蕞蕞:请问自由主义如何应对多元主义的进攻?
秦晖:我理解的“自由主义”实质是“自由优先于主义”,在这个意义上,自由主义本身就是多元主义,谈不上应付进攻的问题。我前面已说过:文化多元化,就是“自由优先于文化”。但如果所谓多元主义指的是信仰自由与宗教审判并存的话,那当然是提出了一个问题,但我以为,信仰自由终将战胜宗教审判,或者说是可以战胜后者的进攻。
在这个问题上,我以为真正陷于理论困境的是一些自由主义的批判者,他们一方面以“文化多元主义”为理由,把自由、人权等等价值的弘扬说成是“西方文化的一元化”,另一方面又强调“不允许‘自愿当奴隶’”,亦即主张“强迫你自由”,我以为这两者是尖锐地矛盾的:假如某一“文化”中人们甘愿人身依附于他们的酋长,那么从文化多元的立场出发,别人不应当去干预他们,更不能“强迫他们自由”。换言之,在这种情况下文化多元主义必然意味着允许“自愿当奴隶”。但如果人们不再甘愿依附而起来反抗酋长,酋长却镇压之并强迫他们当奴隶,那么按理讲,别人就应当声援他们的斗争。这并不违反文化多元主义(既然他们已不愿做奴隶,亦即做奴隶这种价值偏好已不存在,当然就不能说做奴隶还是一种“文化”了),同时也符合自由主义乃至社会民主主义。因此,这两种主义与“文化多元”并不矛盾。
然而照上述批判者的立场,事情便变得很滑稽了:在人们甘愿依附于酋长(亦即该“文化”确实存在)时,这些批判者要“强迫你自由”就势必破坏文化多元主义原则,而遵守文化多元主义,就只能允许“自愿当奴隶”。相反,当人们不愿依附并进行抗争(即上述“文化”已不存在)时,批判者却要求别人不准声援他们,要看着他们被迫当奴隶,否则就是“以西方的标准来衡量事物”,就是追求文化一元化——换言之,批判者的立场在这里变成了:不允许“自愿当奴隶”,却允许“强迫当奴隶”!
可见,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与文化多元并不矛盾,但“强迫你自由”与文化多元主义绝对是矛盾的。上述批判者既然张口闭口文化多元,“不允许‘自愿当奴隶’”的高调就很难唱下去了。
hhj:西方文化的核心是进取型精神,而东方特别是中国文化则是“无为”型精神,秦晖先生是否同意?
进取精神使西方获得了今日的成就,但同时也致使人类生存与生态陷入巨大危机。而中国的无为精神虽然未能使中国像西方那样发达起来,但它却使人类与自然和睦相处。在生态渐渐恶化的今天,中国式的无为精神也很可贵。因此东西方文化的结合应该是最理想的。
秦晖:这种说法以及同类的说法,在五四的时代十分流行,当时也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但是现在对这种大而化之的说法,我持慎重态度,更确切地说,我以为制度的区别比所谓“文化”的区别更重要。
华山剑:将制度和文化区别开来,这的确是秦晖的一大发明!
蕞蕞:你说的也对。制度和文化难道能分离。都是大而无当的概念,在这种讨论中。
秦晖:制度与“文化”能否区别,关键在于你如何定义“文化”。改革前我们经常谈论“封建文化”、“资本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等等。这里所谓的“文化”当然不能与制度分离,因为它的定义就是某种制度中的“上层建筑”。但是这样定义的“文化”就与“民族性”无关,也不是一民族不同于他民族的特征了。所以那个时代人们是不大讲什么“中国文化”、“西方文化”的。
但如果“文化”被定义为民族性,那就必须把它与制度区别开来。道理很简单:在这种定义下把“文化”与“制度”混为一谈,就等于把民族性与制度混为一谈。仿佛一个民族只能“天不变,制亦不变”地维持一种制度,中国人永远只能“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而西方人从荷马时代就有议会民主——我们能接受这种说法吗?按这种说法,一切改革也都不要搞了。如果帝制就是中华民族“不同于他民族的特征”,那辛亥革命就是毁灭中华文化,孙中山就该是民族败类了!
常识告诉我们,基督教、儒家和伊斯兰教是一种区别,神权专制异端审判和政教分离信仰自由又是一种区别,欧洲过去与现在都属于基督教文化,但神权专制时代与信仰自由时代的制度差异何啻霄壤之别!如果这些常识“是秦晖的一大发明”,我只能感到悲哀。
总之,随着定义的变化,“文化”与“制度”可以不分,但那样的话,“文化”与民族特征就绝对要区别;如果把“文化”当作民族特征,“文化”与“制度”就必须区别开来。二位网友可以作第一种选择,但那样的话,就不要讨论什么“中国文化”、“西方文化”了。不论哪种情况,民族性与“制度”都不能混为一谈。
hhj:我是从人类生态的恶化来考虑这个问题的,西方的进取型造成了人类生态的恶化,而中国的无为型则正好可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蝶之仙:我不同意这样的将老子、孔子哲学降低为环保理论的观点。
hhj:当人类因环境问题而灭亡时,你说任何哲学是不是应该关注一下环境问题?
蝶之仙:哲学关心环境问题,与儒家道家哲学的本意毕竟不同吧!
秦晖:我国古代的“天人合一”学说,是一种以“宇宙等级秩序”来证明人间等级秩序的理论,它与环境保护本不相干,倒是与“文革”中那种“天上星星向北斗,地上葵花向太阳,人民心向毛主席”的歌谣同一思维逻辑。如今人们把环保意识附会于它,倒也不无可取,因为作为符号的语言能指在历史中增添新的所指,所谓托古改制、借古喻今之类,不是作为学问而是作为宣传手段,也是有用的。
问题在于环境保护绝不仅仅是、甚至主要不是一个认识问题。没有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所谓“重视环境”只能流于空谈。由于经济学上所谓外部性,人人明知重要而又人人破坏之的事例不胜枚举,筒子楼里公共水房往往污秽不堪,就是一个例子。至于我国古代,无论其“文化”是进取的还是无为的,其环境的纪录应该说并不好,远的不说,明代的《徐霞客游记》中在江西、浙江、湖南、广西、贵州、云南一路,都记载了严重的环境破坏,造纸业污染河流、烧石灰污染空气毁灭风景、乱砍滥伐使“山皆童然无木”,生活垃圾使永州、柳州等地的许多名胜堙为“污浊”的“溷围”。如果说那时还没有出现尾气、酸雨和核污染,那只是因为古人还不懂得相关工业技术,而不是因为他们懂得“天人合一”。
今日人类面临的环境危机,恐怕也只能主要依靠全球合作下的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来解决。当然“全球合作”伴随着冲突与讨价还价,各国都知道环保重要,但都想尽量少为此付出代价,而只想“搭便车”,尤其发达国家对这种局面难辞其咎。但这与上述“公共水房问题”一样,是利益协调机制问题而不是认识问题,或者说是制度问题而不是“文化”问题。“天人合一”的新解释我很赞成,但只怕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