)以及研究使用中的语言的其他学科均反对所谓的语言“管道隐喻”。这代表着通信理论形式化的巨大进步。构想管道隐喻这一概念的是备受尊敬的数学家克劳德·香农(Claude Shannon)。这个隐喻的想法认为,交流是线性的。想法先出现在说话人的心智中,接下来说话人为这个想法选择一种语法形式,之后说话人将这种语法形式的想法传达给听话人的耳朵(或者眼睛,如果使用手语的话)。听话人将语法形式拆解,留下说话人的意图。整个过程如图11-1所示。
20世纪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期,香农正在撰写其最具开创性的著作,那时几乎没有关于通信理论形式化的研究[尽管艾伦·图灵(Alan Turing)对纳粹德国恩尼格玛密码机代码的研究无疑是该领域思维的基础]。作为贝尔实验室的一名研究人员,香农的工作是研究出可以转化为数学模型的理解交流的方式,以帮助贝尔公司将电话变得更加有效和高效。
图11-1:香农的通信管道隐喻
如图11-1所示,香农对于通信问题的概念化理解不曾考虑外部影响,如文化、语境、手势或语调,似乎只需两个大脑、两个发声器官和两个听觉系统,人们就可以交流了。香农认识艾伦·图灵和其他计算理论的创始人,他于1948年创立了其理论体系,自那以后,这一理论体系被公认为认知科学、电气工程、语言学、心理学、数学和其他领域大多数其他工作的基础。
但是施佩贝尔和威尔逊追随格莱斯、塞尔、奥斯汀和其他许多人的研究,表示“管道隐喻有其可取之处,但它确实没有抓住人类交流中所有发生的事情。管道只是通信所依据的更大的一组事件和过程中的一组点”。从关联理论的角度来看,只要讲一个故事、进行一场对话或者说一句话,就存在一个话语的语境。不仅如此,这组对话者还假设特定交流事件(讲故事、演讲、谈话)的每个成员都知道语境以及语境与所讲内容的关联,因此能够以关联的方式理解并做出适当的回应。除非存在关联,否则一个人不会说些什么。一个人不会暗示或解释某件事,除非它与讨论的语境相关联。因此,如果有人向别人说些什么,听话人会认为这是相关联的,因此他们会努力理解所说或所写的内容。
本书就是一个具体的例子。在一本关于语言演变的书中,讨论关联理论或格莱斯合作原则有什么关联?读者会努力处理他们正在阅读的句子,但阅读的时候会假设这些句子以某种方式与我们讨论的一般话题——语言演变——相关联。事实的确如此。但在转而讨论这些观点对语言演变的意义之前,应该先讨论“语言来自语境”这个话题的另一个方面,即对话。这是我们这一物种进化的顶峰。
对话看似平淡无味,我说点什么,你说点什么,我们想一想对方说了些什么,或没说什么,之后我们结束对话,互相道别。对话差不多就是这样。有关对话的这种简化观点并非完全错误,只不过根本不完整。因此,要理解语言如何进化得“刚刚好”,我们需要从对话入手。下面是我经常观察的一对夫妇的对话片段:
妻子:星期四我们什么时候去接米格尔?
丈夫:我跟你说过了啊。
妻子:是的,但那会儿你说是打算下班后去接他。现在我们是直接开车去接他啊。
丈夫:时间不会变啊。
妻子:但是给我一些时间,这样在离开之前我可以打电话给狗狗的保姆。
丈夫:无论你想何时离开,你都要在十点到十二点之间到他那里。
妻子:为什么你不能告诉我确切时间?你为什么要玩这些文字游戏?
丈夫:我给了你一个范围,从这个范围推断时间应该没有问题啊。
妻子:我甚至不在乎我们去不去。
丈夫:好吧。
解释这段对话取决于词语的字面意义,也取决于对话双方的个性、时间的文化观念、接受质疑的人的复杂动机以及两个人都累了的事实。一方希望清楚准确地陈述事情,另一方不愿过多纠结于时间(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关于时间和精确性的看法可能会颠倒过来)。此外,当妻子说,“我甚至不在乎我们去不去”,她所表达的绝非字面意思。两个对话者都渴望和对话中提到的朋友去海滩度假。这句话的实际意思是说,“如果你不能告诉我一个特定的时间,那么我的感受对你来说一定不是那么重要”。在这种情况下,最后任性的回应“好吧”也不是字面意思,而是说,“如果你想对此大做文章,我不会如你所愿做出回应”。除了娱乐价值之外,这种交流还表明,只有通过广泛的外部文化知识、当地环境、对话者与其个性之间的关系,才能理解话语、解释和整个交流。香农的管道隐喻在这里起不了太大作用。
再强调一遍,语言、心理和文化共同进化,产生了世界、个性、文化理解、当下事件等之间的语境联系,这样才可能全面解读语言。此外,我们看到不同语言之间差异很大。我们来看看皮拉罕语中关于制作弓箭的一些交流以及话语。
先是皮拉罕语的问候:
Ti soxóá.(我已经。)
Xigíai. Soxóá.(好。已经。)
或者这个对话:
Ti gí poogáíhiai baagábogi.(我给你一根香蕉。)
Xigíai.(好的。)
或者另一个对话,如果传达你要离开的信息,说英语的人可能会说,“我要走了,再见”,而皮拉罕人会说:
Ti soxóá.(我已经。)
GíXai soxóá.(你已经。)
Soxóá.(已经。)
皮拉罕语没有表示谢谢、再见、你好等语言学家称之为寒暄语的词语。皮拉罕人让语境来决定离开和到达等明显事情的大部分意义。他们认为没有必要说谢谢,部分原因在于礼物不会白收。如果我今天给你一根香蕉,那么当你能办到的时候,你也应该给我一些东西,比如一块鱼肉。这层含义并未言明。这是文化预设的。所以“给予”实际上是一种交换形式。如果想实现英文意义上的礼物赠予,也就是说,不计回报,我会说:
“我(违背你的期望)给你一根香蕉。”
添加hoagá(违背期望)这个词实际上使整个句子的意思变成:“与我们通常做的相反,我只是给你这个,不计回报。”这可能听起来有点绕来绕去的,但是这一结果是因为皮拉罕人的假设与大多数西方文化的假设大相径庭。无论如何,在皮拉罕语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没有必要为这种只给予而不期望回报的交流发展词汇。
直立人开始口头交流后,开创一种表达一切的语言就更没有必要了。毕竟,语言是从一个日益复杂的社会中出现的,而且会利用肢体语言、语音感叹词、手势,也许还有直立人计划狩猎时用棍子在泥土中创作的具象绘画来交流。但是让我们假设某个地方的直立人群体已经确定了一些象征符号的雏形。人们不能指望单一象征符号的发明者将世界上的所有意义都包含在那个符号中。事实上,即使对于一组象征符号,人们也不能期望过多,不管其中有多少象征符号。我们光是在解读(而非说出)象征符号的时候,就要用到太多背景语境中的信息、太多记忆中的信息(而且我们往往不知道自己知道,或者不知道自己在利用),无论手势、语调和肢体语言如何增强表达力,我们都无法把所有要说的都说出来。因此很明显,随着语言的发展,言语行为、间接言语行为、对话和故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作、隐性(未言明)信息、文化和语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