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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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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2021年1月3日
来源:
作者:
提供人:
独孤九剑
第三百零四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扰乱公共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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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
第六章 附则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三节 执行
第二节 决定
第一节 调查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