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
中国政治史上曾出现过“一个现象、两位人物、三种制度”,非常值得政治学家深入研究和思索。所谓“一个现象”,指中国自国家产生到1949年之前,一直实行专制政治统治。所谓“两位人物”,一位是提出了“法、术、势”思想的韩非子,他是中国有秦以来的两千多年君主集权制度的总设计者;另一位是提出了“三民主义、五权宪法”思想的孙中山,他开创了中国现代意义的共和政体。所谓“三种制度”,指中国历史上依次嬗变的宗法制度、君主集权制度和共和制度。
中国政治史能够引起政治学家浓厚兴趣的,不仅仅是在理论形式上完整地反映了人类社会形态对应的政治思想与制度的演进,更重要的是,每种政治思想与制度在其演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带有上一个社会形态的思想和制度的深深烙印。习惯的力量如此强大,以至于每一次社会变革都因对抗守旧势力的反扑而显得异常惨烈,但最终却不得不与政治传统妥协。
这让人想起“历史使人明智(Histories make men wise)”(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论读书》)这句话,作为人与历史的关系最言简意赅而又最鞭辟入里的概括,时刻提醒我们: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总是在一定的具体的历史的环境之中进行的。不尊重和正视历史,不研究和汲取历史教训,人类的智慧和文明就无以进步,人类就永远生活在低级的愚昧的社会形态之中。
为了系统地研究中国政治史的“一个现象、两位人物、三种制度”,为当代中国的政治文明提供经验和借鉴,我于1998年起,分别以《周礼》、《韩非子》、《孙中山文集》为研究主线,运用中西方理论分析工具,对历代政治思想、制度与人事沿革进行了较为深入的钻研,试图从人类不同社会形态中发现和提炼出政治的一般规律、原理、原则与方法。我的研究计划是:第一阶段,以《周礼》作为主线,研究夏、商、周时期的宗法社会的政治;第二阶段,以《韩非子》作为主线,研究自秦始、以清终的王权社会的政治;第三阶段,以《孙中山文集》作为主线,研究晚清到1949年之前的政治。
以某种政治思想为线索和标本,研究与之对应的社会形态的宏观政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制度史、还有人事、策略等),这是我研究政治问题的独特方式。之所以“不按套路出招”,是基于我试图建立的“中和主义”哲学体系中关于人的认识范式,限于篇幅,略述如下:“中和主义”哲学在对人的认识上引入了“精神属性”的概念。人类的历史首先是人的历史,而人是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的结合体。自然属性是人和地球其他生物的共同(基本)属性;社会属性是人在社会关系中的表现,是人的本质属性,离开了社会,人的社会属性就消失了,人就不能称之为人;精神属性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升华,是人区别并高于地球其他生物的独特属性。人的精神属性,主要表现为理性,客观上制约着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人有上述的特质,也因此,由人构成的人类社会存在“思想—事实”的二元并立现象。我们必须承认,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所有政治现象,背后都有不同思想意志的斗争和妥协。当失败者退出历史舞台时,纵然肉体已经消灭,但他的思想意志并不会随之死去,并能在一定的条件下复活——某些时候的复活甚至是必然的,不惟如此,这种思想意志还能指导新生代在新的政治斗争中取胜。思想具有如此稳定传承、指导实践和超越时空的特点,以至于当我们以更加宏观的角度审视人类历史时,就可以看到: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具有时代标志意义的政治思想不仅能解释与之对应的社会形态呈现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也能解释和规定与之对应的社会形态的主要的、多数的政治问题。
于是,我们就可以“按图索骥”,采用当时的某种代表性的政治思想为标本,然后,再用这种政治思想比较当时之政治现象。当“思想—事实”趋向一致的时候,政治现象就被当时的政治思想表述了,就用现代政治文明成果和理论分析工具研究这一政治思想标本,政治研究实际就成了对政治思想标本的研究,政治研究的结论就纤毫毕现了;反过来,再从当时之政治现象和当时的政治思想标本相比较,在“思想—事实”趋向不一致的时候,就用现代政治文明成果和理论分析工具研究这一政治现象,政治研究实际就成了对政治现象的研究,政治研究的新发现就纤毫毕现了。这样做,不仅避免了用今人看古人易犯的“历史虚无主义”——全盘否定历史,还能抱着“理解之同情,同情之理解”(陈寅恪语)的态度更加客观公正地对待历史——肯定某些事物的历史进步性,也能找到某些思想复活应具备的条件以警惕“危险”历史的卷土重来,更重要的是:政治研究不再面对纷繁复杂的头绪彷徨无措,而有了直通真理的门径和大道。
但是,在进行了大约半年左右的研究后,我决定跳过第一阶段,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的研究。这是因为:宗法社会距今已有四五千年之历史,不仅缺少必要的文字记载,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独立研究学者,我缺少研究该时期的必备的学术条件,如甲骨文、考古资料等,并且,《周礼》究竟是一种“乌托邦”的理想,还是一种现实制度,目前还要打个问号。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后汉书》卷十七《冯岑贾列传第七》),我很快发现,用半年时间对中国古代宗法社会的政治研究并没有白费,从春秋时期开始的“百家争鸣”思想,到明清时期王权社会的没落,都可以找到宗法社会投射给历史的长长的影子,从而可以发现中国社会结构数千年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的更加深刻和富有说服力的原因。尽管这些原因依然不是最重要的,但身为一个寻理趣的知识分子,我仍然感到兴奋。
现在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王权论》,基本内容来自多年积累的读书笔记,属于第二阶段研究的部分成果。自2001年以来,其中的一小部分内容已经通过互联网传播。在出版前,我进行了重新改写的工作,对许多观点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对许多材料进行了补充和考证。
原因
按照我上述的研究体系安排,在研究王权社会的政治问题时,首要的问题是选择政治思想标本。我面前的第一选择是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政治思想。于是,我求诸儒家的四书五经,茫无所得;再翻开二十四史,一无所获;最后求证学者名家的著述,不知所以。我强烈地意识到:儒家经典和中国的政治历史,完全不合,说得难听一点,可谓“驴唇不对马嘴”。儒家经典说到底是道德的学问,不是治国的学问。诚如林语堂先生所言:“中国如果每走一步都履行如儒者的责任,则不能绵亘五千年而存在。”(林语堂《老子的智慧》)这句话勇敢地说出了一个事实:儒家实质是道德的教化者,而道德的“善”并不能在根本上遏制人间的“恶”,道德决然不是一个国家民族生存发展的充要条件。
我退而求其次,再读声名狼藉的法家,先是《管仲》、《慎子》、《商君书》,最后是《韩非子》,这一次有了惊人的发现。但凡法家人物,倘若做政治家,定能富国强兵、推动变革;倘若做思想家,定能切中时弊、一言千钧。事实上,中国从宗法社会向王权社会的转变,标志性事件即是商鞅变法,商鞅为中国确立了君主集权制、郡县制、官僚爵位制、“什伍”编户、刑律、土地私有和小家庭生活方式。这些,恰恰是中国王权社会政治制度中最核心的内容。两千多年的王权政治,或加或减,总是逃不出商鞅变法时设计的樊篱。但商鞅虽然设计了中国王权社会的政治制度,却无法解释身后两千多年间卑劣、血腥的权力斗争奥秘,甚至连自己必然遭受车裂的悲惨结局,也惶惑不知——而韩非子却从人性角度深刻揭示了这一切的根源。当把法家思想和中国王权社会的历史对应起来的时候,所有政治人物的悲欢离合、所有政治事件的成败得失、所有王朝的兴衰更替,都洞若观火,如合符节了。
毋庸置疑的事实是:中国两千多年的王权社会以儒家思想作为国家民族的意识形态,但是当我们把目光转向中国政治领域时,却发现法家思想唱主角。为何出现这种意识形态与政治指导思想相背离的情况呢?我曾经为找到这一答案彻夜不眠、苦苦思索。直至看到了塔尔门(JLTalman)的《极权民主的起源》(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 Democracy)这本书,塔尔门的观点直截了当:专制国家之所以可以要求人民毫无疑问的服从,并且任意干预任何事(以致公域和私域没有界限),是因为它以一种特殊的正当化意识形态做这些事。这一论点让我恍然大悟——原来,儒家作为意识形态是政治的需要。
中国王权社会的政治,一言以蔽之——阳儒阴法。儒家讲究人伦道德,讲究社会秩序的和谐,法家讲究法令的贯彻,讲究权力的稳固。于是,在天下太平的时候,儒家就唱主角,谦谦君子、道德教化、敦厚民心;到了社会矛盾比较突出,中下阶层负担较重的时候,统治者极为小心和注意,一旦有不稳定的萌芽和迹象,立即用国家的强制力消灭于无形。如果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看作战斗的双方,那么统治者手中握着两种武器,一个是盾,一个是矛。盾就是儒家,用于掩护自己的身体,使对方看不清自己,甚至不知道手中握着什么;矛就是法家,一旦对手步步紧逼,则用武力使其后退,甚至消灭掉最具威胁的对手。矛与盾是统治者并持的东西,但是一旦战争结束,他立刻会把矛掩藏起来,咒骂曰:我只是用盾来保护自己,矛是杀人的,是坏东西,大家不要用它!在统治者看来,法家是做得说不得的东西,“阴称其言而显弃其身”(《韩非子·说难》),是神秘的护身符,他是不愿意别人抑或对手染指的。
久受专制之苦的被压迫阶层,不害怕这个盾,却极害怕这个矛,他们抱怨说:法家这套思想太残忍,太冷酷,太灭绝人性,我们之所以遭到屠戮,不能维护自身的利益,就是这个坏东西弄的,我们要唾弃它,抛弃它!于是知识阶层就出现了中国文化是史官文化、阴谋文化、杀人文化、太监文化、专制文化等等谬论,中国文化成了专制黑暗政治的替罪羊,却把这些现象的背后操纵者——有着无尽贪欲和权势欲的统治者开脱了。有这样不觉悟的知识阶层,那么成为羔羊任人屠宰,不是很正常了吗?于是法家这个没有意志的思想工具,就被知识阶层批判和抛弃了,而统治者暗暗窃笑:他们真傻,不会用这个东西对付我,我是不会丢掉这个东西的。文化本无意志,不存在任何的罪孽,罪孽是人与社会环境互动造成的。所以鞭挞的鞭子,不应当落在法家的头上,而应当落在始作俑者——制造专制黑暗政治的人身上,严格地说,是落在那些亲手执行了专制血腥政策的所谓君王的头上。
我进一步研究发现:但凡少数人垄断权力的地方,法家思想揭示的规律就必然起作用。这个结论是我在给香港的一个家族企业讲课时发现的。2005年,该家族企业盛情邀请我给中高层管理者讲领导力课程,为了了解该企业特点,我在讲课之前和他们的总经理进行了交流,我发现:该企业非常注重“亲情”企业文化的塑造,但在管理制度上异常严格——典型的“外儒内法”。后来,我接触了大约五十多个家族企业,发现这些企业大多有此特点。因此,我在讲课时着意讲述韩非子的“形名参同”和“众端参观”管理思想,得到这些企业家族领袖的强烈共鸣,认为非常有指导价值;而当我用儒家思想讲述培养员工自发的企业责任心时,他们反应平淡。这也让我感到好奇,我意识到自己好像是商鞅三见秦孝公时的情景,商鞅给孝公讲儒家、讲墨家,孝公皆冷淡待之,而讲到法家时,孝公顿时兴奋,竟然和商鞅彻夜长谈数天而不觉得困乏。我意识到:专制政治的统御办法和家族企业管理实际是一个原理,因为趋利避害的人性没有发生改变,权力的来源与继承方式也没有发生改变,以利益结成的人际关系更没有发生改变。
在有了上述的认识之后,我决定以韩非子思想作为研究王权政治的思想标本,深刻揭示王权政治的权力运作奥秘及其本质,以此获得政治研究上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