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无论从历史渊源还是从现实逻辑看,“新工党理念”的形成都是其来有自,把它简单地说成实用主义的选举策略,并不能解释这一切。当然,实际上按他们的社会政治逻辑,就算是迎合选民也没有什么奇怪,更没有什么可耻。不考虑选民的意志,难道要看皇上的脸色行事?对单个思想家而言,固然应当既不媚上也不媚众而唯知爱智求真,可是作为一种社会运动,它的兴衰演变只能从社会学的角度,而不能从学术史的角度来解释。吉登斯虽然也是学者,但与马尔库塞、福柯这类象牙塔中人不同,作为社会运动的理论发言人,他是不能只按学术逻辑来写作的。
当然,在自由主义化之余,“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要求延续左派的社会批判精神。吉登斯在此提出了许多洞见,如他否定那种“中派即温和派”的常论,提出“激进的中左翼”论,如下所言,这个见解对中国恐怕比对西欧更有价值。他主张把“包下来”的福利政策改为政府的人力资本投资,大办教育与培训,实现“可能性”平等与人的潜能开发,变福利国家为“社会投资型国家”。他提出超越“大政府”“小政府”的说法而建设功能改进的新型政府。他关于公平认同比文化认同更重要的观点,等等。
这些观点有的对我们富有启示意义。例如关于公平认同比文化认同更重要的看法就是如此。众所周知,历史上社会民主主义者的普世主义倾向就远远超过保守主义者。我们这里如今广泛流行的文化相对论、文化决定论,与传统社会民主主义的普世价值取向是格格不入的。如今社会民主主义的自由主义化并没有减弱其普世性质,只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实质公平”在一定程度上为自由主义的“形式公平”所取代。正如吉登斯引述研究者的话说:“支持社会公正的基础是广泛存在的:这种支持既来自于保守的天主教徒,也来自于东海岸的(新教)自由主义者。”“人们对大多数人的公平感的依赖程度远远超出多元文化主义者的理解。”(见此处)这就无怪乎在诸如科索沃这类问题上,“粉红色欧洲”会比保守主义欧洲更热心于“正义的干预”了。
再如针对那种把“第三条道路”理解为中间道路、而中间派又被看成是中庸调和的温和倾向的传统看法,吉登斯特别强调“新工党”仍将保持战斗性。他指出当代欧洲社会党讨论的“活跃的中间派”或者“激进的中间派”主张,“这意味着‘中左’并不必然地与‘温和的左派’是一回事”,“社会正义和自由政治仍然是它的核心”。(见此处)
在目前社会政策层面“新工党理念”尚不知如何落实的情况下,吉登斯的这些话并不能令英国人信服。但在另外的社会背景下,“激进的中间派”却是逻辑的必然。尤其在那些前民主状态下的专制国家,无论自由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都意味着这样一种立场:即“拥护那种可以反对的政府,而反对那种只准拥护的政府”。这样的立场与西方式的当代左派坚决反对“可以反对的政府”相比,以及与传统右派保皇党人一味拥护“只准拥护的政府”相比,无疑是典型的“中间派”立场。但在与西方全然不同的前民主状态下,上述两种所谓左、右派立场其实非常接近——“拥护只准拥护的政府”与“反对可以反对的政府”实际就是一回事。而上述那种所谓的中间派立场(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共同立场)就显得十分激进了。——这是一种合理的激进,一种现代化和民主进程所需要的激进,它与那种借口“实质平等”而摧毁形式公正、打着整体至上旗号剥夺公民权利与个人自由的“激进”是根本不同的。“社会正义和自由政治”的确是这种“激进的中间派”理念之核心。
同样,这种作为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共同底线的“激进的中间派”立场,也根本不同于介乎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调和与中庸立场。“激进的中间派”体现了作为现代公民取向的自由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共同反对前近代传统与专制桎梏的立场,没有这种立场的“自由主义”实际上是寡头主义而非自由主义(连“自由主义右派”也算不上),没有这种立场的“左派”实际上是警察民粹派而非“新左派”(连“老左派”即古典社会民主主义者也算不上)。因此我们说它是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共同底线”,而不是这两个主义之间的“第三”立场。这条共同的底线既然在两个“主义”反对专制的斗争中就已形成,当然不能算吉登斯理论建设的成就。吉登斯要找的的确是两个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但从本书看来,这条道路他还远未找到。上文已经指出,本书实际上体现的是社会民主主义的自由主义化。吉登斯模糊了工党的社会民主主义面貌(当然在这方面他也不是始作俑者),却没有明确“第三条道路”究竟何在。工党的选民们和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同仁们有理由不满意他。但吉登斯绝没有模糊、而且更突出了共同底线的“激进”立场,即“社会正义和自由政治”的立场,对此我们中国人却有理由表示满意。吉登斯模糊了社会民主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界限,却没有模糊、而且进一步划清了社会民主主义与民粹主义、威权主义、民族主义等“东方左派”传统病的界限,而这个界限恰恰是许多“东方左派”、包括那些热心炒作吉登斯及这本书、把“第三条道路”与“鞍钢宪法”之类的改革前旧体制混为一谈的人所极力混淆的。
实际上,共同底线的立场,亦即反专制、争自由的“激进中间派”立场,在历史上曾经是自由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联盟的基础。用俄国社会民主主义宗师普列汉诺夫的话说,那时这两者的关系是“分开走,一起打”。[2]当时的人们在为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都主张的那些价值而奋斗,而抵抗那些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两者都反对的东西(专制制度等)。至于自由主义者支持而社会民主主义者反对的东西,以及自由主义者反对而社会民主主义者支持的东西,那时都尚未凸显。
只是在自由民主秩序实现、共同底线的要求成为现实、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都反对的那些东西不复存在后,两个主义的对立才尖锐起来。但即使在这时,由于共同底线包含的基本价值认同仍然存在,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对立也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居首位。甚至可以说在多数情况下,保守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对立(如以英国保守党—工党二元政治为代表的多数西欧国家),以及自由主义与威权主义的对立(如所谓冷战)要突出得多。这不仅有历史原因,而且如上节所说,也是逻辑使然。
如今在全球范围内,至少在理论上,这三种对立均已告一段落:自由主义与威权主义的对立以冷战结束、威权主义崩溃告一段落。保守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对立以双方都向“第三”方转向(即自由主义化)告一段落。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对立则以本书为标志,以后者向前者靠拢告一段落,——如前所说,这不仅与冷战的结果,更重要的是与新产业革命、与发达国家社会结构的演变有关。总而言之,以上三种对立都是以自由主义取得优势而告一段落的。
除此以外,布伦德尔—格斯卓克四元分析中,逻辑上可能的其他三种对立之告一段落就更早:保守主义的自由主义化(以英国保守党从迪斯累利到撒切尔夫人的变化为标志)早在工党的自由化之前,已经完成。保守主义的威权主义化(以从俾斯麦到希特勒的演变为标志)则早在社会民主主义的威权主义化结果(从普列汉诺夫到斯大林)崩溃之前已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而土崩瓦解。至于社会民主主义与威权主义的对立,在1956—1989年间表现为前者逐渐占据优势,1990年后则以社会民主主义“获胜”后自身又发生自由主义化而告终。
换言之,如今四元分析中可能存在的所有对立似乎都已取得对自由主义有利的结果。当今西方的两党政治,不仅与前自由状态、专制状态下的“阶级斗争”完全不同,而且与本世纪初的民主制下两党政治也很不一样了。用论者的话说,即使比英国工党更左的瑞典社会民主党,也懂得尊重国王这样的“保守象征”,即使比英国保守党更右的西班牙人民党,也懂得尊重工会这样的“激进团体”。不仅“自由优先于主义”早已是社会的共识,而且各“主义”本身的制度内涵也已相当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