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买通法院
民主党候选人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是泰迪?罗斯福的表兄弟,他在1932年于大萧条中当选总统,带着全民的托付上任,准备拿出一套对抗大萧条的大方略。1933年年初就任时,四分之一的劳动人口没有工作,许多人沦为赤贫。自1929年大萧条以来,工业生产下降逾半,投资完全崩溃。为对抗此一形势,罗斯福祭出了所谓的“新政”(New Deal)。他所赢得的胜利是压倒性的,获得57%的选票,民主党在众议院及参议院又都是多数,足够让新政通过立法。但其中有些法案却引发了宪法争议,在最高法院触礁,罗斯福因胜选所获得的授权没有发生作用。
富兰克林-罗斯福
新政的主要支柱之一是国家工业复苏法案,第一条开宗明义,阐明工业复苏的要旨。罗斯福总统及其团队认为,抑制工业竞争,赋予劳动组织工会的更大权利,以及调整工作标准,乃是致力复苏的关键。第二条是成立公共工程署,提出基础建设计划,诸如费城第十三街火车站、纽约三区大桥、大古力水坝,以及连接佛罗里达基韦斯特与美国本土的跨海公路。1933年6月16日,罗斯福签署法案,工业复苏法案正式上路,但很快就面临法院的挑战。1935年5月27日,最高法院一致通过,法案的第一条违宪,裁决书郑重指出:“非常情况或许需要非常方法解决,但……非常情况并不等于创造或扩大宪法的权力。”
法院裁决尚未出炉,罗斯福便已踏出下一步,签署了社会安全法,将现代的福利国家引进美国,包括退休年金、失业津贴、有子女家庭补助,以及公共卫生照顾及残障津贴,同时,又签署了国家劳动关系法,进一步加强劳工组织工会、参与集体谈判及对雇主发动罢工的权利。所有这些措施同样也都遭到最高法院的挑战。就在司法程序进行的过程中,罗斯福1936年获选连任,而且是大获全胜,得票率高达61%。
挟高人气的新纪录,罗斯福实在不愿意让最高法院打乱他的既定政策。1937年3月9日,在他定期现场播出的收音机节目“炉边谈话”(Fireside Chats)中,他和盘托出自己的计划,开宗明义指出,在他的第一任期中,极端迫切的政策就只差没过最高法院这一关。他继续说道:
“这让我想起四年前,我首次在收音机中向大家提出报告的那个三月的夜晚。那时候我们正处于重大金融危机。没过多久,得到国会的授权,我们要求整个国家把私人拥有的黄金全都交给美国政府换成美元。今天的复苏,证明那项政策完全正确。但几乎就在两年之后,案子送到了最高法院,它的合宪性却只得到五票对四票的支持。只要一票改变,就会将这伟大国家的一切全都抛回绝望的大混乱。事实上,四位法官所裁定的是,私人契约所规定的权利即使不合理但却合法,其神圣性甚至更胜过宪法的主要目标:建立一个可长久的国家。”
话讲得再明白不过,这种事情不应该再犯。罗斯福继续说道:
“上星期四,我曾经说过,美国政府的形式是宪法为美国人民准备的一个三匹马团队。当然,这三匹马就是政府的三个分支,亦即立法、行政和司法。其中的两匹,立法与行政,今天已经协同一致向前,第三匹则尚未。”
罗斯福接着指出,美国宪法并未赋予最高法院挑战法律合宪性的权利,但最高法院却在1803年挑起了此一角色。当时,布什若德?华盛顿法官裁定,最高法院“在未经证明(一条法律)确定违宪之前”必须“从其合法性做为推定”。罗斯福随即反击:
“法令的效力优先于一切合理的怀疑,过去四年中,此一良善的规定已经遭到弃置,法院已经不是裁判单位,而成了一个决策单位。”
罗斯福宣称,他有选民授权改变此一状态,“经过深思之后,唯一合宪的改革方法……就是给我国的法院注入新血。”同时他辩称,最高法院法官工作过重,对年长的法官而言,其负担实在太过——而打击他立法的正是这些人。于是他提案,所有法官年满七十岁都必须强迫退休,并由他提名六名新的法官。罗斯福这个司法重组议案,将可以移除那些早先由保守政府任命并坚决反对新政的法官。
为了赢得民意支持,罗斯福使出浑身解数,但民调结果只有40%赞成。这时候,布兰迪斯已经是最高法院法官,他虽然同情罗斯福的许多法案,但对于总统要削最高法院的权力,以及他的法官工作过重之说却不表同意。罗斯福的民主党在参众两院虽然都是多数,但众议院却不太买他的帐。罗斯福于是转向参议院。法案送进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会议中引发高度争议,意见分歧。最后决议送回参议院院会,附带一份不利的报告,指称该法案“弃宪法原理于不顾,没有必要,没有效果,且十足危险……既无先例也无正当理由。”院会以70票对20票将之退回委员会修改,“最高法院改造”方案撤销,最高法院加诸罗斯福的权力约束依然纹丝不动。尽管如此,期间仍有折衷,社会安全法及国家劳工关系法双双由法院裁定合宪。
两个法案虽然过关,但更重要的是整件事情带来的教训。严重偏离广纳式经济制度的现象一旦出现,广纳式政治制度不仅会加以阻止,而且会对任何想要破坏其本身延续性的企图加以抗拒。往法院里塞人并确保新政的法案得以过关,攸关民主党参众两院的利益。但18世纪初碰到同样情形时,英国的政治菁英就了解,搁置法治将会危及他们好不容易从君主政体那里争来的权益,参众两院也了解,如果总统能够破坏司法独立,制度内的权力制衡也就为之瓦解,从此不但他们会被总统控制,多元政治制度的延续也将失去保障。
罗斯福或许会认为,争取立法机关的多数,既要做太多让步而且耗费太多时日,因此以后就可能诉诸行政命令,完全破坏政治多元化及美国的政治制度。国会当然不会同意,但到时候,罗斯福可以诉诸国民,说国会企图阻挠对抗大萧条的必要措施。他可以动用警察关闭国会。听起来似乎不大可能?但1990年代,这种情形却真的在秘鲁及委内瑞拉发生了。总统藤森及查维斯诉请国民授权,关闭不合作的国会,接下去便修改宪法,大幅增加总统的权力。正是因为多元政治制度下的分权者担心会发生这种灾难性的陡降,1720年代华博尔才不至于擅自推翻英国法院的判决,美国国会也才没有支持罗斯福的“最高法院改造”计划。罗斯福遭遇的是良性循环的力量。
但这个逻辑未必永远行得通,在具有某些广纳特质但榨取性却相当广泛的社会中尤其如此。这样的动力我们已经看过罗马及威尼斯的先例,罗斯福企图在法院塞人结果失败,阿根廷也做过非常类似的努力,背景是阿根廷基本上属于榨取式的经济及政治制度。
根据1853年阿根廷宪法所产生的最高法院,其职权类似美国最高法院。1887年通过一项决议,容许阿根廷法院扮演和美国最高法院相同的角色,裁决个别的法律是否合宪。理论上来说,在阿根廷,最高法院可以发展成为一个广纳式政治制度的重要单位,但该国其他政治及经济体系仍然处于高度榨取状态,而且缺乏政治多元化,也没有在社会广泛分配权力。和在美国一样,最高法院在阿根廷的宪法角色也受到了挑战。1946年,庇隆经过民主选举当选为阿根廷总统,庇隆原为上校军官,1943年军事政变后首次成为全国知名人物,并被任命为劳工部长。在此一职务上,与工会及劳工运动组成联盟,成为他后来角逐总统的关键。
胡安-庇隆
获胜之后不久,庇隆在下议院里的支持者提案弹劾最高法院五名法官中的四人,针对最高法院的指控有数项,其中一项是承认1930年及1943年两次军事统治的正当性违宪——讽刺的是,庇隆在和面那次政变中扮演关键角色。另一项针对的则是法院对法律的否决——一如美国最高法院之所为,特别的是,就在庇隆竞选总统之前,最高法院发表一项决议,裁定庇隆新成立的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违宪。一如罗斯福在1936年竞选连任活动中对最高法院的强烈批判,庇隆在1946年的竞选活动中对此也炮火猛烈。弹劾提出九个月之后,下议院弹劾了三明法官,第四个人则已经辞职。上议院通过动议,接着庇隆便任命了四名新法官。最高法院的变天显然有效解除了庇隆的政治约束,从此大可施展其无限制的权力,与他任职总统前后的军事统治如出一辙。譬如他新任命的大法官就依宪法裁定庇隆的主要反对党激进党党魁包斌有罪,罪名则是蔑视国家元首庇隆。实际上,庇隆的统治就是独裁。
由于庇隆成功把人塞进了最高法院,在阿根廷,任何新任总统亲自挑选自己的最高法院法官也就成为常态。如此一来,一种本来可以制衡行政权的政治制度也就随之死亡。庇隆政权1955年被另一次政变推翻,接下来的一段长时间里,是军事与文人统治之间的转移。但无论军事或文人统治,法官都是任命自己的人。但在阿根廷,即便不是军事与文人统治之间的转移,挑选最高法院法官的情形照常。1990年,阿根廷终于经历了一次两个民选政府之间的转移,接在一个民选政府之后的是另一个民选政府。但这一次的民选政府碰到最高法院时,其作为与军事政权并没有太大差异。新任总统是庇隆党的梅内姆。现任的最高法院是1983年转移给民选政府后由激进党总统阿尔方辛任命的。由于这次的政权转移是民主转移,梅内姆没有必要任命自己的最高法院。但筹备竞选期间,梅内姆就已经露出狐狸尾巴。尽管并不成功,他不断鼓励(甚至威胁)法院的成员辞职。他以大使的职位贿赂法官费特,但遭到拒绝,费特的回应是送他一本自己写的书《法律与伦理》,题词是:“请注意,这是我写的。”但梅内姆丝毫不见气馁,就任不到三个月就向下议院提交了一项法律,建议扩大最高法院,将成员从五名增加至九名,其论调则和1937年罗斯福所用的如出一辙:最高法院法官工作过重。很快地,法律在上院与下院都通过了,梅内姆得以任命四名新法官,因此也拥有了多数。
梅内姆抗衡最高法院获得胜利,也启动了我们之前讲过的灾难性陡降的动能,他的下一步就是修宪,拿掉限制他竞选连任的条款。再度当选后,他又要修宪,但这一次遭到了阻止,不是因为阿根廷的政治制度,而是栽在庇隆党内的派系,他们对他的个人统治展开反击。
拉丁美洲所受的制度问题之苦,阿根廷自独立以来几乎全都尝到了,陷在一种恶性而非良性的循环中。其结果是,正向的发展如建立一个独立的最高法院,始终连第一步都未曾站稳。在政治多元化之下,就不会有任何团体企图或胆敢推翻别人的权力,因为害怕自己的权力将会随之遭到挑战。另一方面,权力的广泛分布也会使这种推翻变得困难。如果有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最高法院自会具备力量,并愿意推开任何想要败坏其独立性的企图。美国的情况就是如此,但阿根廷则否。立法者明明知道,破坏了司法终将危机立法者的地位,但他们却乐此不疲。原因之一是,在榨取式制度下,削弱了最高法院,获利将会更多,其潜在利益值得冒险一试。
(5)正向反馈与良性循环
广纳式经济与政治制度不会自己出现。菁英阶层抗拒经济成长及政治变革,另一方面则有人想要阻止菁英阶层的经济及政治权力,两者之间因此发生重大冲突,才会产生广纳式经济与政治制度。通常在重大的关键时期,诸如英格兰的光荣革命,或詹姆斯镇殖民地在北美洲的建立,一连串因素弱化了菁英阶层对权力的掌握,强化了他们的对手,为多元社会的形成制造了动因,广纳式制度乃应运而生。许多历史事件,事后观察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但政治冲突的结果往往不确定,历史的道路是不可预知的。然而一旦成了气候,广纳式经济与政治制度往往会形成良性循环,亦即一种正向反馈的过程,使这类制度得以持续甚至扩张。
良性循环的运作有赖于几种机制。其一,在多元政治制度的逻辑下,独裁者、政府内部派系,甚至大有作为的总统,想要独揽大权都会变得比较困难,例如富兰克林?罗斯福想要消除最高法院加诸他的权力限制,以及华博尔企图草率执行黑面法案时所发现的。两个个案都是想要把权力更进一步集中到个人或小团体手上,其结果势将破坏多元政治制度的基础,而政治多元化正是防止这类企图的最佳利器。政治多元化也保障了法治的观念,这种观念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在君主专制统治下,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而法治还意味着,法律不能仅由一个团体掌控并用来侵犯别人的权利。更重要的是,法治原则不仅强调法律面前的平等,也特别注重政治体系中的平等,因此乃为更大的政治参与及更大的广纳性开启了大门。整个19世纪,英国的政治体系之所以很难阻挡强烈要求更大民主的呼声,打开了逐步向所有成年人开放选举权之路,法治原则居功至伟。
其次,如我们之前所见,广纳式政治制度与广纳式经济制度是互为支持的。由此乃产生了良性循环的另一个机制。广纳式经济制度可以扫除最恶名昭彰的榨取式经济关系,譬如奴隶及农奴制度,减少独占的重要性,创造有活力的经济,所有这些,至少短期内,可以减少政治权力窃夺者的经济获利。英国到了18世纪,由于经济制度已经足够广纳,菁英阶层靠抓取权力所能获取的利益已经不多,事实上,对要求更大民主的人施压,损失反而更大。这种良性循环使民主政治在19世纪英国得以渐进发展,不仅对菁英阶层的威胁较小,其成功的机会也较大。相对于专制政权,如奥匈帝国或俄罗斯帝国,其经济制度仍然是榨取式的,结果便是19世纪末要求较大的政治广纳性时就遭到了压制,因为菁英阶层分享权力会蒙受的损失实在太大。
最后,广纳式政治制度使自由媒体得以兴盛,而自由的媒体往往会提供相关的信息,并动员反对力量抗衡对广纳式制度的威胁,譬如美国19世纪的最后二十五年及20世纪的最初二十五年,流氓大亨的经济宰制力大增,对广纳式经济制度构成根本性的威胁时,自由媒体就发挥了力量。
冲突始终都存在,尽管其结果无法预知,良性循环通过这些机制将会产生一种追求广纳式制度持久延续的强烈倾向,对抗各种挑战,并将广纳式制度持续扩张,如我们在英美两国所见。不幸的是,下一章我们将看到,榨取式制度同样也产生了无与伦比的驱动力,持续其恶性循环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