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某人走进了附近的一家便利店,里面恰巧发生了抢劫案,他不幸中弹。你认定他是因中弹而导致右臂残疾。你的任务就是给这起抢劫案中的受害者设定赔偿金额。
此人住所附近有两家商店,其中一家是这个人常去的。请思考以下两种情况:抢劫案发生在此人常去的那家商店。此人常去的那家商店的店主要去参加一个葬礼,商店不营业,这个人就去了另一家商店,而就在那家商店里,他中弹了。
此人中弹的那家商店是否会对此人的赔偿有影响?
你会通过联合评估对此作出判断,即将两种情况同时考虑在内并进行对比。你可以有自己的一套原则。如果你认为第二种情况会得到更高的赔偿,你就会给这种情况分配更高的美元价值。
大家都会认同这个答案,即在这两种情况下,赔偿金应该相同。赔偿针对的应该是受害者受到的重创伤害,而抢劫案发生的地点对赔偿会有何影响呢?对这两种情况的联合评估会使你对赔偿过程中的相关情况产生同情。对于大多数情况来说,地点不是相关情况中的一个。在其他需要鲜明对比的情况中,思考较慢,且系统2也参与其中。
这两种情况最初是由心理学家戴尔·米勒(Dale Miller)和凯茜·麦克法兰(Cathy McFarland)设计的,他们将这两种情况展示给不同的人看,并请他们作出评估。在他们这一跨学科的实验中,每位受试者都只看到了一种情况,并用金钱来衡量这个人的受害程度。他们发现(你肯定也猜到了)如果受害者受伤的商店是他不常去的那家而不是他常去的那家,他得到的赔偿会更多。人们自然会想“要是他去的是常去的那家店就……”正是这种想法引起了心酸这种与事实相反的感觉。系统1的替代和强度匹配机制将用金钱来表达对某件事的情感反应强度,使得金钱价值有了很大的不同。
两项实验对比鲜明。几乎所有将两种情况放到一起来看(受试者包括在内)的人都同样认为悲痛不是合理的想法这一原则。不幸的是,只有在将两种情况放到一起看时,才能得出这个原则,而现实生活中,这两种情况不可能同时发生。我们通常用受试者组间模式体验生活,在这种模式中,可能会改变你的想法且有鲜明对比的方案并不存在,当然了眼见即为事实。因此,你的道德观不一定能支配你的情感反应,并且从内心角度看,在不同情况下大脑中生成的道德直觉都不是一致的。
抢劫案中单一评估和联合评估的不一致属于判断和抉择中的逆转。偏好逆转(preference reversals)是在19世纪70年代被首次提出来的,此后几年,其他方面的逆转也相继被提出来。
开启经济学与心理学的跨界交流
偏好逆转在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间的对话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引起注意的逆转是由萨拉。利希滕斯坦和保罗。斯洛维克提出的,他们都是心理学家,在密歇根大学做毕业设计时,他们和阿莫斯是同一届的。他们就赌注的偏好逆转做了项实验,关于此实验,我会做简要说明。
将有36个格的轮盘转两次,你可以在两个赌注中选择一个。
赌注A:1三分之一6的概率赢得160美元,36分之25的概率损失15美元。
赌注B:35、36的概率赢得40美元,三分之一6的概率损失10美元。
你可以在无风险和有风险的赌注间选择:一个几乎肯定会赢,但赢得不多;另一个是赢的概率小,但可以赢一大笔,还有很大可能会输钱。
现在请单独考虑每个赌注:如果你是该赌注的持有者,你最低会以多少钱卖掉它?记住,你不是在和别人讨价还价,你的任务是决定你真的愿意放弃这一赌注时,可以接受的最低价钱是多少。你来尝试一下。你可能会发现,在这项任务中,赢得的钱数尤为突出,你对赌注的评估被锚定在了其价值上。A赌注中支撑这一猜想的结论和卖价都要比B赌注的好。这就是偏好逆转,即人们会选择B而不是A。不过,如果他们只能在其中选一个的话,他们会认为A比B有更高的价值。就像是抢劫案中的那种情况,偏好逆转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联合评估将注意力集中到了情况的一个方面上,即A赌注没有B更稳妥,而这点在单一评估中则没那么突出。当选择联合评估时,致使单一评估中产生不同观点判断的特征就会受到克制或认为不相关,这种特征包括第一个例子中走错商店的受害者的悲痛和第二个例子中锚定奖品的心酸。系统1的情绪反应很可能会决定单一评估;而联合评估中出现的对比也常需要更仔细、更需要付出努力的评估,这其中需要系统2的参与。
偏好逆转可在受试者间(within,subject)的实验中得到证实。在这个实验中,受试者对很多商品作出两套定价并从中作出选择。受试者都没有意识到自己选择时的不一致性,而且在面对这种不一致性时,他们的反应很好笑。1968年,萨拉·利希滕斯坦曾采访该实验中的一名受试者,这次采访堪称业界经久不衰的经典。萨拉和这个困惑的受试者(该受试者后来又愿意花一笔钱放弃自己刚选择的赌注,选择自己刚放弃的赌注,而且他多次改变主意)进行了详细的交谈。
理性的经济人当然不易受偏好逆转的影响,因而偏好逆转现象被看成是对理性因素模式以及建立在理性因素模式之上的标准经济理论的一种挑战。这种挑战本可以被忽略,但却没有。就在偏好逆转现象被报道的前几年,有两位知名的经济学家戴维·格雷瑟(David Grether)和查尔斯·普莱特(Charles Plott)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其中就对利希滕斯坦和斯洛维克所描述的现象谈了自己的研究。这也许是实验心理学家第一次作出了引起经济学家关注的发现。对于学术论文来说,格雷瑟和普莱特的文章简介部分写得有些夸张,他们的意图很明确:“经济学家应该对心理学感兴趣,而且正是在心理学领域中构建起了数据和理论体系。从表面价值的角度来看,数据与偏好理论并不一致,而且会就研究重点生成更多经济学上的含义启示……”该论文指出了心理学研究成果不适用于经济学领域而设计的一系列实验。
格雷瑟和普莱特列出了13种理论来解释最初的发现,并指出了精心设计的、可测试这些理论的实验。他们提出了很多假设,其中一种(当然心理学家会认为这种假设有些做作)是实验的结果本应该是心理学家得出来的!最后只有一种假设经受住了检验:即心理学家是正确的。格雷瑟和普莱特承认,从标准的偏好理论来看,这种假设是最不令人满意的,因为“如此一来,个人选择可依赖作出选择时的环境”,这显然与一致性学说相悖。
你可能会觉得这一惊人结果使得经济学家们的理论基础假设受到了质疑,会引起经济学家的自我反思。但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包括心理学和经济学,事情不应该是这样发展的。理论基础应该是强有力的,而且要质疑某一既定的理论,只有一项发现是不够的。事实上,格雷瑟和普莱特那篇直言不讳的文章对认定经济学家(也可能包括格雷瑟和普莱特)的疏忽有着直接的影响。不过,这篇文章却对经济学家们正视心理学的研究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促进了两个学科间的跨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