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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头文化、新砦文化和部分河南龙山文化

2020年6月10日  来源:中国通史 作者:卜宪群 提供人:xionghao59......

二里头文化、新砦文化和部分河南龙山文化,目前被大多数学者视为探索夏文化的对象。

安阳殷墟考古发掘证明曾经作为传说的商朝历史是可信的,从而印证《史记·殷本纪》有关商代的记载是可靠的。这就开辟出一条从考古学文化探索夏代历史的可行的路子。

虽然尚未发现像商代甲骨文那样多的夏代文字,因此,不易确定夏都之所在,但是根据文献记载,找出比商代文化年代更早、地域又在记载的夏王朝活动地域之内的夏代考古学文化则是可能的。

20世纪50年代末,人们不仅已经认识了商代晚期文化——殷墟小屯文化,而且发现了比殷墟文化更早的、商代早期的考古学文化——郑州二里岗文化。在此基础上,只要找到比二里岗文化更早、地域范围与文献所载的夏王朝活动范围相符合的考古学文化,就有可能是夏文化。

著名考古学家、北京大学考古系教授邹衡先生,即是按照这一思路,率先把二里头文化判定为夏文化。

文献记载中有关夏的活动线索涉及河南、山西、陕西、山东、内蒙古、安徽、湖北、四川、浙江等地,不过其中以河南中西部和山西南部为最多。这样,绝大多数学者相信,分布在豫西、晋南的年代上早于商代早期数百年的考古学文化有可能是夏文化。

经过数十年的考古发掘研究,最符合这一条件的是以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命名的二里头文化。

从文化序列上看,在河南目前已经建立起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新砦文化—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文化的年代序列,其中,二里头文化早于商代早期的二里岗文化,晚于龙山文化,大多数学者认为二里头文化就是夏文化。

此外,从夏商都邑的比较中也可以判断二里头文化主体为夏文化。经甲骨文和考古学研究,殷墟为商代后期都城无疑,与之呈现前后演变关系的早期商文化可以追溯到以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为代表的商文化遗存,因此,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是早期商代都邑已经成为考古学界的主流意见。然而与偃师商城相距不远的二里头遗址却出土了一套完全不同的文化遗存,只是到了二里头文化的晚期才出现与偃师商城相类似的遗存,如果说偃师商城属于商文化系统,二里头文化的主体自然不能也属于商,结合文献记载,应该是比商文化更早的夏文化。

1996年启动的夏商周断代工程,经过多学科联合研究认为,二里头文化的年代上限达不到文献所在夏朝的起始年代即公元前21世纪或公元前20世纪,因此,早期夏文化已经进入龙山文化。此外,1979年发现的,经1999年、2000年重新发掘确认的“新砦文化”的年代早于二里头文化而晚于河南龙山文化,也被大多数学者视为探索夏文化的对象。

简言之,二里头文化、新砦文化和部分河南龙山文化,目前被大多数学者视为探索夏文化的对象。

二里头文化主要分布在河南中西部的郑州附近和伊、洛、颍、汝诸水流域以及山西西南部的汾水下游一带。

二里头文化有一组富有特色的陶器群。其中,有鼎、深腹罐、侈口圆腹罐等炊器,三足盘、深腹盆、平底盆、豆、刻槽盆、小口高领罐和大口缸等食器和容器,盉、觚、爵等酒器。花边罐、深腹盆、甑、侈口罐等口沿下附加鸡冠扳,是这组文化的特色。

根据二里头遗址及其相关遗址的地层关系和器物类型的演变,可把二里头文化划分为四期。加上新砦期,可把二里头文化划分为五期。其中,新砦期和二里头文化第一期的最早遗存,保存了不少河南境内龙山文化的因素,自二里头文化第一期的后段开始,至二里头文化二期,二里头文化自身的文化面貌趋向成熟。到二里头文化第三、四期,各类原有器形继续沿用,但有局部变化,并出现了一些新器形,特别是到二里头文化的最晚阶段,一些器物与商代二里岗文化早期器物十分相似。

二里头文化通常分为河南中西部的二里头类型和山西南部的东下冯类型。后者以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命名,虽然主要因素与二里头类型一致,但亦有明显差异。如东下冯类型的炊器以鬲和斝为主,而二里头类型则以夹砂罐和鼎为主。东下冯不见二里头类型的三足盘和刻槽盆,却另有蛋形瓮。东下冯类型分为早、中、晚三期,大体相当于二里头类型的第二至第四期,即总体比二里头文化要晚一个阶段,当是二里头文化向北拓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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