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可汗”唐太宗——贞观时期和谐的民族关系。
在2002年至2003年间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对昭陵北司马门遗址的那次发掘中,除了“昭陵六骏”石雕残块的发现外,更令人振奋的是,文献记载的立于昭陵的“十四国蕃君石像”也通过这次发掘,得到了验证。大约有分属十个个体的残躯、头像及带有铭刻的底座被发现,它们是唐太宗所推行的民族政策的真实见证。
昭陵北司马门十四国蕃君像底座
经过研究,可以确认这些石像当年曾被安置在北司马门内最南端的第五台地上,与昭陵六骏一起,分别排列在两座东西相对的廊房中。
西侧:于阗王伏阇信;
薛延陀真珠毗伽可汗;
焉耆王龙突骑支;
吐蕃赞府弃宗弄赞(松赞干布);
高昌王左武威将军麴智勇;
龟兹王诃黎布失毕;
吐谷浑河源郡王乌地也拔勤豆可汗慕容诺葛钵;
东侧:突厥乙沴泥熟侯利苾可汗右武卫大将军阿史那思摩;
突厥答布可汗右卫大将军阿史那社尔;
新罗乐浪郡王金真德;
林邑王范头黎;
婆罗门帝那伏帝国王阿那顺。
这些石像及其题名虽有残缺,但可大致复原。据研究,东侧的另外两尊蕃王像应当是东突厥的颉利可汗左卫大将军阿史那咄苾,以及突利可汗右卫大将军阿史那什钵苾。这十四尊石像是在唐高宗时所立,像主大都是在贞观年间归化唐王朝的少数民族首领。与六骏一样,它们矗立在昭陵,同样是为了展示唐太宗一生的功业。这些石像的排列有一个规律,即西侧的蕃君主要是今天新疆、西藏、青海等西域诸国的首领,而东侧所立的主要以突厥首领为主,兼及朝鲜半岛和南亚地区。
在这里,我们不能不谈到唐太宗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身份——天可汗。
关于天可汗制度,在学术界目前还有一些争议,如有学者认为“天可汗”的称号不限于唐太宗,因为唐代西域和北方民族也曾经把后来的玄宗、肃宗、代宗称为“天可汗”。但无论如何,以“天可汗”来称呼唐朝皇帝是从唐太宗时开始的。
贞观四年(630年),名将李靖率军大破东突厥,行军副总管张宝相擒东突厥颉利可汗,献俘太庙,于是西北各部给唐太宗献上了“天可汗”的尊号。此后,在给这些部族君长下公文时,太宗就自称为“皇帝天可汗”,用太宗自己的话说就是,“我为大唐天子,又下行天可汗事乎?”贞观二十年(646年)九月,在唐军平定薛延陀后,原属铁勒之十一个部落又遣使入唐,尊太宗为“天可汗”。
关于这个尊号的来历,据有的学者研究,“天可汗”亦非唐朝皇帝所特有,一些强盛的游牧民族的首领也有此号,只不过汉译用别的名词而已,如突厥语中的“登里可汗”,如果翻译成汉文的话,也就是“天可汗”的意思。至于唐太宗身兼皇帝和天可汗的两种身份,是继承了五胡十六国时期“胡汉体制”的结果。也就是说,唐太宗对中原百姓自称为皇帝,对西北游牧民族,则自称“天可汗”。
西北各民族首领给唐太宗上“天可汗”的尊号绝非偶然,它与唐王朝在民族地区推行的羁縻州制度密切相关。唐朝在贞观年间相继平定东突厥、吐谷浑、薛延陀等之后,对其首领并不采取屠杀政策,而是推行了“羁縻”政策,也就是说,在各族聚居区列置州县,重要地点则设立都督府,以本族的首领担任都督、刺史等,可以世袭。例如,东突厥的突利可汗就被太宗封为“北平郡王、右武侯大将军、顺州都督”。这些羁縻州府一般不向朝廷申报户口和缴纳赋税,但要接受所在大唐边州长官的征调,并向朝廷进贡。一方面其长官由朝廷册立任命,但另一方面则以传统方式处理本族内部事务,有相对独立的自治权。应该说,这个政策是符合唐王朝和各民族的共同利益的。
对于青藏高原上的吐蕃民族,唐太宗则采取了和亲政策,将文成公主嫁给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唐与吐蕃结成甥舅关系,从而避免了双方的武装冲突。文成公主的入藏,不仅使汉、藏两个兄弟民族的关系更加密切,更重要的是,她给藏地带去了中原地区先进的文化与生产工具,促进了吐蕃社会的发展。正由于此,藏族同胞至今都对这位美丽的唐朝公主感怀至深。在拉萨大昭寺和布达拉宫中,文成公主的塑像与松赞干布一起,接受着藏民世世代代的敬仰与膜拜。我们同样不能忘记,一手推行和亲政策的,正是这位天可汗——唐太宗。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雷闻
和谐的民族关系,既是“贞观之治”出现的前提,其本身也正是“贞观之治”的重要内容。之所以有这样的民族政策出台,与唐太宗本人的民族观念密不可分,他曾经总结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应该说,这样的民族观念,是魏晋南北朝以来数百年民族融合的美丽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