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民主的缓慢进程
对黑面法案所做出的回应让英国老百姓明白,他们所拥有的权利其实比自己以前所了解的要多。通过请愿与游说,他们可以在法院及国会捍卫自己的权利与经济利益。但是,这样的多元政治还没有产生实际有效的民主。多数的成年男人还不能投票;妇女也不行;在当时的民主政治结构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不平等。所有这一切都会改变。广纳式制度的良性循环不仅保留了已经成就的成果,而且对更大的广纳性敞开了门户。18世纪的英国菁英阶层未曾遭遇过严重的挑战,仍然紧紧抓着权力不放,但形势却对他们不利。这一批菁英阶层的崛起,靠的是挑战君权神授,并打开了人民参政的大门,但当时他们只把这种权利给了极少的少数人。当然,愈来愈多老百姓要求参与政治的权利只是个时间问题而已。等时间来到1831年,他们就起而要求了。
19世纪的前三个十年,英国的社会动荡不断增加,其起因则是不断增加的经济不平等,以及公民权遭到剥夺的民众要求更大的政治参与权。1811年至1816年的卢德派暴乱,起因是工人相信新技术的引进将减少他们的收入,因此起而抗争;接下来的暴乱,包括1816年的伦敦斯帕广场暴乱及1819年的彼得鲁屠杀,则明显是政治权利的要求。1830年,农业劳工抗议生活水平下降及新技术的引进,发生了斯温暴乱。同一时间在巴黎,1830年的七月革命爆发。菁英阶层开始形成共识,认为不满已经达到了沸点,若要缓解社会的不安并防止革命发生,唯一的方法就是满足群众的要求,进行国会改革。
一点都不令人意外,1831年的选举几乎只有一个议题:政治改革。在华博尔爵士死后将近一百年,辉格党对老百姓的希望做出了较大的回应,以扩大投票权为竞选的主要诉求。但实际上只是要小幅增加选民而已。普选,甚至只是男性,根本还谈不上。结果辉格党赢得选举,党魁格雷伯爵成为首相。说到激进,格雷还差得远。他和辉格党推动改革,并不是认为放宽公民资格是该做的事,也不是想要分权。英国的民主并不是靠菁英阶层的施舍得来,而是英格兰及英国其他地区的平民百姓,从过去几个世纪的政治洗礼中得到了力量,奋力争取得来的。光荣革命促成了政治制度的质变,他们因此而受到鼓舞。同时,改革被认为是可行的,因为菁英阶层知道,要延续自己的统治,唯一的道路就是改革,即使只是稍微放宽一点也行。格雷伯爵在国会发表他支持政治改革的著名演讲,就把这一点说得很清楚:
”说到反对国会每年一选、普选及投票,没有人比我更坚决的。我的目标不在于支持,而是要打消这样的希望和念头……我的改革原则,无非是避免走上革命……改革,为的是要保存而不是推翻。“
人民当然不会以投票为满足,而是要取得席位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对此,宪章运动知之甚深。这一派人马在1838年之后推动普选,因采纳人民宪章而以宪章为名,并欲以此与大宪章媲美。普选及全民投票,对人民之所以意义重大,宪章派的史蒂芬斯做了生动说明:
”普选的问题……是一个刀子和叉子的问题,一个面包和奶酪的问题……说到普选,我要说的是,一如身上有一件好外套、头上有一顶好帽子、为家人遮风蔽雨有一个好屋顶、桌上有一顿好晚饭,乃是这块土地上每个劳动者的一项权利。“
史蒂芬森再清楚不过,要使英国老百姓拥有更大的权利,保证每个劳动者都有一件外套、一顶帽子、一个屋顶及一顿晚饭,普选乃是最为可长久的办法。
最后,格雷伯爵的两个如意算盘都得逞了,一方面通过了第一改革法案,另一方面,毋须大费周章弄什么普选就缓解了革命的浪潮。1832年的改革算是最温和的,公民投票人数虽然加倍,却只是从8%的男性成人增加到16%(从人口的2%增加到4%)。另外则是取消了有名无实的选区,把独立代表给了新兴工业城市如曼彻斯特、里兹和谢菲尔德。但没有解决的问题还是一箩筐。没过多久,要求更大投票权的呼声以及更进一步的社会动荡便随之而来。为了做出回应,进一步的改革也随之而来。
英国的菁英阶层为什么会向这些要求让步?格雷伯爵为什么会觉得局部改革——真的很局部——是保存现行制度的唯一办法?他们为什么会两害相权——改革或革命——取其轻,而不是一意孤行,不做任何改革,继续维持自己的权力?西班牙征服者在南美洲的所作所为;数十年后,当改革的要求兴起时,奥匈帝国和俄罗斯君王的所作所为;以及英国自己在加勒比海和印度的所作所为,亦即用武力镇压这些要求,他们难道做不到吗?所有这些问题,答案只有一个:良性循环。经济及政治改变在英国已经发生,对菁英阶层来说,武力镇压已经毫无吸引力,可行性也愈来愈低。诚如汤普森所说:
“1790年至1832年的抗争放出了信号,均势已然改变,英格兰的统治者面对着紧要的抉择,要么把法治摆到一边,拆掉他们精心设计的宪法架构,撤回他们的承诺,遂行武力统治,要么就是交出统治,放下霸权……举步之初,虽然不免踌躇……但到了最后,他们总算没有糟蹋自己的形象,不曾践踏一百五十年的宪法合法性,而是在法律面前俯首。“
从另一方面看,在黑面法案时期,同一股使英国菁英阶层不致推倒法治大厦的力量,也曾经使他们回避了镇压及武力统治,才没有使整个体系陷入动荡的险境。当时,如果破坏法治,强制实施黑面法案,势必削弱由商人、实业家及士绅名流在光荣革命中建立起来的制度,同样的,1832年如果树立的是一个高压的独裁政权,其结果必然也是一样。事实上,法治的重要性,以及法治在那段期间对英国政治制度的象征意义,当时支持国会改革、组织推动抗争的人心中非常清楚,并不遗余力地阐明这一点。在追求国会改革的第一波中,有一个组织名叫汉普顿俱乐部用的是一个国会议员的名字。如本书第七章所述,当年,汉普顿第一个跳出来反对查理一世的船税,结果导致反抗斯图亚特专制统治的第一次起义。
此外,广纳式经济及政治制度之间具有正向反馈的功能,使这一类的行动具有吸引力。广纳式经济制度使广纳式市场得以发展,进而促成更有效率资源分配,成为一种更大的动力,鼓励人们接受教育、学习技术,并进一步创新技术。到1831年时,在英国,所有这些力量都动了起来。打压公众的要求,对广纳式政治制度进行变革,都会毁掉这些成就,而菁英阶层反对更大的民主化及更大的广纳性,到头来则可能发现,自己的富贵也将一并埋葬于废墟之中。
这种正向的反馈还有另一个面向,亦即在广纳式经济及政治制度之下,权力的控制比较不集中。在奥匈帝国及俄罗斯,如本书第八章所述,由于未能工业化及改革,到头来,君主及贵族所失去的更多。相反的,19世纪初的英国,广纳式经济制度得以发展,加上没有农奴,劳动力市场的强制性相对比较小,受到进入障碍保护的垄断也不多,情况就没有那么严重。就英国的菁英阶层而言,抓着权力不放其实没有什么价值。
良性循环还有另外一层道理,亦即高压手段的可行性愈来愈低,这也是因为广纳式经济及政治制度之间的正向反馈的结果。在资源的分配上,广纳式经济制度比榨取式制度来得公平。就此而言,便有利于公民的壮大,因而创造了一个比较公平的竞争局面,即使角逐的是权力亦然。这样一来,少数的菁英就比较不容易欺压人民大众,反而会对他们的要求让步,或至少做某些退让。英国的广纳式制度也孕育了工业革命,这又使得英国高度都市化。都市人集中居住,多少有其组织及自主性,这样的一群人,相较于农民或没有自主性的农奴,想要施以压制自然困难得多。
因此,良性循环在1832年为英国带来了第一改革法案。但这还只是开头而已,真正的民主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因为菁英阶层1832年所交出来的东西,都是他们心目中不得不放手的,至于其他的则免谈。国会改革的议题要到1838年才由宪章运动提出,他们的人民宪章包括以下条款:
“凡年满二十一岁、心智正常、不在服刑中的男性,皆拥有投票权。
投票——保障选举人选举权的行使。
国会议员无任何资格限制——惟其如此,选民得以不论贫富选出自己中意的人选。
国会议员为有给职,惟其如此,才得以使诚实的商人、劳动者或其他人等服务选区,放下自己的事业,专心于国家利益。
选区平等,确保同样数量的选举人拥有相同数量的代表,不致使小选区吞掉大选区。
国会每年一选,惟其如此,才能最有效地检验贿赂及恫吓,以免收买选民一买就是七年(甚至连选票一起),十二个月的任期(在普选制度下),任谁的钱包都买不起一个选区;如此一来,任期只有一年,国会议员便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蔑视并出卖选民。“
这里的“投票”,指的是秘密投票,终结亮票行为,以免选民遭到收买或胁迫。
宪章运动发起了一系列群众示威,这段期间,国会则在不断讨论未来改革的可能。1848年之后,宪章运动虽然分裂,但1864年及1865年先后有国家改革同盟及改革联盟继起。1866年7月,海德公园举行支持改革的活动,演变成重大暴乱,再度将改革权利拉升到政治议程的首位,所造成的压力全都成了1867年第二改革法案的红利:选民总数加倍,劳工阶级选民成为所有都市选区的多数。不久之后,秘密投票实施,并大力扫除腐败的选举行为,譬如“招待”(主要是买票,以选民接受招待做为交换,通常包括金钱、食物和酒类)。到1884年的第三改革法案,选民数又加倍,60%的成年男性获得了选举权。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1918年的人民代表法明定,所有年满二十一岁的成年男性都具有投票权,年满三十的女性纳税人或嫁给纳税人的女性亦同。到了1928年,所有女性的投票权条件终于与男性完全相同。二战期间,1918年的各项措施付诸协商,这中间反映了政府与劳工阶级的交换,因为在从军打仗及军火生产上,政府都需要后者。另一方面,政府或许也警觉到了俄国革命的激进主义。
随着广纳式政治制度的逐渐发展,更为广纳式的经济制度也在同步前进。第一改革法案的重大结果之一是谷物法于1846年废除。如本书第七章所述,谷物法禁止谷类及麦类进口,使这类食品价格居高不下,大地主仍有暴利可图。曼彻斯特及伯明翰选出的国会议员要的是廉价的谷物及低价的劳工,他们获胜,使地主利益蒙受重大损失。
19世纪一路下来,选举及其他政治制度的改变相继发生,更多的改革随之而来。1871年,自由党首相格拉斯顿开启公开招考公务人员的大门,人事任用是依照才能,都铎时期即已开始的政治集权过程及政府体制建构也因此延续。这段时期中,自由党及托利党政府在劳动力市场方面都订定了相当多的法律。举例来说,雇主依法可以限制工人流动的主人与仆役法遭到废除,就此改变了劳动关系,变成对工人有利。1906年至1914年间在阿斯奎兹及劳合?乔治的领导下,自由党开始运用政府的力量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包括健康及失业保险、政府出资的养老年金、最低工资,并承诺重新分配税负。这些财政改革的结果,在19世纪的最后三十年中,税收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增加超过一倍,而且在20世纪的最初三十年再度加倍。税制也随之“进步”,比较富有的人税负较高。
同时,原来的教育体系不是由宗教派别经营、仅供菁英阶层就读,就是穷人子弟必须缴费,到后来才对平民百姓比较开放;1870年的教育法首次明定政府实施全民教育。1891年,教育成为免费。1893年将毕业年龄定为十一岁,1899年增至十二岁,并未穷困家庭儿童订定特别条款。这些改变的结果是,十岁儿童的入学比例从1870年令人失望的40%,到1900年增加为100%。最后到1902年的教育法大幅扩充学校资源,并引进文法学校,后来成为英国中级教育的基础。
事实上,英国的例子充分展示了广纳式制度的良性循环,并为“渐进的良性循环”提供了一个范例,其政治改变是朝更广纳式的政治制度迈进,而且是人民力量展现的结果。但这一切改变也是渐进的。每十年一步,有的大,有的小,朝民主前进。每一步的踏出都有冲突,其结果都因各自的情况而异。但不管怎么说,良性循环产生的力量降低了权力争夺所衍生的风险,同时有利于法治的落实,因此,当老百姓要求菁英阶层自己曾经向斯图亚特王朝要求的东西时,动用武力的可能性就比较低,冲突不太大可能演变成全面摊牌的革命,以更大的广纳性收场反而比较可能。这种渐进的改变有极大的好处。就菁英阶层而言,相较于全盘推翻整个体系,其威胁性小得多。由于每踏出去的一步都不大,面对要求时,让步的可能性才大于全面摊牌谷物法的废除未曾造成重大冲突,部分原因在此。到了1846年,地主再也无法控制国会立法,这就是第一改革法案的结果。但话又说回来,在1832年的选举权扩大中,如果把自治市的改革及谷物法的废除同时搬上台面,地主的抗拒可能就会强烈得多。正是因为第一次的改革幅度不大,谷物法的废除后来列入议程时才没有酿成冲突。
渐进的改变也可以避免冒险闯入未经勘探的领域。既然是用暴力推翻一个体系,那就意味着要建立一个全新的东西来取代已经拔除掉的。法国大革命就是一个例子,第一次的民主实验结果演变成了恐怖统治,然后又开倒车,两度退回专制君主,直到1870年才有法国的第三共和。俄罗斯革命也是如此。大家心里想要的,不过是一个比俄罗斯帝国更公平的新体系,结果却来了一个一党专政,其暴力、血腥及邪恶尤胜于遭到取代的专制王朝。在这些社会中,渐进的改革之所以可行而且可欲,则要归功于光荣革命所带来的政治多元化,以及因此而建立的法治。
英国保守派政论家柏克坚决反对法国大革命,他在1790年这样写道:“一栋大厦,长久以来勉强还可以满足社会的共同目标,而眼下又还没有证明可靠的典型及模范时,居然有人敢冒风险将之拆除或重建,不管是谁,都应千万小心谨慎才对。”若就大处着眼,柏克此言差矣。法国大革命所废掉的毕竟是一栋破败的大厦,更何况还为广纳式制度开出了一条道路,使法国乃至大部分的西欧都得到好处。但话又说回来,柏克的提醒却也不无道理。英国的政治改革就是渐进的,这个过程从1688年开始,到柏克死后三十年才加快脚步,但也因为是渐进的,所以才更有力量,更难阻挡,也才更为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