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萝卜加大棒”是旧时做领导使的惯招。那种既打又哄的伎俩曾使多少职员诚惶诚恐,而当今做领导的第三件事所使的“棒与杀”却是“当今领导”应遵循的十大原则。
“挺”“活”结合方可成大业
著名军事家孙武把战争环境分成许多种类,其中最险要的一种环境叫做“死地”。何谓死地?孙武解释说:“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无所往者,死地也。”意思是,前后受阻,背负险固,战斗还有生存的可能,不战则惟有死路一条,这就是军事上的死地。
曾国藩自从统率军队以来,就没有生还的打算,所以经历种种危难,都视死如归,凛然不屈。这种挺拔至诚,感染和影响了他的下属、士兵和兄弟。所以湘军阵亡的文武官兵,按在册所记载的,就多达一万多人。咸丰八年(1858年),三河镇战役中,他的胞弟曾国华随李续宾征战,使用单骑冲击敌阵的方法,不幸陷阵而死。
曾国藩取得战争胜利的功绩,数不胜数。在取胜无望的时候,他孤注一掷,拼命力争;在危难紧急的关头,他坚定不移,百折不回,这都是由于他“挺”的精神和学识,不因生死安危而改变自己的初衷。
在做人和做官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曾国藩抱定不改初衷的“挺”字精神,将其作为创业的基本原则,赢得了忠臣的美誉。然而,这并不是说曾国藩对任何事情都要不作任何变通的墨守陈规,在许多具体的战术和策略上,曾国藩则表现出充分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保证了处世的圆满和全面,从另一个角度又保证了他能够坚持挺下去。
这种“挺”与“活”的结合,并不违背曾国藩所奉行的儒家道德和处世法则。曾国藩指出,为了坚守大事大非,有时不拘泥于过去的言行,这是连孔子也赞成的做法。
孔子住在陈国的时候,有一次离城外出。他经过蒲国时,正好公叔氏在蒲国谋反。蒲国的人就扣留住孔子,对他说:“如果您不去卫国,我们就让您走。”孔子就和他立盟。但孔子出了蒲国东门以后,就立刻去了卫国。子贡说:“这样做不是违背了盟约吗?”孔子说:“这种被迫立的盟约,鬼神是不会理会的。”
因此,为人应该讲信用,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为了一个不当的誓言限制自己今后的进取,是愚蠢透顶的。曾国藩之所以能够将“挺”字与“活”字结合起来运用,是因为他对儒家思想的精微体会到了至深至透的缘故。
做领导立威的九大原则
凡事都要有规矩,有统一的标准,这是不乱纲纪,不偏离目标的重要方法。一但有了法,则可以直言管理,严格要求,保证各层次的人才都按照一致的步伐前进。当然,我们也要注意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要执法必严。有些人认为立法要严,执法要宽松,法无情,人有情。这个道理听起来很对,但实际上是以情代法或者说是以情废法。所以,应该改为立法适情,执法无情,以避免任何人以身试法。此处所说之法,就讲的是管人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一、管人以威
要使领导者的威信建立在人才的心中,这样即使用才时,把他指使到很远的地方去,他也不会违背或背叛领导者的旨意。这种威信绝非威严、严厉所能奏效,它靠的是领导者平日行动中的凛然正气所感染,靠的是领导者经常对属下的爱护之心所熏陶。孟子曰:“君子以仁有心,以礼存心。”意即君子是用仁爱和礼仪来铸造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这样才能使人才不违背。
二、以暴制暴
与小人相比较,悍将不但无德,而且粗鲁、莽撞,因此,要想利用悍将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是,悍将的优点是勇敢、不惜力,冲锋陷阵的时候,还真少不了他。所以,悍将就像烈马,要想使用他,先要收服他。
什么人能收服悍将呢?有两种人:一种是比悍将更强悍的人;另一种是有威严,能震慑住悍将的人。
清代时陈国瑞,此人原是蒙古王爷僧格林沁的手下大将。他从未读过书,更不知道什么德不德,只要开口就说脏话,只要想干的事,任天塌下来也要办成。
当年他十五岁时,在家乡湖北应城投了太平军,后来又投降清军,几经辗转被收在僧格林沁部下。据说他异常骁勇,打仗时,炮弹击碎了他手中的酒杯,他不但不避,反而抓起椅子,端坐在营房外,高叫“向我开炮”,使手下都很敬畏他。
要说他是粗鲁莽撞之人,僧王比他有过之无不及。传说僧王是个暴虐、狂躁、喜怒无常之人,听手下汇报战况也要到处走动,赞赏时不是割一大块肉塞进对方嘴里,就是端一大碗酒强迫别人喝下去。发怒时则用鞭子抽打或冲过去拧脸扯辫子,搞得很多人都难以接受,但这陈国瑞不怕这僧王。而是打心眼里佩服僧格林沁。在他的指挥下屡打胜仗,这足以说明以暴制暴———恶管术的效果。
三、以严制狂
聪明的领导人,对于狂妄的下属能够采用威严的管理方法,加以制服,他们采用的就是以严制狂———威管术。
清代僧王死后,曾国藩接替剿捻事宜,与猛将陈国瑞打上了交道。当处理陈国瑞与刘铭任所统率的两军械斗事宜时,曾国藩感到只有让他真心地服自己,才有可能在今后真正地使用他。于是,曾国藩拿定主意,先以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打击陈国瑞的嚣张气焰,继而历数他的劣迹暴行,使他知道自己的过错和别人的评价,当陈国瑞灰心丧气,准备打退堂鼓时,曾国藩话锋一转,又表扬了他的勇敢、不好色、不贪财等优点,告诉他是个大有前途的将才,切不可以莽撞自毁前程。使陈国瑞又振奋起来,紧接着,曾国藩坐到他面前,像与儿子谈话那样谆谆教导他,给他订下了不扰民、不私斗、不梗令三条规矩,一番话说得陈国瑞口服心服,无言可辩,只得惟惟退出。
但是,陈国瑞的莽性难改,所以一回营就照样不理睬曾国藩所下命令。看到软的作用不大,曾国藩马上请到圣旨,撤去陈国瑞帮办军务之职,褪去黄马褂,责令戴罪立功,以观后效,并且告诉他再不听令就要撤职查办,发往军台效力了。陈国瑞一想到那无酒无肉、无权无势的生活,立即表示听曾大人的话,率领部队开往指定地点。
就这样,曾国藩以软硬兼施的办法,剃了陈国瑞这个刺头。
四、管人不能徇私枉法
春秋时,公孙仪任鲁国的宰相,他很喜欢吃鱼,国内的人都争买鱼献给他,公孙仪一概不接受。他弟弟问他:“你既喜欢吃鱼,为什么又不要呢?”公孙仪回答:“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接受别人送的鱼。如果接受了别人的鱼,必然要按别人的意愿办事,那就可能触犯法律;触犯法律,就会被免去宰相;免去宰相,虽然喜欢吃鱼还会有谁给你呢?不接受鱼而不被免去宰相,这样,虽然没有要人家的鱼,但却能长久地自己买鱼吃。”
这样清醒,实属不易。他很辩证地认识到只有不吃别人的鱼,才能真正长远地靠自己吃鱼。世上不知有多少人没有公孙仪这份智谋。在小利面前,贪心过剩,结果被别人牵住了鼻子。特别是一些已取得一定地位和成功的人,由于权力和影响超出常人,人们对你一般都是有所求的。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当然会对你曲意奉迎,投你所好。如果贪图小利,成了别人的工具,那么违法乱纪之事就在所难免了。
五、依法行事,按律施行
武则天(公元642年~公元705年)是中国历史上颇具才华的女皇帝。她原是唐太宗李世民的“才人”,太宗死了以后,他的儿子唐高宗李治又在永徽六年(公元655年)把她立为皇后,并参预朝政。李治死了,她废掉李治的儿子唐中宗与唐睿宗,干脆自称圣神皇帝,并改国号为周。在她统治的年代,虽然还能继承唐太宗的某些善政,并进行了一点改革,但由于自己是女人当皇帝,惟恐有人不服捣鬼,于是广设特务,提倡告密,任用酷吏,屡兴大狱,借以巩固自己的政权,一时宗室、朝臣乃至一般的平民百姓被冤死的很多。在这种环境的影响下,当时大部分执法官员都“竞为深酷”,经常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无辜,借此邀功要赏,但是,就有那么一位李日知却认定了办案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这个“死理儿”,不怕死、不信邪、不求官、不爱财,留下一股人间正气。李日知河南荥阳人,当时任司刑丞,量刑一贯平恕准确,从不草菅人命。但是,当时酷吏横行,民命如草,司刑少卿胡元礼就是这种酷吏中的一个。有一次胡元礼要杀一个人,李日知依法判定用刑过重,不同意处死,胡元礼当然不干,两人这样反复争论了好几次,还是没有定案。胡元礼气极了,咆哮道:“只要我胡元礼不离开刑曹,这个人就休想活命!”李日知听说后也不示弱,他严肃地讲:“如果我李日知还有负责目前的工作,这个人就不能处死!”最后两个人各自向上陈述了自己的道理,由于李日知言之有据,难以反驳,最后还是没有能按胡元礼的意思屈判那人死刑。依法行事的管理原则终于发挥了作用。
六、必须有做“坏事”的能力
有些时候,为了胜任工作,领导必须有作“坏事”的能力。当某种情况可能会失去控制,造成灾难,为了维持秩序、避免混乱,领导必须有牺牲无辜者的决心与勇气。从这个角度来说,领导者,有时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为了大众的利益,必须对某些人作残酷的处置。这种情形,虽然有时成为野心家为非作歹的借口,但常常的确是迫不得已的。中国历史上,被儒家尊为圣人的周公旦,便有杀害同胞兄弟管叔、蔡叔的记录;汉高祖刘邦,在项羽以其父亲的生命作威胁时,却以“请分一杯羹”来应付。
现代管理中,公司的经营者,在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也常会动用牺牲创业伙伴及创业时高级干部的策略;尽管这些人劳苦功高,但为了公司的成长和管理制度上的健全,这种牺牲有时也的确是必要的。虽难免让人有“狡兔死走狗烹”之议,却也是现实生活中难以避免的残酷面。
七、宁让人畏,不让人敬
让人敬畏的领导远比人敬爱的君王来得安全。人们通常会去损害自己所爱的的人的利益,却不敢去偷占自己所害怕的人的便宜。因此,只懂得用爱来施恩的领导,经常会过分相信下属对他的支持,由于判断上的误差,而遭到了毁灭的命运。
八、用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
领导人为制止动乱形势的必要政策,最好严厉而短暂,将反对者的意志彻底镇压,但绝对不可实施太久,否则会使敌对势力再度滋生反抗的勇气。朱元璋出身民间,在创业伙伴间缺乏崇高的君王的合法性地位,因此在建立政权后,曾对功臣展开大屠杀,以彻底压制各派系的势力,终于建立了三百年的大明政权。而明末的崇皇帝善善不能用、恶恶不能去,对李自成、张献忠等既缺乏一贯的剿讨政策,也提不出安抚的具体方法;对清人的政策更是和在和与不之间举棋不定,反使抗清名将袁崇焕等先后冤死,终致李闯王攻入皇宫,不得不自缢于煤山。
九、鲶鱼效应
纵观古今中外任何一位成功的管理者,都具有“管人”的本领,都具备善于利用“人”这个特殊资源的本领,他们都能以尽可以能少的投入(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和服务。
许多企业基本上由以下三种人组成:一是不可缺少的干才,约占20%;二是以公司为家辛勤工作的人才,约60%;三是整日东游西荡、拖企业后腿的蠢才或废才约占20%,如何使第三种人减少,使第一、第二种人增加呢?采用“鲶鱼效应”。
过去渔人捕沙丁鱼,总是将鱼放入鱼槽运回码头。抵港时,如果鱼仍然活着,卖价要比死鱼高出许多,因此渔民们千方百计让鱼活着返港。但除了一艘渔船总能带着活鱼返港外,其他各艘渔船的种种努力均告失败。而带活鱼返港的这艘船的船长从不公开自己成功的秘密,更不让人参观他的鱼槽。直到他死后,渔民打开鱼槽,才看到里面只不过是多了一条鲶鱼而已。
为什么放进一条鲶鱼,就能使其他鱼都活着呢?原来,鲶鱼是食肉鱼,它被放进鱼槽后,自然会四处游动到处找小鱼吃,而大量的沙丁鱼发现多了一个“游动杀手”,自然也加速游动,这样一来,沙丁鱼就一条条活蹦乱跳地回到渔港。其实用人也是同样的道理,一个公司,如果人员长期固定,就缺乏了新鲜感和活力,容易产生惰性。因此有必要找些外来的“鲶鱼”加入公司,制造一种紧张气氛,这样,企业自然而然就生机勃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