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情与面子”的理论模型
“人情与面子”的理论模型旨在说明两人间的社会互动(见图一)。该模型将互动的双方界定为“请托者”及“资源支配者”。当请托者请求资源支配者将他掌握的资源作有利于请托者的分配时,资源支配者心中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关系判断”,他要思考的问题是:“他和我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这个理论模型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用一个长方形的方块表示出来(见图一),长方形中的斜线部分称为“情感性成分”,代表资源支配者和双方进行社会互动时,考量对方利益的倾向;全部的空白部分称为“工具性成分”代表资源支配者与他人互动的目的均是以他人作为工具,牟取自身的利益。然后再依照“情感性成分”的多寡,将人际关系分为三大类:情感性关系、混合性关系和工具性关系。“人情与面子”的理论模型假设,个人会以需求法则、人情法则和公平法则和这三种不同的人交往。当个人与这三种不同关系的他人交往时,他都会考量自己必须付出的“代价”,对方可能作的“回报”,并计算交易的“后果”。由于他预期:将来他会和属于情感性关系或混合性关系的其他人进行长时期的交往,因此,在面临对方交易的要求时,他必须将彼此之间的感情成分考虑在内,因而很容易陷入“亲情困境”或“人情困境”之中。相反的,当他和属于工具性关系的其他人互动时,他比较可能从事“精打细算”的理性行动,从而做出客观的决策。
在图一,前两种关系之间以实线隔开,后两种关系间以虚线隔开。实线表示:在情感性关系和混合性关系之间,存在一道不易突破的“心理界线”,属于混合性关系的其他人很不容易突破这道界线,转变为情感性关系;虚线表示:工具性关系和混合性关系之间的心理界线并不明显,经过拉关系或加强关系等“角色套系”的动作之后,属于工具性关系的其他人也可能加强彼此间的情感性成分,而变成混合性关系。用符号互动论的概念来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陌生人或属于工具性关系的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社会互动之后,可能转变成为混合性关系,而原本属于混合性关系的双方,也可能“反目成仇”,演变成“竞争关系”或“交战关系”。甚至原本属于情感性关系的夫妇,也可能感情破裂,走上离婚之途,从此“视同陌路”。这些变化,都可以看做关系的“滋生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