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欲的体系化
首先,欲望会激发一种极强的反社会力量。在被捕获、驯化,继而变成一种社会可接受的形式之前,欲望对既定秩序来说是一种危险的能量。在欲望的绝对控制下,所有社会性都不复存在:每天重复规划好的时间表,行事谨慎,勤俭,温和,顺从,烦恼。与此同时,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是与上述相反的一切:完全的自由,恣意妄为,不分场合的轻率,奢侈的花费,对现行价值标准的不服从,对主流思想的反抗,彻底的反社会。为了自身的存在和维系,社会必须束缚这种无法无天的原始力量。
将欲望和欢愉进行系统的禁欲化,原因还有一个:恶毒地想要消灭女性那股不可思议的力量。经验很快让男性明白,鉴于自己的性别,自己只需顺其自然即可。然而,自然原始的行为却不一定会给女性带来欢愉,因为牵涉人为的文化因素、情欲的挑逗以及身体技巧——呼吸的调整、体液的控制、时间的延长、体位的变化等。若仅仅听凭本性,这种欢愉是无法达到的。永远无法达到。
笨拙、不经心、不懂得关照女伴的男人们独自享乐着,在对罪恶感进行伦理建构之前,他们就已经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女伴处在欢愉的大门之外。并不是因为他们关心对方,也不是因为对对方的失望产生了道德上的同情,而是出于自负:在他们眼里,他们变得不再强大,变得无能,成了不完整的男性,他们的力量因为有缺陷而变得虚假。这样倒退的景象伤害了男性的骄傲,无法自我陶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采用了宏观的手段,通过打压女性的欲望来庇护自己。在这项消极的举措中,犹太基督教游刃有余,伊斯兰教也不甘落后。
男性先是产生了害怕被阉割的恐惧,而面对这种让社会陷入困境的质疑力量,男人希望社会能给点颜色,这种愿望驱使男人(城邦、民族、宗教和国家的建造者)将性制度化。通过男性霸权的推动,女性正确性行为的法典从此便成为不可违抗的法律。这是男性生殖器中心论的力量,也是对阉割的恐惧的力量……
该法典是如何制定、如何颁布的?是借助宗教这个灭绝欲望的完美帮手。为了固定、打压,甚至消灭力比多,神的受膏者——弥赛亚、使徒、神父、主教、基督哲人、伊玛目、犹太祭司以及牧师等——宣称肉体是肮脏的、不纯洁的,欲望是有罪的,欢愉是邪恶的,女人究其本质是魔鬼,是罪人。接着,他们颁布了解决方案:全面禁欲。
放弃肉体的欢愉是精神层面的想法,面对如此高的要求,那些无法将自我提升到这种理想高度的可怜人就产生了负罪感,鉴于这种情况,法典又表现出善意和理解,并提出另一种替代方法。既然全身心的奉献无法做到,那就宽宏大量地同意你只奉献部分吧:保持对家庭的忠贞就够了。婚姻能成全这一点。对此,可以在使徒书信中看到保罗-塔斯各种荒谬的言论。
这一迂回的解决办法的好处就是,给社会——也给种族——留了一条能实现自身计划的道路:同意将性行为限制在一夫一妻的家庭范围内,这种性行为因为基督教婚姻而被神圣化,如此一来,保罗和其他基督教理论家(比如教会圣师),就给他的同类们留下了(狭窄的)操作空间,同时也为种族的延续开辟了道路,也确保了受控于理想禁欲主义意识形态的人类社群能长久地延续下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初的激情消退,进而消失不见。烦恼、重复、欲望(本质上是流动的、绝对自由的)被束缚在强制固定的形式中,日复一日的、固定的欢愉最终熄灭了力比多。家庭中,女人的时间优先分配给了孩子和丈夫,母亲和妻子的角色成了主角,耗费了女人几乎所有的能量,于是,女人死了。
以老调重弹的方式,夫妻间的性行为把力比多安置在了有规律的家庭生活的理性主义框架里。在这种家庭生活中,个体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主体。狄俄尼索斯死了,性悲剧就注定了。诸多社会决定论、全方位教化性质的意识形态宣传,让被奴役成了自愿,这就是异化,到最后,受害者们甚至还在放弃自我中找到了欢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