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象弗洛伊德所说的那样,生物学就是我们的主宰,那么,自由意志又怎么理解呢?值得思索的是,大脑深处有一个灵魂,一种自由的原动力,记录着整个机体的诸种体验,它自己却沿着大脑皮层活动,进行着思维和运算,开动着脑神经这部机器,宿命论和自由意志之间的矛盾很久以来就引起了最有头脑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的注意,这个矛盾可用如下这一类生物学术语表述出来,假如我们的基因是通过遗传而获得,而我们的生活环境一连串一直运动着的物理事件,那么大脑内部怎么可能存在真正独立的自由因素?这种因素本身就是基因和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看来,我们的这种自由只是一种自我幻觉。
事实上,事情是可能如此的,认为某些大于原子一级的外部事物至少是可预知的,这是一种站得住脚的哲学观。客观事物的未来可被一种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理性所预见,在这个意义上,客观事物是被决定的-但只是在敏于观察的理性概念中才是如此,只要这些客观事物能独立自主作出决策-无论它们是否是被决定-在这个意义上又可说它们具有自由意志,设想一块铜币被抛出后的自由度,初看起来它根本不受任何决定的影响,教科书从来都以此例来表示任意的运动过程。但假如为了某种理由,我们决定尽现代科学的可能来分析这简单的一掷,用精确到亿万分之一的尺度来衡量这枚铜币的物理性质,仔细分析这一动作的肌肉的生理和掷币者,手指的精确形状,用图表检查来展示室内的气流,用图示来标出室内地面的微小起伏不平和弹性,在让铜币脱离手指的刹那间,所有这一切数据资科加上瞬间记录下来的投掷力度和角度,都即刻输入计算机,当这个钱币在空中仅仅完成几个旋转之后,计算机就报告出抛掷轨迹的长度,最终是钱币背面还是正面着地以及着地点的位置,这个方法并不完善,因为抛掷的初始状态中的极微小的计算错误,都会在计算过程中扩大而影响最终结果,不过,在计算机帮助下作出的预测,大概总比一连串的瞎猜更精确,在有限的程度上,我们总能了解铜币的命运。
有人会说,这是个有趣的试验,但并不与所讨论的问题完全相关,因为铜币没有思维。但是,这种不足可以逐步得到纠正,我们可以先选一种中等复杂程度的事物,设想飞入空气中的物体不是铜币而是一只虫子,比如一只蜜蜂,蜜蜂是有记忆力的,它可以用很有限的方式进行思维。在蜜蜂短暂的一生中——最长一般是50天——它知道每天的时间变化、蜂房的位置、同胞的气味,以及多达5个采花区域的方位和质量。对于外界的轻微的触动,它也会产生猛烈的一反常态的反应,对于不知蜜蜂内情的人来说,蜜蜂显得很自由,但如果又象前面那样把这种昆虫的一切已知物理性质集中起来,诸如神经系统、活动特性、特定蜜蜂的个体历史等,并同样运用最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加以测定,那么,我们对它的飞行路线所作的预测,其精确度会远超过一般性估计,对那些监测计算机读数的人来说,这只蜜蜂的未来在一定程度上已被决定了。但是,由于蜜蜂永远不会具有人类这方面的知识,所以它的“心”中总会有着自由意志。
当人思考自己的中枢神经系统时,他最初看来和蜜蜂的情况无异。虽然人的行为方式与昆虫的相比大为复杂和变化无常,在理论上仍然是可以确定的,遗传的制约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有限数量,能大大缩小实际结果的可能范围,但要对一个具体的行为作出哪怕是短期的预测,我们目前想象得到的技术还不能完成,或许任何想象得到的智慧都不能做到这点。我们将必须考虑成千上万的变量,在任何一个变量上微小的不精确,都容易扩大到影响部分或整个精神活动的程度,何况,在这儿,有一种类似海森伯格有关亚原子物理学的“测不准原理”的规律在更大的规模上起作用,观察者越是深入地研讨人的行为,越看不到行为的本来面目,对这些行为的解释也越有赖于研究者选择的测量手段,观察者的意愿和命运已被观察者的意愿和命运联在一起,只有某种想象的最复杂的监测手段,能从人脑外部远处同时记录下大量脑内神经活动过程,才可能把上述相互作用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所以,由于数学上的不确定性和“测不准原理”,大自然或许已成了一条规律,没有某种神经系统能取得足够多的知识,去有效地、在细节上预知其他智力系统,另外,一个人的理性思维再强,也不可能充分了解自己从而了解自己的未来并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可能从这种意义上消灭大脑中的自由意志。
要对人类思维这样的复杂活动作出预测,还有一个同样大的困难.原始数据在抵达我们大脑深处时,已经发生了变化,举视觉为例,它的过程是这样的,首先,光的辐射能量激发起构成视网膜的约1亿左右的初级感光细胞的生物电活动,每一个细胞都记录在每一时刻传给它的颜色或者亮度;物体的形象被光传送过晶状体后变成一系列电信号,就象电视摄象机的道理一样,视网膜后面约100万个神经节细胞接收到这些信号,并对它们进行整理、排列,每一个神经细胞从视网膜的一组环状初级感光细胞接收到信息,当有足够强度的明暗对比使感光细胞环分离时,神经节细胞就活跃起来。然后,信息传到头部后下方大脑皮层的一个区域,在那里,专门的皮层神经细胞又来重新翻译这种信息,每一个皮层细胞,细胞受一组次级神经节神经的激发而产生相应的电流活动,如果神经节细胞的释放模式反映了三个直线方向中任何一种——水平的、垂直的、斜向的,其他皮层细胞便对信息进行进一步整理抽象,对直线的端点或交角作出电流反应。
发自体外和体内的各种信息,经过这样的编码和整理,就可以为我们的大脑完全接收,在大脑皮层神经细胞的参与下,将有无数同时的,协调的信号再现,构成我们的意识,我们把意识看成有机体的活动,绝不是低估意识的能量。查尔斯·谢林顿爵士用了一个很精采的比喻来形容人的大脑,说它是“一部着了魔的纺织机,上面亿万只闪光的俊子编织着融汇一切的图形”,既然我们的头脑能够通过对感受到的印象进行整理而重现现实,它同样能够通过回忆和想象而模仿现实,大脑自己发明故事,不断想象和回忆着各种事件,杀死敌人、拥抱情人、用铁块雕琢工具,漫游在神话和天堂的奇境之中。
在这个脑神经的舞台上,自我是主角,自我一登上这个舞台,脑下部的情感中枢就准备好作出更敏锐的反应,然而,就算我们最深的感情是关于我们自己,这种对自己的沉思冥想能够从结构上解释最深藏的自我-灵魂吗?神经生物学最大的奥秘不是自我之爱或渴望不朽,而是目的性,谁是第一推动者?谁是引导那些闪光的纺梭的纺织者?过分简单化的神经学手段,只会使我们以为大脑就象俄罗斯洋娃娃:打开一个发现更小的一个,再打开一个……直到最小的一个为止。同样,我们先一个个将神经细胞回路分解成更小的第二层回路……直到只有一个个孤立的细胞,而另外相反的极端又是:过分复杂化的神经学模式只会导致一种活力论玄学,只能推想一些性质,却不能用神经细胞、循环或者别的物质单位来解释。
也许,如果我们承认那些认知心理学家所称为“图式”或“计划”的东西,我们就能找到一个折衷的解决办法,一个“计划”是大脑内的一种构形,它或是天生的,或是后天习得的,神经细胞输入的信息将与它作出比较,将真实的模式和预期的模式匹配起来会产生某种效果,这种图式帮助大脑这部机器进行思维,它略去一些细节,而选择了另一些细节,这样,大脑就对外部事物的某一部分有更逼真、深刻的意识,就会选择一种决定而舍弃另一种决定,这种图式还能对感官的实际输入填补缺失的细节,在大脑中创造一种并非完全再现现实的模式。通过这种方法,对象的完形(由对象产生的方形、脸、树或其它印象)从上述图式的分类能力得到更好的显示,这些为我们提供参照的构架,通过创造关于身体运动部分的意识和自动控度,协调着整个身体的运动。当一个肢体受伤而不能活动,以后又才开始恢复功能时,感官的信息输入与这些构架之间的匹配得到了最形象的说明,有一位名叫奥利弗·萨克斯的心理学家,就描述过他自己一次腿伤后,经过很长的时间才得以恢复,当他试图迈出第一步时,他的感觉是:
我突然有一种知觉上的迷糊和错乱,眼前情不自禁地骤然冒出以前全然感觉不到的东西以及没有见过的形象。我的腿和眼前的地面似乎一下子显得离自己非常遥远,然后又近到鼻子底下,继而又奇怪地这样或那样地倾斜或绞扭起来。这些荒唐的感觉(或称作知觉的假设)以每秒几次的速度相继出现,不召自来,无法预测。逐渐,这些感觉的反常和荒唐程度减少,最后,大约5分钟后,经过上千个这种瞬间感受以后,我才有了正常的腿的形象。突然,我重新感到这腿真是我的,实实在在的,因而我随即能够迈开步子行走了。
最有意义的是,大脑内的图式可以作为意志的物质基础,一种反馈回路能指导有机体的活动:一系列信息从感觉器官到达大脑图式,然后又回到感觉器官,反复循回,直到图式满意地认为已经完成了正确的行动,人类精神可说是这种图式的共和国,它们注定要为了控制决策中心而相互竞争,机体的生理需要在某方面变得迫切,某一图式的力量就变大,有的却减弱;而这种需要是经过脑干和中脑传达到大脑的意识之中的,意志可能是这种竞争的结果,而不是脑内有什么“小人”在指挥,也不是什么外因的作用.我们还没有证据说思维正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当前,我们至多能注意到,的确存在一些基本的活动结构,比如,反馈回路控制了我们大多数自动行为。意志——或者可称之为灵魂——完全可能产生于生理结构的进化演变,不过,这种结构显然远比大千世界里任何事物都更为复杂。
所以,对目前来说,宿命论和自由意志之间的矛盾似乎不仅在理论上解决,还可能还原为一个物理学和生物学的实验问题,我们注意到,即使我们的大脑真有这类结构,还是不大可能存在这样一种智慧——能精确预见一个人的各种行为与活动,虽然我们在有限程度上能制作出铜币掷落的路线或蜜蜂飞行的图表,大脑的结构太复杂了,而人的社会关系又过于错综复杂和变化多端地影响着大脑的决定,所以,无论是受了这种影响的人还是另外的人,都不可能事先预知任何人的发展细节,因而,在这种基本意义上,你、我都是自由的,能对自己负责。
然而,从一个次要的意义上说,我们的行动又是部分地被决定了的。如果行为的种类划分得粗略一些,我们完全可以有把握预知它们的发生,铜币在空中运行时是自身不断旋转的,而不是平动;蜜蜂绕着房子飞行时是竖立着身体的,人类在广泛的社会活动中的言行,都带有人这一物种的特征,而且,个体的群体统计性质也能够确定下来。就旋转的铜币而言,它用不着计算机或别的器械去精确测量它的抛射;它的运动遵从二项式分布和正弦定律,一个信封的背面就能写完计算的全过程,这些数学公式包含着丰富而有用的信息。在另一个层次上,昆虫学家也能总结出蜜蜂到采蜜处的平均飞行模式的各种特征,他们事先掌握了蜜蜂的摇摆舞的统计性质,蜜蜂正是用这种舞蹈把花的位置告诉同伴,他们还把按照这种信息而行动的蜜蜂所犯错误的时间和分布记录下来并作出精确的测定。
在更小的、仍然是未知的程度上,只要我们对人性有足够的知识,仔细研究了社会历史及其物质环境,我们也可能对人类社会的行为作出统计学上的预测。
遗传决定性限制了未来的文化演化的途径。目前,我们还无法猜测这个演化过程会走多远,但我们对它过去的进程能够作出透辟的解释,并且,如果我们既有技术又有运气的话,还可预见它近期的发展方向。这个分析中最关键的部分就是个体心理研究,尽管有社会学中迪尔凯姆和人类学中拉克里夫-布朗的整体主义传统,文化却并不是无需外部动力而自己就能演变进行的超级有机体;相反,文化的发展变化,是无数个人行为的累积产物,每个人为了在社会中生存,都尽力作出最有利的行为反应。
当我们严格地将社会看作群体时,就能更精确地确定文化与遗传的关系,人类的社会进化是沿着双重继承的轨道向前发展的,文化继承和生物学继承,文化的进化是拉马克式的和非常迅速的;而生物的进化则是达尔文式的,通常是缓慢的。
拉马克式的进化,是后人继承前人后天获得的特征,是父母将自己一生中习得的东西传给子女,当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于1809年提出这一观点时,他相信生物进化这就是以这种方式发展的。比如他指出,由于长颈鹿伸长脖子吃更高枝头上的食物,它们的下一代不用作同样的努力就会生来具有比父辈更长的脖子,由于鹳伸长双腿以免腹部打湿,它们的下一代无需这样作就继承了更长的腿,拉乌克的观点已不再被认为是生物进化的基础,但在文化的进化中却恰恰发生着这样的情况。
关于进化的伟大而有权威性的理论,即认为所有物种群体都由于自然选择而得以改变,这种理论是达尔文于1859年首次以令人信服的方式提出来的。他认为,群体里的不同个体,在遗传构成上、从而在生存和繁殖能力上,都大不相同。那些优胜者自然将更多的遗传物质传给下一代,因而,它们所属的群体从总体来说逐渐变为优胜型,根据自然选择理论,同是长颈鹿,在长出长脖子的遗传能力上却不同;那些脖子最长者能吃到更多食物,故能留下更多的后代,结果,数代以后,长颈鹿这一种动物的平均颈长就增加了,在此之外,如果遗传变异不时要影响颈长,上述进化过程就会无止境地持续下去。
达尔文的观点已被公认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形式的生物进化理论,由于生物进化比拉马克式的文化进化缓慢,生物的进化总是被文化的进化抛在后面,然而两者的差异不可能太大,因为文化进化所造成的社会环境,最终会留下生物性自然选择的痕迹,那些行为有自杀趋向或对他们的家庭有破坏性的人,比起那些行为上没有这些遗传倾向的人,较难留下自己的基因,一个社会,如果由于其成员的遗传倾向遭到削弱而只能产生竞争性弱的文化,这个社会就会被具有适当遗传倾向的成员所组成的别的社会所取代,我在这里并不是将现代社会的有关现象归之于遗传差异,但有一点必须指出,对于当代各种社会的实践存在着一种限度,把握这种限度已超出了人类理性的能力,文化进化一旦超出这一限度,就会被生物进化拉回去。
此外,人本身有这样一种倾向:他要阻止这两个进化轨道之间出现太大的差距。莱昂内尔·特里林在他的《超越文化》中写道,在大脑的某处,“有一个坚定的、不会磨损的、顽固的核心。它体现生物性的迫切要求、生物必然性和生物理性,它不是文化所能企及的,而且始终又是正确的,迟早会被用来判断、抵制和修正文化。”
奴隶制的衰败可以解释这种生物学阻尼性。哈佛大学的社会学家奥兰多·帕特森对全世界的奴隶社会史作了系统的研究,他发现,真正的、正式的奴隶制几乎都有相同的兴亡过程,在这些过程的末期,根源于奴隶制的一些特殊情况,再加之人性的上述阻尼性,共同导致了奴隶制的衰亡。
大规模的奴隶制往往开始于传统的原始生产方式解体之时,通常,这是由于战争、帝国扩张、主要耕作物的改变等而引起的;这些事件反过来使许多自由的贫苦农民迁徙到城市中或新开辟的殖民地,在帝国的中心,越来越多的土地和资本都落入富人的垄断之中,而城市劳动力却紧缺,领土扩张把别的民族变成有利可图的奴隶,暂时解决了经济问题。假如人在那时是用奴隶社会的新的文化铸造的,假如人的行动也象一种红蚂蚁那样具有奴隶的天性,奴隶社会也许会永久存在下去。但是,我们所认识的最典型的哺乳动物和人的特性,决定了这种转变是不可能的,城市的劳动阶级进一步与生产手段脱离,因为他们厌恶这种普通劳动的低人一等的地位,同时,那些奴隶企图维持家庭和种族关系,保持他们旧文化的残余,当这种努力成功之时,他们中许多人的地位有所上升,原先纯粹被奴役的状态也有所改变。当维护自我的行动受到镇压而失败时,人的繁殖力自然下降,所以每一代人都需要输入大量新的奴隶,这种频繁的交替对奴隶和主人的文化都起着解体作用,由于奴隶主想在他们自己的文化中心生活更多的时间,遂酿成他门自己远走高飞而只留下代理人监管奴隶的风气,越来越多的权力落到监工手中,管理无方、野蛮虐待、奴隶暴动、破坏生产的事越演越烈,这个制度便慢慢走向衰亡。
靠奴隶劳动而生存的社会,从古希腊、罗马到中世纪的伊拉克和十八世纪的牙买加,还有其他许多弊病,许多还是致命性的,但奴隶制本身就足以决定这些奴隶社会的使命。帕特森写道.“这些社会很快进入成熟期,它们辉煌的时间很短暂,它们带着虚浮的荣华走向衰退,被人遗忘。”
奴隶在高压下还是坚持要象人一样生活,而不愿作任别人役使的蚂蚁、长臂猿、狒狒或别的什么,这一事实使我相信,历史的轨道可以预先测定,至少可以大致测定,事实上存在着若干生物制约因素,它确定了某些不可能的或禁忌的对象,可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天启命运(这个问题在最后一章将作详述),在提出这一点时,我清楚地知道,对历史进程作出这一种而不是另一种假设,却是在人的能力之内,但即使自我决定的能力得以充分发挥,能源和原料危机得以解决,旧的意识形态被推翻,从而各种社会选择都明显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也只愿意沿着少量的几条路走下去,当然,我们可以试一试别的那些路子,但它们导致社会和经济的混乱,生活质量的下降,引起人的抗拒和退却。
如果历史真的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在它之前的生物进化的指引,我们就能发现了解历史进程的有价值的线索,方法是对当代各种社会进行研究,尤其是那一类社会,其文化和经济特征最接近史前时期居主要地位的那些文化和经济现象,此类社会主要是狩猎-采集民族:澳洲的土著,卡拉哈里桑人,非洲的矮子黑人、波利尼西亚的安达曼黑人,美洲的爱斯基摩人,以及其他完全靠捕获动物、采集野生作物为生的民族。目前还有100多种这类文化继续存在。他们当中少有人数上万的,几乎所有这类民族都面临着被周围的文化同化的危险,或面临灭绝,充分意识到这些原始文化的巨大理论价值的人类学家们,现在正力图抢在时间前面,趁它们还未消失时把它们记载下来。
这些狩猎-采集者有很多特征直接适应他们的粗野的生活方式。他们100人左右为一个群体,在营地附近游荡,并经常分散、聚会以寻找食物,25个人构成的一个小组,一般占据1000千到3000千平方公里的范围,与同样数量的狼群占有的活动范围相似,但比一组以植物为食的猩猩所占的范围大100倍。在这个范围内,某些地方被当作专有属地而严加防卫,主要是那些保证有丰富食物资源的地方。部落之间的互相入侵,某些情况下升级为有限的战争,那是屡见不鲜的,人们认为“狩猎-采集”群体社会的一个普遍特征就是这种相互战争。
这样结成的群体实际上就是一个扩大的家庭,姻婚是在团体内部或团体之间通过协商和仪式而达成的,而对于由此产生的复杂的亲缘关系,存在着专门的等级制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群体内的男子,虽然略有多妻倾向,却把时间主要用在抚养后代上面,并极力保护自己的后代,在这些群体中,谋杀事件就象美国多数城市中一样频繁,它主要是由于通奸或争夺女人造成的。
儿童在很长时间内接受文化训练,在此期间,他们的活动动中心逐渐从母亲向成年人或同龄人转移,他们的游戏活动增强了生理技能但还没有提高生存本领,这种活动以一种相对无组织的粗糙的形式,模拟他们以后将要进入的成人角色。
在这些群体社会中,还有男女在劳动上的分工,只是在控制部落的某些重大职能上,男性的权力在女性之上,男性主持会议和协商,决定部落的仪式,控制与邻近部落的交往。除这些之外,男女分工并不严格,比起大多数经济更为复杂的社会,这种部落里有着更多的男女平等,男性打猎,女性采集,两者之间常常有所交叉,只是在猎取大而凶猛的动物、追猎的路程很长时,女性才少有参加,狩猎的作用通常很重要,但在部落经济中并不总是主要部分,人类学家理查德·利在调查了68个“狩猎-采集”部落社会后,发现他们的饮食中鲜肉类平均只占1/3左右。虽然如此,由于肉类含有丰富的、人所需要的蛋白质和脂肪,能取得这种食物的人往往享有威望。
在游荡于自然环境中的许多食肉动物里,原始人通常很少猎取体积大于人的动物,虽然他们追赶的许多动物都不大,一般是象鼠类、鸟类和蜥蝎这么大小的动物,但并不是就全然不追杀大型动物,海象、长颈鹿、羚羊、象也照样陷入猎手们设的陷阱之中,在手工制作的武器下丧生。哺乳动物中其他猎取体型大于自身的肉食动物只有狮、鬣狗、狼、非洲野狗。这些动物都有一种很高级的群体生活方式,一种突出的特征:齐心全力共同追歼猎物。集体追猎和进攻大型猎物,这两个特色无疑是相互关联的,猫科动物中只有狮子群居,它们集体追猎时收获比单独追猎多一倍以上。而且,集体追猎还能治服个大、性猛的猎物,包括长颈鹿、成年雄野牛,这两种动物是任何单个的狮子或别的动物所对付不了的,从生态上说,原始人极类似狮、狼、鬣狗,在灵长类中,除了黑猩猩偶有集体追猎外,只有这些原始民族在追赶大型猎物时才采用群攻。比起别的灵长类动物,他们在以下几方面更类似食肉的四足兽:他们一般都杀掉多余的猎物,储藏食物,把上等的食物用于喂养孩子;进行劳动分工,同类相食(食人肉);与敌对部落进行侵犯性争斗。从非洲、欧洲和亚洲许多古代旧址发掘出来的骨头和石器表明,这种生活方式持续了100万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且多数的民族只是在近几千年前才丢掉了这种生活习惯。这样,狩猎-采集民族生存中的自然选择压力,在人类遗传进化中持续了全过程的99%以上。
生态和行为之间这种明显的关联,帮助我们找到了一个关于人类社会行为的广为有效的理论。这个理论包括对已发现的化石的一系列连锁的重组复原,在时间上对狩猎-采集社会的追溯和推测,以及与别的目前存在的灵长类的比较,这个理论的核心是我在自己更早的一本书《社会生物学》中提到过的自动催化模式。这个术语源于化学,意思是:一种过程,随着由它创造的产物的数量的增加,它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过程越往后发展,速度越快。根据这一概念,最早的人或类人猿在以地面生活为主以后,就逐渐开始直立行走,他们的手解放出来了,能更方便地制造用具和工艺品。而随着工具的使用,人的智慧也发展起来。大脑的思维能力和使用工具的实践能力互相促进,整个以物质为基础的文化就随之前进了,这样,人类开始了双轨的进化过程:由自然选择决定的遗传进化发展了文化进化的能力,而文化又提高了那些最大限度地利用文化的人的遗传适应性。狩猎时的合作更完整严密,从而又刺激大脑的进化;大脑进化的结果又反过来使工具的制造和使用变得更为复杂和成熟,就这样,两者互为因果,反复循环。分享猎物和其他食物又促进了人的社会活动能力,丰富了他的经验。在现代的的“狩猎-采集”部落中,分享食物的时候,也往往就是开会谈判或协商重大事务的时候,理查德·利曾这样描绘了昆桑人:
在这些人的聚居点,各种活动都伴随着一片嗡嗡的谈话声。人们无休止地议论着采集、打猎、天气、食物分配、送礼以及流言蜚语。每个人都有说不完的话,常常,两个甚至三个人同时说话,使听者可以选择。即使是发生在最愉快的聚居处的谈话,也多半类似吵架。人们为许多问题争个不停:食物的分配、违反部落规定、没有及时还人情送礼……几乎所有的争论都带有训诫性。他们当中最常出现的责难是骄傲、自大、懒惰、自私。
上述社会交往所产生的自然选择,又受到一种更为复杂的社会行为的强化,这种社会行为是由女性几乎持续性的性接受能力引起的,在一个群体中,由于有高度的合作,性选择的标准自然联系着狩猎的勇猛和技巧、组织能力、制造工具武器的才干,以及别的有助于增强家庭和男人队伍的气质,同时,男子的攻击性必须有所抑制,物种进化史上那种当然首领的古代形式,必须让位于靠精通各种技艺而取得威望的方式,年轻男性会认识到,控制自己的性行为和暴力举动,遵守集体的章法,等着轮到自己当头领,这才是明智的,古代社会中任首领的男性往往精于各种本领,能够满足众人多方面的需要,罗宾·福克斯提供了这样一个形象:“他举止有度,头脑聪明,善于合作,很受妇女爱慕,对孩子慈爱,给人轻松,坚毅、雄辨、老练的感觉,知识丰富,有很强的自卫能力和狩猪的智勇。”由于越来越复杂和高级的社会生活方式与越来越多的遗传优势之间不断地相互作用,即使不外加环境的选择压力,社会的进化也可以无限地持续下去。
在人类进化发展的某一环,也许是从更原始的已绝种的人猿过渡到最早的真人的时期,上面谈过的那种自动催化作用把进化着的人引向了新的能力范围,那时候,人类祖先有能力把非洲旷野上四处活跃着的大象等食草动物,作为自己猎取的对象,很有可能这种行动开始于人学会了把野山猫、鬣狗和其他食肉动物赶走而夺取它们的猎物之时,很快,人人成了第一流的猎手,并且还得保卫自己的猎物不被别的肉食猛兽夺走。
由于部落的男性需要密切的社会结合,离开定居处去猎取大型动物,女子就在家看孩子,到附近地方采集植物性食物,这样一来,对小孩的护理也改进了,在一定程度上,男子和女子之间的性关系也带上了爱情的因素。这种基本的分工很容易产生了人类性行为和家庭生活的许多特殊细节。不过,这些细节对自动催化作用并不重要。它们之所以补进了进化史诗,仅仅是因为几乎所有的狩猎-采集社会都有这些插曲。
自动催化反应绝不会无止境地扩张下去,生物进化过程本身通常在一定时期后缓馒下来,最终会停止。但是,在人类进化过程中,这种现象还没有发生,这真是个奇迹。大脑容量的增加、石器的改进,说明在最近两三百万年里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没有停滞和中断过,在这个关键的时期,大脑的进化也许是一直在大幅度上升,也许是一系列高峰期和平稳期的交替。在人的生命发展史中,还没有哪种器官比大脑发展更快。当古代的类人猿最后变成真人时,人的大脑的体积开始以每10万年1立方英寸(约一汤匙)的速度增长,这种速度一直持续到大约25万年前,约在现代人类出现时,逐渐慢了下来。人的生理的发展被越来越重要的文化进化所取代。大约7万5千年前,随着尼安德特人的旧石器文化的出现,文化加速发展,从而,大约4万年前,在欧洲产生了克罗马隆人的石器时代的文化。大约1万年前,人们发明了农耕并普及农业,人口密度急剧上升,原始的狩猎-采集群体让道于部落、酋长制和国家的迅速发展。最后,到公元1400年以后,以欧洲为中心的文明再一次飞跃,知识和技术的增长加剧了世界的变化。我们没有理由可以相信在,在这朝着宇宙时代的最后冲刺阶段,在大脑的能力上,或在人的特殊社会行为的倾向性上,有过停止进化的时候。群体遗传学理论和对别的生命体的实验都说明。至多经过100代生物的进化,就会产生质变,对人类而言,100代人的时间只不过是回溯到罗马帝国时期罢了。经过两千代人的时期,也就是大约在真正的人侵入欧洲以后,就足以创造出新的人种,形成重要的新的解剖结构和行为方式,虽然我们不清楚大脑的进化发展实际上达到何种程度,现在却不能认为,现代文明完全建立在人的遗传资本上,而这个遗传资本是在漫长的冰河时期积累起来的。
不过,这笔遗传资本毕竟还是极为可观的,注们似乎有理由猜测,从四万年前的狩猎-采集生活到首次出现古代幼发拉底河下游城市国家的文明这期间的大部分发展变化,以及从幼拉底河文明到欧罗巴文明的所有变化,是文化进化而不是遗传进化的结果。因而,重要的问题是,狩猎-采集生活的遗传特质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随之而来的文化进化过程。
我相信这种影响是很关键的。可以作为证据的事实是:无论哪儿,文明的涌现和发展都遵守一个明确的顺序。随着社会从很小的狩猎-采集群体逐渐发展扩大,不断会有许多特征有条不紊地显示出来,从而,社会组织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当一个群体变成了部落时,出现了真正的男性首领,他们拥有领导权;与相邻的部落之间的联盟得到了加强并订了盟约,标志季节变换的特有仪式变得普及起来,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产生了部落领导权的各种属性:地位的正式确定要根据与各家族的成员关系,领导权通过世袭得到巩固,更细致的分工,以及社会名流控制的对财富的再分配,随着首领制促进了城市和国家的兴起,这些基本特征就更为突出。少数名流的世袭地位是由宗教信仰维护的,手艺的专业化更为社会普通人分成不同的阶级、阶层奠定了基础,宗教和法律形成制度,军队组织起来,官僚机构发展起来,农业灌溉系统得到完善,由此,人口更迅速地增长。在城邦国家鼎盛时期,连建筑物也是纪念碑式的,统治阶级被吹嘘成特殊人种。国家奉行的神圣礼仪成为宗教的主要内容。
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印度、中国、墨西哥、中美洲和南美洲的早期文明,都极其相似。这不能解释成巧合,也不能说成是偶然机会或不同的文化相互作用的结果。诚然,在人种学和历史文献中,记载着文化的许多细节上的明显差异,其重要性是无可怀疑的。但是,在考虑人类社会进化的双轨理论时,需要最密切关注的,是文化在组织结构上的主要特征的平行一致性。
在我看来,文明涌现的关键是过度肥大症,即现存的社会结构极端庞大,过度扩张,正如幼象的乳牙长成长长的獠牙和雄性大角鹿的头盖骨长出大得令人吃惊的鹿角,狩猎-采集者的社会从相对简单地适应环境变为以后较高级社会中极度复杂甚至怪异的形式,但是,这种变化的发展方向及其最终结果,始终受制于遗传影响下的行为倾向,正是这类行为倾向构成了前文化人类较早的和较简单的适应性。
社会结构的臃肿症有时一开始就能看到。初期臃肿症的一大例证,是各种原始型文化中妇女的从属地位。卡拉哈里沙漠的昆桑人并不把性角色强加给孩子们,成人象放纵男孩那样放纵女孩的行为,但是,人类学家帕特里夏·德雷珀在对昆桑儿童发展进行专门研究时。仍然发现了不大的平均差异,女孩子一开始就更多呆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更少加入成人的工作行列。游戏时,男孩更多地模仿成年男子,女孩们则模仿妇女。随着孩于们的成长,这些区别不知不觉变成人的更大的男女差异,妇女们收集野粟和其他植物性食物并取水,一般多在聚居区附近几里以内,而男子们走很远去追捕猎物,不过,昆族的社会生活松弛而不紧张,男女平等,人们协力完成任务,男人有时也采野果或修建草棚(这本来是妇女的事),不一定非要家里人作帮手不可,而妇女也会偶尔外出猎取小动物,男女两者的工作都各式各样,一致受人看重,据德雷珀尔看来,昆族妇女对她们采集到的食物自己有决定权,她们平时在生活中也普遍表现出“快活与自信”。
在少数地区,原始群体按村落定居下来,从事农业,他们的工作更繁重,以致在已知的昆族历虫上第一次让较幼小的孩子从事劳动。男女的分工从很小就明确固定下来。小女孩比原先更多呆在家中照顾弟妹和做家务;小男孩照料家畜,保护菜园不受猴子和山羊的糟踏,到了成熟的年龄,在生活方式和社会地位上,男女两性已有很大不同,妇女主要从事家务,几乎不间断地干着繁多的杂活,并总受人支配,男人们行动自由,有权支配自己的时间和各种活动。
所以,一种文化中要出现我们熟悉的性别歧视,只需一代人的时间就够了,当社会发展得更大、更复杂的时候,妇女在家庭以外的影响力更为减小,更受制于习俗、礼仪和规章的约束,随着社会结构越来越臃肿,她们实际上可能变成男性社会的财产,变成可以买卖争夺的东西,并身受双重道德的统治,历史上虽然也出现过局部的妇女权力高于男子的相反情况,但大多数社会都不可阻挡地朝着男尊女卑的分化演变。
现代社会的其他主要特征完全有可能是早期狩猎-采集群体和部落国家的生物性制度过分肥大发展的变种,仅举两例: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正是过去朴素的部落主义经过文化传统滋养而产生的。昆族的尼亚尼亚人把自己看得完美无瑕,把别的昆人视为用毒杀人的蛮族。这种情况的产生是因为文明使自爱和自重成为教养高的标志,处处抬高自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同时精心伪造历史,贬低别的民族。
甚至臃肿症的受益者,也发现自己难于应付文化的急剧变化,因为从社会生物学上说,他们只适应早期的、更单纯的生存方式。可以这样说,原始狩猎-采集者只须在几种可能的角色中扮演一两个非正式的角色;而工业社会中的文明人却必须知道怎样从上千个角色中挑选十多个,并懂得在生活中什么时候用一套角色去取代另一套,甚至还要懂得一天之中什么时候应扮演什么角色,文明人就这样从事着医生、法官、教师、招待等各项职业,不管他心里实际怎样想,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出了差错,别人就认为他缺少头脑,不可靠。每天的生活就是由扮演自己的角色和多少进行自我表现这两种企图构成的,在这类紧张状态下,象欧文·戈夫曼观察到的,我们甚至无法精确地定义“真正的”自我,他写道:
在一个人和他必须扮演的角色之间有一种关系。这种关系的相互作用系统——即框架——就是:角色被扮演而扮演者的自我被遗忘。自我不再是半掩在事件下的实体,而是一个人在应付这些外部事件时得随时改变以适应形势的手段。目前的形势教会了我们一种用来掩饰自己真相的官样伪装,也告诉我们用什么方式、在什么场合露面;我们的文化本身就规定了我们应该相信自己是什么样的实体,好以这种方式表现一点什么东西。
难怪,身分危机是引起现代神经紧张、失调的一个主要原因,也难怪城市中产阶级渴求回到过去那种单纯的生活方式中去。
随着各种文化超结构的蔓延扩大,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却常常对它的真正意义感到茫然。马文·哈里斯在《食人者与王者》一书中举出了一系列奇怪的例子,说明长期缺少肉食会怎样影响宗教信仰,古代的狩猎-采集民族每天都有生命危险,环境随时变得险恶,致使他们的人口稀少,但他们至少在饮食中还有相对说来较高比例的鲜肉。正如我前面说过,早期的人类有着特殊的生态地位:他们是非洲平原上吃肉的灵长类。经过冰河期,他们扩散到欧、亚、澳大利亚和新大陆,仍然带有这种特性。当农业的发展使人口密度增加时,猎物的数量再也不能保证充分的鲜肉供应了,所以,后来的文明社会或者家养动物,或者减少肉食供应,但无论怎样,食肉还是人的一种基本的饮食冲动,只是根据社会进化的特殊环境条件的不同而产生各种各样的文化后果。
古代的墨西哥,象多数新大陆热带森林地区一样,缺少亚、非大陆上众多的大型猎物。不仅如此,阿兹台克人和其他新大陆民族虽然建立了发达的文明,却没有把驯养动物作为有效的肉食来源,随着墨西哥各地人口的增加,阿兹台克人的统治阶层还能享受到狗肉、山鸡肉、野鸭、鹿、免和鱼等佳肴。但平民百姓根本吃不到肉食,他们有时只得从德克斯科湖面上捞取藻类来吃,这种缺肉食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吃掉用来祭神的活人而得以缓解,当西班牙征服者科特斯进入墨西哥谷地时,一年中有1万5千人被吃掉,欧洲入侵者们还发现,10万个人头盖骨整齐地挂在着科特兰空场上,另外还有13万6千个头盖骨挂在特罗奇帝兰广场上。土著的宗教人士说,用人作祭是天神许可的。他们用精心的仪式使其神圣化,这种仪式在专门为此修建的白色祭坛(上面立有许多神象)上面进行。这种官冕堂皇的把戏却并不能掩盖这样一个事实:牺牲者的心脏一旦被挖出,尸体马上就被按部就班地肢解、分配、吃掉,象分食猎物一样,有资格加入这种人肉宴席的成员包括:阿兹台克贵族、贵族的随从,以及士兵,换言之,是最有政治权势的那些人。
古印度最初的食物营养状况比墨西哥好,但后来随着肉食的稀少,她的文明也发生了虽然与古墨西哥不同但同样深刻的变化,早期浸入恒河平原的雅利安人独占了牛、羊、马、野牛等肉食,到了晚期维狄克和早期印度时代,约公元前1000年,肉食为婆罗门僧侣阶层所独占。婆罗门举行祭杀动物的仪式,并以唯利安酋领和军官的名义分配这些肉食.在公元前600年以后,人口更多,相对说来家畜数量更少,对肉食的限制变得更严格,最后,只有婆罗门和他们的后台人物能享受到肉食。一般人竭尽全力豢养牲畜,以满足对奶的最低要求,牲畜粪便是燃料,牲畜宰杀前是运输工具。在这危机期间,出现了宗教改良运动,最突出的是佛教和耆那教,改良运动的目的是取消等级制,取消宗教职务的世袭,废除屠杀牲畜的习惯,群众支持这一新的宗教,最后,由于大众的强有力的支持,牛被列为神圣的动物。
这似乎是说,历史上某些最奇特的宗教习惯,是直接由过去的肉食习惯造成的,文化人类学家们爱强调宗教的演变有多种不同的途径和分支,但是,这些途径实际上数量有限,甚至可能并不多,如果我们对人性和生态有足够的认识,甚至还可能计算这些途径的数目并对每一种文化中宗教演变的方向作出有力的解释。
我认为,人性中那些单纯的东西混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大杂烩,并且在过度发展以后形成了当代人类的社会行为,其中,某些细节方面的特点,如照料幼小、区分亲属关系等,还没有太大的改变,还看得出它们冰河期的根源。但另外一些结果,比如宗教和阶级结构,则是一些巨大的变形,我们只有结合人类学和历史学来对它们进行研究,才有希望追溯它们的整个文化发展史,找出它们狩猎-采集时代的本源,不过,要不了多久,即使是这样一些演变过程,也会成为与生物学结合的统计描述的对象。
最根本的、有重大意义的过度膨胀的部分,是人对知识的收集与分享,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使人的生活年年有所变化。要想真实判断这种增长的量级,只需要想到:制造有人脑一样的记忆力的计算机,已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之内,人们承认,目前这种计算机还不很现实,因为它的体积占满整个帝国大厦,耗费掉大谷尼水坝发出的一半电力,不过,据估计,到了80年代,目前尚处于试验阶段的新型“泡沫记忆”元件一旦用于电子计算机,上述计算机的体积就可以缩小成一间小屋子,同时,信息的储存和回收方面的进步伴随着信息流通的速度在提高,在过去的25年中,跨大洋的电话和无线电广播已增加了数倍,电视已可以在全球范围传播,书籍、杂志空前大量地发行,扫盲已成为多数国家的目标,美国人口中,主要从事信息工作的人数已由工作总人数的20%猛增到近50%。
真正的知识是人类的最终解放者,它使各民族平等,使各国人民享有同等主权,它摧毁迷信的藩篱,加速文化的进化。但我不相信知识能改变人类行为的基本法则,或改变历史的可预见的主要进程,对自我的认识能帮助人们看清人类生物天性的各种要素,现代社会正是从这些要素出发以各种奇特的形式迅速繁荣起来的。对自我的认识能帮助我们更精确地分清什么样的行动是安全的,哪些是危险的。有了这种知识,我们就能够更正确地判断人性中的哪些因素应该扶持发扬,哪些应该消除或克服,哪些应该愉快地接受,哪些应该谨慎地控制,然而不管怎样,我们无法消除坚固的生物亚给构,直到许多年后,人类的后代学会改变自己的基因为止。表明了这一基本观点以后,我现在可以邀请读者在社会生物学理论的基础上,重新考虑人类行为的四大基本类型:攻击性、性、利他主义和宗教。
(王作虹译)