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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毫无禁例到繁文缛节,中国婚姻制度的起源

2020年1月12日  来源:岁月青史 作者: 提供人:68o66oi......

婚姻制度与人类的繁衍是息息相关的,随着一个文明的孕育与发展,婚姻制度从开始诞生到逐步完善,经过了一段漫长的时间。我们翻阅古籍便可发现,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经诞生出了一套完善的婚姻礼节,据《仪礼·士昏礼》所言,举行婚礼有以下六步: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我们今天便来谈谈婚姻制度的形成。

从毫无禁例到繁文缛节,中国婚姻制度的起源

母系氏族与辈行婚

在远古时期,男女之间的交往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此时的情况是“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因为生育自己的母亲可以明确的知道,但与母亲发生关系的男子太多,父亲是谁实在难以考究。比如我们看《史记》上的记载就可以知道,商与周的祖先,都是因为母亲有奇遇而诞生:“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这就是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最好的例子,而简狄与姜原却都被说成帝喾的妃子,这其实只是个借口罢了。

在这个时代,人们或许没有婚姻这个概念。换而言之,即在男女分工合作的集体生活中,下一代是由集体抚养的,这大概便就是“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道理。我们可以试看先秦时期井田制,因为生产力低下而必须集体耕种;但等到铁制农具兴起使得生产力提高,个体有了独立的能力,井田制亦随之瓦解。邃古的情形或许就像是井田制一样,整个氏族在一起生活劳作,他们没有家庭这个概念,整个部落一起抚养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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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在古代有“母系社会”这样一个现象。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因为女子较男子而言,能够繁衍后代,从而增加部族的势力,这样一代一代下来,女性便慢慢变成了部落中的主导者。而且在那时,男子都从事于掠夺与战争,女子留在部落中耕种渔猎,后来随着农业的发展,女性便掌握了部落中的经济主权,成为主导者也是自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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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系氏族遗址:磁山文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之间的交往禁例逐渐增多。首先便是辈行的划分,同辈的男女可以互相来往,异辈之间则否,如果违反便会受到严厉的处罚。辈行婚的产生,标志着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他们对于婚姻有了一定的规则,将乱伦称为“鸟兽行”,这是人类将自己与动物区分开来的例子。

对于辈行,最少的划分是老、壮、幼三辈。孔子谈上古三代大道曰:“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这或许就是辈行婚的遗迹。《礼记·大传》中说:“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这句话的意思是,氏族中的男子按照血缘关系分支派,嫁入氏族的女性凭借其丈夫的辈分来确定名称。也就是说嫁入氏族的女性不具个人称呼,统一按辈分来,所以《礼记》在后面说:“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对于嫁到族内的女性而言,如果她的丈夫属于父辈,那么她属于母辈;如果她的丈夫属于儿子一辈,那么她就属于儿媳一辈。如果把弟弟的妻子称作儿媳,那岂不是可以称呼嫂嫂为母亲吗?由此可见,辈行之间被明显区别开来,禁止异辈通婚也因而形成。

服务婚与买卖婚

女子在母系氏族成为经济主导者之后,部族自然是不会允许本族内的女子嫁出族外的,这与后来男子主导后迎娶女性回家是一个道理。异族的男子想要迎娶女性,只能进入女性氏族里充当辅佐的地位,这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上门女婿”,这种婚姻制度就被称为“服务婚”。

从毫无禁例到繁文缛节,中国婚姻制度的起源

随着时代的发展,身强力壮的男子越来越多从事与农业生产,经济主权也慢慢回到了男性的手中。故男子入赘女子族内转变成了女子嫁入男子族内,此时的男性在迎娶女子是需要给予女子氏族一些“礼金”。

伏羲以俪皮为礼,作瑟以为乐,可为嘉礼。

——《通典·卷四十一·礼一》

通典记载伏羲以俪皮来做娶亲的聘礼,其真实性我们不得而知,但从此我们可以看出,用物品给予女方家族的习惯是由来已久的。有学者考究,原始社会的男子专门从事于掠夺,女子亦是他们掠夺的物品之一。在掠夺后,为了防止被掠夺之族的报复,他们往往会留下相应价值的物品以示赔偿。这恐怕就是“抢亲”的由来了,而这种婚姻也被称为“买卖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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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婚该是早于服务婚的。因为此时的男子还从事于掠夺,并未向农业转型。女性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物品。换而言之,买卖婚更像是一种贸易。到后来女性崛起,买卖婚便转变成了服务婚。再等到男性重新掌握经济主权,婚姻制度又从入赘的服务婚变回了迎娶女子回族内的买卖婚了,只不过此时女子的地位较最初有所提高,不能靠蛮抢,所以就诞生了“聘礼”这一制度了。

内外婚与同姓之间的禁婚

内婚、外婚,从其字面意思我们就可以知道,这是指在一定血缘、等级以内(或以外)挑选配偶的一种婚姻制度。内婚与外婚之间的转变意味着同姓禁婚之例的兴起,我们前文说过,男女之间的交往最初是没有限制的,其后禁例慢慢增加,先是辈行婚兴起,紧接着,就是同姓禁婚之例起了。

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礼记·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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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来说,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不允许通婚,这是有着科学根据的。但古代为什么禁止同姓通婚呢?《左氏春秋·僖公二十三年》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这是带有一点迷信色彩的,因为同姓的两个人未必血缘关系浓厚,而且“不蕃”的意思也只是不能够昌盛罢了。像“百世而昏姻不通”之例,决不是因为古人知道什么生理学上的学问,同姓不婚肯定还有别的原因。

我们翻阅经史典籍,有一条记录映入眼帘。《礼记·郊特牲》有言:“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附远指和血缘关系疏远的人家结亲,厚别指区别血缘相近的族人。

从毫无禁例到繁文缛节,中国婚姻制度的起源

附远与厚别都是因社会发展而产生的。先说厚别,为什么要区别相近的族人?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点:其一,同姓之族因为近亲相通已经出现一些疾病的案例,人们将其称为“不蕃”,对此产生了恐惧心理;其二,家庭逐渐形成,对亲戚需要进行系统的区分。前文说过“异姓主名,治际会”,辈行婚产生后对“”有着严格的要求,“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假使亲戚之间随意相通,那“”不就混乱了吗?

再说附远,和血缘关系疏远的人相交,这是很有必要的。中华民族是无数部落氏族经过长期的混战、融合而诞生的,试看春秋战国时代,以联姻结盟之例数不胜数,最出名的比如“秦晋之好”。而古代部族混乱不堪远过于春秋战国时期,和异族联姻结盟以图生存便是当时时代之潮流了。总结来看,对一个部族而言,附远比厚别更加重要

从毫无禁例到繁文缛节,中国婚姻制度的起源

礼仪起源于道德,而道德的观念,又根于习惯。经过多年的发展,众多的习惯变成了道德,规范着人民的生活,随后道德又被统治者具体化成礼仪,成为明文的规则。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参考文献:

《仪礼·士昏礼》

《礼记·郊特牲》

《礼记·大传》

《礼记·礼运》

《庄子·盗跖》

《通典·卷四十一》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繁文缛节 / 婚姻制度 / 辈行婚 / 上门女婿 / 服务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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