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全盘否定与部分否定之争么?
拜读了崔先生答拙文《淮橘为枳,出局者迷》之大作[1],颇有感想。崔先生十分大度,行文中三次表示与拙文在“大方向”上一致,指我“误读”则还要加上个定语,谓之“真诚的‘误读’”;指我“混淆”则还要留有余地,谓之“未能完全避免‘内部否定’与‘外部否定’的混淆”(看来我是有幸“部分避免”了此种混淆了);最后还表示愿与我“共同努力”促进他所说的“制度创新与第二次思想解放”。相比起来,拙文是有些欠客气了。不过我想,学术上的严肃与政治上的宽容、为人上的宽厚并不矛盾。“费厄泼赖”(Fair play)与直截了当并不相左,所以倘本文仍有欠客气之处,也只能请崔先生海涵了。
纵观全文,崔先生对我(以及对一般他所指的“新的思想僵化”者)的批评集中于一点,即“混淆内部否定与外部否定”。崔先生善用新词,他这硬译的“内部否定”与“外部否定”一对术语,实际即国人习称之“全盘否定”与“部分否定”。以“公有制就是好”这一命题论之,“部分否定”论认为“公有制未必好”(崔先生表述为“不是公有制就是好”,从汉语表述习惯看这显然有语病),“全盘否定”论则认为“公有制必定不好”。崔先生自认为他对毛泽东时代的旧体制持前一态度,而后一态度则“成为一种新的僵化”。承蒙崔先生嘉许我与他“大方向一致”,所以他似乎认为我不算太“僵化”;只是“未能完全避免”僵化之累而已。
然而我却难于领情。
也许崔先生的确是去国已久,他的汉语文章表述得十分费解。他先说“‘新的思想僵化’的特点,可……概括为:‘混淆内部否定与外部否定’”;又说“外部否定”“当然是合情合理的”,“内部否定”则是“一种‘新的僵化’”。这就叫人不明白:他所讲的“新的僵化”究竟是指“内部否定”呢,还是指对“内”“外”两种“否定”的“混淆”?
据说,这种僵化是“苏联式国家中知识分子常犯的毛病”。从崔先生以往的论述可知,他并不认为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是“苏联式国家”,然而我想指出:全盘否定式思维最典型的表述正是毛泽东的名言:“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倘若真按这样的思维模式去“否定”旧体制,那可就麻烦了:过去说“为人民服务”,难道现在我们就得说“向人民开战”?过去说“力争上游,多快好省”,难道现在我们就得“力争下游,少慢差费”?当然不!即便“否定”毛泽东,我们也是把他作为一个人来“否定”的,我们不能用毛泽东的方式去“否定”毛泽东!毛泽东的话不可能句句皆错。从这个意义上讲,全盘否定(或用崔之元的话说是“内部否定”)毛泽东是笔者所不为的。
但与崔先生不同的是,笔者并未颂扬毛泽东,不认为他倡导了所谓“先进的后福特主义”,不承认他给“所谓‘国营企业’”带来了美好的“产权分解”,不颂扬他发明了ESOP体制、“矩阵管理”等诸多时髦事物,也不把他搞的“政社合一”捧为“民主自治”。一句话,我不认为他使那时的中国变得比如今的东欧更像美国。而在崔先生看来,你不颂扬他,你就是全盘(或“内部”)否定他,就是“新的僵化”!
然而按此逻辑,恐怕最“僵化”的还是崔先生自己吧。试看他对东欧改革“否定”得多么“内部”呀!“以俄为鉴”四字,直把俄国人民摆脱70多年斯大林模式的艰苦努力看成了妲己祸国——“殷鉴不远”。东欧经济困难,崔先生有说词自不足怪,然而连东欧的政治民主崔先生也一笔抹杀:美国有“民主”,日本有“民主”,中国更“民主”,唯独东欧连“资本主义民主”也没有!这样的“内部否定”算不算是“新的(或旧的?)僵化”呢?
对于“大跃进”之类造成几千万饿殍的灾难,崔先生自认为是给予了“外部否定”的,所以他对拙文的批评很不满,以为我在“攻击稻草人”,没有注意他已指出了“大跃进的错误”。然而他是怎样讲这些“错误”的呢?“遗憾的是……‘鞍钢宪法’在执行中与原意出入极大。”[2]原来“错误”在于“执行”者没有领会领袖的“原意”,真是“皇恩浩荡、臣罪当诛”啊!“毛泽东在1958年说,‘人民公社必须搞乡镇工业企业’。(但)由于“大跃进”失败,刘少奇在1961年把人民公社搞的乡镇工业定为非法。”[3]原来“错误”在于刘少奇这个“君侧之奸”,真是“奸臣当道,蒙蔽圣聪”!可见崔先生的“外部否定”原来是褒贬分明的:“臣下”与“君侧”都受到了“内部否定”,而“圣上”却是永远享有“内部肯定”的。这就是“第二次思想解放”么?
为了强调“外部否定”优于“内部否定”,崔先生还举出了美国人写的《希特勒的社会革命》一书,说是它“恐怕会”让我这号“思想僵化者”“大吃一惊”。笔者的确孤陋寡闻,未识此书,听后确实大吃了一惊:难道美国人对希特勒做出了“外部否定”,于指出其“错误”之余还发现了希特勒的“思想精髓”和“合理因素”,并力促其“在新的条件下重组而再现”了么?
再阅后文,原来虚惊一场!据崔先生说,此书不过是“认识到把‘德国悲剧’仅仅推到希特勒一个人身上是不行的”,“这当然不是为希特勒叫好,而是说:如果把一切责任都推到希特勒身上了事,我们就不可能真正了解20世纪的德国”。原来该书并未涉及什么“外部否定”,它只是认为“仅仅”对希特勒一个人实行“内部否定”还不够!这当然十分正确。中国也一样,把旧体制下的灾难仅仅归诸一个人是不行的,但这又有何值得“大吃一惊”?
更重要的问题恰恰在于:如果按崔文的逻辑,“为希特勒叫好”又何妨?虽然他有“错误”,但他不是标榜“社会主义”、并自称“工人党”的吗?他不是对“资本主义”、“美国财阀统治”、“西方个人主义”、“虚伪的议会民主”与“市场经济控制下的自由价格与工资”都进行过连篇累牍的抨击吗?[4]而且崔先生今日引为时髦的许多提法,不都曾以类似的词句从当时的“国家社会主义”者嘴里出来过吗?崔先生力主“超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二分法”,而墨索里尼当时就宣称建立了“既反对社会主义又超越资本主义制度的新制度”[5];崔先生要在一党专制下探索“权威主义与西方民主之外的选择”[6]。而希特勒也要在一党制下建立“既不是议会民主制、也不是君主制的人民国家(Volksstaat)”,实现超越于“无产阶级专政”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全体人民的专政”[7],或曰议会制与苏维埃制以外的“日耳曼民主”[8]。崔先生主张传统计划经济与自由市场经济之外的新经济制度,而纳粹的经济体制恰恰“既不是苏联模式的中央化的全面计划,也不是与西方类型相适应的市场经济”,而是“部分的计划和继续利用价格机制作为经济干预手段”的经济[9]。崔先生推崇工人、干部、技术人员“两参一改三结合”,而法西斯党党章中就规定“工人参加工厂企业的管理”,“把工厂企业和公共服务事业交由道德水准高和技术能力强的工会组织管理”,[10]并在当时实行的“职团主义”体制中,“按照行会模式把工人、技术人员和业主都组织到工会里,建立统一领导机构”,三方与党的代表“平起平坐”,共同“协调和更好地组织生产”[11]。崔先生不满于私有制下的西方只有“政治民主”而无“经济民主”,当年的法西斯恰也有“传统民主国家只有‘政治的代表’”,法西斯“职团民主”才是“综合‘职业的代表’所组成”[12]的理论。崔先生及其朋友们反对农民“离土离乡”,主张“重建乡土中国”,而当年的法西斯也曾大搞“乡土化运动”,禁止农民进城,免得“城市的条件”使他们“贪图享受和违法乱纪”[13]。最后,崔先生在理论上反对“自然权利说”,主张权利与权力不可分,希特勒当年也对“自然权利”嗤之以鼻,认为“只有权力才能产生权利”,“没有这种权力的人,‘权利本身’使他毫无所得”[14]……
当然,崔先生不必“大吃一惊”,笔者并不会因此认为崔先生是个法西斯主义者。但崔先生的“外部否定”法在这里是否有效?须知,与“执行中与原意出入极大”而造成“混乱”的《鞍钢宪法》相比,希特勒的“经济奇迹”要壮观得多呢,那“紊乱的社会无法自我重建”的魏玛共和国经他铁腕一挥,居然“消灭了失业现象”,经济高速发展,而且“从萧条转入小康水平过程并没有发生通货膨胀,工资与物价始终保持稳定”[15],这还不足以发掘出诸多“合理因素”来吗?至于集权恐怖、反犹、大屠杀之类的“错误”,“指出”一下就行了,不要妨碍“思想解放”嘛……
好了,崔先生又该说我“攻击稻草人”了。以上这些“观点”崔先生想来不会承认。那么崔先生是不是也会有“混淆内部否定与外部否定”之嫌呢?
其实说白了,不管具体的对象如何而一味宣布“外部否定”优于“内部否定”,这本身就很滑稽。而且崔先生自己也并不遵从这一原则。一般地说,即使恶如希特勒,也不能一句“人话”都不讲,你听他说得多么美妙:“来自人民,生活在人民之中,并回到人民中去。”[16]恐怕不会有人为“否定”希特勒便反其言而自称与“人民”为敌。但人们应当做的是:
第一,评价某人某事不仅应看口头和纸上的东西,而且更应看生活中的东西。尤其对于起支配作用的人、事而言,把生活中的种种黑暗都说成是“在执行中”与纸上写的“原意出入极大”来为之开脱,实在是说不过去的。
第二,不问青红皂白的“内部否定”诚不可取,但基本的价值判断还是应该有的。以崔先生乐意提到的德国为例,我相信第三帝国时代的德意志并非只有群魔乱舞,但倘若在非纳粹化进程尚在进行之际,有人津津乐道于第三帝国的“合理因素”,那他的基本价值判断乃至事实判断肯定大成问题。A.仁尼琴曾这样描绘那些热衷于肯定斯大林体制“合理因素”的人的心理状态:
“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抨击宗教审判。难道除了烧死人的火堆就没有庄严的祈祷仪式了吗?不明白农奴制为什么使我们那么不喜欢,要知道它并没有禁止农民每日去劳动。他可以在圣诞节挨门逐户去唱颂歌,而姑娘们在三一节还编制花环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