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你要买的汽车、你的女婿或者不确定的形势这样复杂的对象,你会形成一个总体评估,而在作这个评估时,你会对这个对象的特征加以权衡。这么说有些烦琐,简单来讲就是,某些特征比其他特征更容易对你的评估产生影响。这种权衡在发生时你可能意识不到,这是系统1在起作用。评估一辆车时多少会权衡其燃油情况、舒适程度或外观等。评估女婿也多少会考虑他的经济状况、相貌或是否可靠等。同样,对于不确定形势的评估也会权衡其可能出现的结果。权衡时,你肯定会考虑到这些结果的可能性:有50%的概率赢得100万美元当然要比只有1%的概率更吸引人。权衡有时是有意识的,有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然而,大多情况下,这些总体评估都是由系统1作出的。
可能性效应与确定性效应
在研究决策制定时,我们以打赌为例,效果不错,其中一个原因是打赌是对预期结果加以权衡的一种很自然的方式:结果的可能性越大,就越应该受到关注。一个赌局的预期值即为其结果的平均值,而每个结果又要靠其可能性来权衡。例如,如果“有20%的概率赢得1000美元和有75%的概率赢得100美元”,这种情况的预期值就是275美元。在伯努利开始研究前,赌注是通过其预期值加以评估的。伯努利也使用了这一方法来权衡结果,人们将这一方法称为预期原理,但却将其应用到研究结果的心理价值中去了。在伯努利理论中,打赌的效用是其结果效用的平均值,每个结果都是通过其可能性来加以权衡的。
预期原理没有正确地描述你对有风险的可能性是怎么想的。若在以下4种情况中,得到100万美元的概率都提升了5%,你认为这个消息给人的感觉是一样的吗?
A.从零提升到5%。
B.从5%提升到10%。
C.从60%提升到65%。
D.从95%提升到100%。
依据预期原理来看,每种情况下你得到100万美元的效用都提升了5%。但这么说与你的经验相符吗?当然不相符。
大家都知道:从零提升到5%和从95%提升到100%要比从5%提升到10%或从60%提升到65%更具诱惑力。从零提升到5%意味着情况完全转变,从无到有,产生了赢得奖金的希望,这是一种实质性改变;而从5%到10%只是一种数量上的提升,是将赢得奖金的可能性翻倍,但这种情况下的心理价值并没有翻倍;从零到5%的巨大转变表明了“可能性效应”(possibility effect),这一效应会是我们高估那些出现可能性极低的结果的发生频率。大量买彩票的人表明,他们愿意花超出预期价值的钱来换取赢得大奖的渺茫机会。
从95%提升到100%是另一种实质性改变,也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是“确定性效应”(certainty effect)。那些几乎可以确定会出现的结果受到的重视程度要小于其理应受到的重视程度。为了更好地理解确定性效应,假设你继承了100万美元,但你那同母异父的妹妹不甘心,在法庭上对这份遗嘱提出了质疑。判决结果明天就会出来,你的律师向你保证你赢得官司的概率很大,有95%,但他又煞费苦心地提醒你法律判决并不都是尽如人意的。现在,有个风险调整(校正)公司找到了你,想立即以91万美元与你交易,接不接受是你的事。公司的报价比等待判决的预期价值(95万美元)要少(少了4万美元),但你确定你会拒绝这个提议吗?如果这样的事在你的生活中确确实实发生了,你应该知道“结构性和解”这个大产业是以不菲的价格来提供保障的,他们充分利用了确定性效应。
可能性和确定性在损失研究方面具有同样强大的效应。当心爱的人被推进手术室时,即使截肢的可能性只有5%,也是个噩耗,这个5%的风险带来的痛苦要远大于10%的可能性带来的痛苦的一半。这是由于可能性效应,即我们往往看重轻风险,更愿意花比预期价值更多的钱将其排除掉。在可能性效应中,有95%的可能性会遭受灾难和必然会遭受灾难两者间的心理差别甚至更大;虽然“一切都会没事的”这样的希望很渺茫,但人们却总是将这种希望无限放大。过于看重很小的概率,使得风险和保险政策更具诱惑力。
结论很明显:与预期原理相反,人们对结果的重视程度和对结果可能性的重视程度不同。可能性效应会重视不大可能的结果,而几乎肯定的结果相对于确定的结果来说,受到的重视程度要小。预期原理通过可能性来判定价值,这是一种不可取的心理。
然而这个问题却越来越复杂,因为有个有力的论点指出:想变得理性的决策制定者“一定”要遵从预期原理。这也是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恩在1944年提出的公理版效用理论的主要观点。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恩指出,有些不确定结果与可能性并不相符,对这些结果的权衡会导致不一致性和其他恶果。他们由理性选择的公理推出的期望效用理论当时立即就被视为一项重大成果,也使得期望效用理论成为经济和其他社会科学理性模式的核心内容。30年后,阿莫斯带着一种敬畏把他们的研究介绍给我,当时他还向我介绍了一项针对这个理论的著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